重大损失对市场定价及承保能力的影响:2011年的“Rena”和“Costa Concordia”、2012年的“Bareli”,使保赔协会的打捞成本一升再升,在过去两年内损失惨重,近期的这些损失将严重影响独立协会及其成员、国际保赔协会,甚至是世界再保险市场的财务安排。这些都导致协会成员的保费上涨,另外,独立协会的继续存在也受影响,国际保险协会宣布2013年一个协会的共同储金要达到900万美元。由于沉船打捞成本的普遍上涨,劳合社及其他公司为能在再保险市场上分散如诸如船体险、沉船打捞损失风险等,也在提高它们的自留额。这种风险转移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合同谈判中对国际保险协会提出更多要求,协会可能会将国际保赔协会的再保险合同的成本增长传递给船东,无疑这给船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对所有的业主都有深远影响,特别是干货运输和客运商,2013年各协会再保险的成本平均额外增加了8.5%。据估算,包括国际保赔协会在内的再保险计划成本增加幅度在5%-15%。
诸如飓风“桑迪”的自然灾害及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不断增加,保险业的赔付成本支出不断增加,如果保险业的保费水平没有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成本的增加,最终保险、再保险能力可能会降低,将不得不降低承保风险的比例。然而,船东的现有运载能力水平、资本成本和海运的财务绩效对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费调整的时间、程度及保险业承保能力的变化来说,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在海上保险公司的前景和航运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在许多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和欧元区经济复苏缓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3年和2014年全球经济增长分别为3.5%和4.1%。事实是发展比较缓慢,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增长略有改善,但其他人仍在为出口需求疲软斗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全球经济在高政府债务及面对发达经济体的需求疲软下,新兴市场增长的可持续性均存在不确定,包括保险和海运在内的许多行业的经济环境仍然极具挑战性。全球经济衰退导致了一段持续的低利率期,很多信誉良好的国家政府债券投资回报在减少。自2008年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保险部门也同样经历了低投资收益,并且未来投资前景仍是低收益环境,这意味着承保业绩和保费收入至关重要。
海上保险业通常被认为仍然产能过剩。2012年再保险资本达到一个新的纪录——5000亿美元,创造了再保险供给与需求间的巨大差距,从资本上衡量,再保险供给增加了10%以上,同时再保险需求曲线却保持平稳,且在未来有一个向下的突变。航运是一个与全球经济紧密相联的行业,面临着许多挑战——运载量过剩、非理性价格竞争、燃料成本上升、船舶价值减值、融资难及监管压力增加等。2011年,航运业的经营成本年均增加2.1%,机组人员费用的增加是主要原因。国际海事组织(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新修订的为防止船舶污染的国际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MARPOL)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也在考虑制定旨在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对环境的关注使国际范围内对航运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沉船打捞成本的增加、经济和监管方面的挑战,都是航运及保险业不得不考虑的因素。
沉船打捞是个复杂的工程,涉及到物理的打捞操作、金融和环境风险,成本巨大,保险业已经受沉船打捞费用上涨影响,再保险成本也可能上升,这些最终都将转嫁给船东,推高他们的经营成本。报告本身并不试图解决在沉船打捞中的成本上升问题,而是希望鼓励关键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一步的讨论和对话,在某种程度上帮助找到共同的利益及未来海洋产业的健康解决方案。
报告提出建议
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许多情况下,国家当局的举措是影响打捞成本的关键因素,甚至政治压力会对沉船是否进行打捞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消除政治边界,对沉船打捞采取一致性和公平性的政策是必要的。船东及保险公司应该考虑组织一个正式的国际活动,包括有影响的沿海国家、国际海事组织、欧盟及国际重要港口管理者等,促进各方的开放,增加对话,建立信任。活动关注全球航运业中沉船打捞费用上升这一重要环节,表示所有参与行业最终将支付打捞成本,政府应鼓励抵制政治压力,关注从环境方面船舶所有人、保险公司及打捞承包商安全的清除残骸的必要性。
媒体和利益相关者管理:媒体和利益相关者对人员伤亡及破坏事件的审查可以影响当局。同时,沟通不良不仅可能造成涉及到的组织名誉受损,甚至可能影响到整个航运业,不良的沟通也可会削弱政府负责人对人员伤亡及破坏回应的信心。因此海运事故发生后,运输经营者应制定强大的危机沟通计划确保各相关者对事件进行有效的沟通。
大型船舶——能力差距:航运业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是船舶(特别是集装箱船、客船、散货船和液化天然船)规模的增加,以及相应的操纵它们的能力和设备间的差距,大型船舶发生事故无论是人员伤亡还是经济损失,都呈级数增长。弥合这一差距非常重要,并且对沉船打捞承保商构成威胁,建议船东、船舶设计行业、打捞作业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一起探索解决这一差距。
打捞合同招投标成本控制:在沉船打捞承保商的选择上确保一个强有力的、可竞争的市场,对安全的处理残骸及整个航运业来说都非常重要,有经验的、具备打捞能力、有财力承担打捞任务的承包商数量有限。承保商可能由于招投标的成本过高而被限制住,保赔协会和承保商应考虑联合以致力于减少准备投标成本,例如,感兴趣的打捞承包商可共享由中立的第三方提供的沉船调查信息。
人员补充:海上救援、沉船打捞承包商表示行业新人的征募补充、保持行业活力是影响航运业的重要因素,值得关注。沉船打捞、清除操作是一个需要经验积累和各种技能的工作,新人对保持行业健康至关重要。打捞行业需要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促进发展。
海上事故的人为因素:人的因素仍然是海上事故最重要的原因,大多数沉船都是由于人的原因,船东和运营商应确保海员训练有素、船舶操作正确、技术支持安全。
合作:所有参与航运业的各方,包括船东、保险公司、有关当局和承包商更好地了解沉船打捞的相关工作及成本上升的原因,增加交流,通过合作,降低成本,实现各方利益。
通过对劳合社报告的学习,有助于我国的船东及保赔协会了解沉船打捞的成本增加的原因,促进多方合作,减少风险支出,同时也有助于保险公司合理调整海运保险合同及相关内容,促进海洋运输业的发展。
(南开大学国际保险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