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金融办获悉,该省农险办第一批完善优化的5个主要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费率中,取消了保险机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农业保险合同)和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结合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指导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精算工作,对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等5个主要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费率基础上降低10%;在农民缴费不增加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生产成本变化情况,合理提高保障水平,将原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400元、500元和600元4个档次相应提高;根据历年农险已决赔案险因分析,通过适当降低起赔标准和免赔率,提高赔付标准,一般保险责任起赔点由30%降至20%,旱灾、病虫害责任起赔点也由70%降至20%,并将各生长期赔付标准全部按最高标准执行;旱灾、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免赔率由50%降至30%,发生80%以上损失率时,考虑收割成本,理赔时按照绝收(损失率100%)计算。同时贴近参保农户需要,运用平实、易懂的语言,积极推进条款通俗化,切实提高农业保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