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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Ⅱ受英国金融界批评

发布时间:2013-06-03 09:13:49    作者:袁晓园编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英国金融监管局CEO Andrew Bailey表示,欧洲的金融改革“令人震惊”,所付出的代价“令人难以置信”。Bailey在给英国议会的一系列书信中写道:欧盟的偿付能力Ⅱ监管方法被搁置,并且没有执行的时间表。“我们认为显而易见的是,法国当局应当同意任何我们认为可靠的方针。”Bailey还谈道,德国是支持的,但行业的调整需要10年甚至更久。对意大利来说,提案也意味着重大的调整。

     偿付能力Ⅱ涉及欧盟范围内的金融监管,包含更充足的资本与更强的风险管理要求。Bailey介绍说,现行的欧盟最低安全与稳固标准低于英国2003年起实行的标准。英国议会财政委员会主席Andrew Tyrie也对监管标准提出非议。“在过去的10年中,偿付能力Ⅱ一直处于不确定性之中,给监管者、保险公司造成极大的成本,最终损害的是客户。它提供了一次关于如何不制定法律的客观教训。”

     从4月1日起,英国金融管理局(PRA)取代之前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对英国的保险公司、银行、房屋建筑会、信用合作社、主要的投资公司实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