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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本质是相互关系

——访国际合作与相互保险联盟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5-08-04 09:26:11    作者:丁萌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丁萌

国际合作与相互保险联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nd Mutual Insurance Federation: ICMIF)成立于1922年,截至2014年,该联盟已有220个成员和1500个非直属成员。联盟总部在英国,在美国华盛顿、日本东京和比利时布鲁塞尔设有分区办公室。目前,中国尚无保险机构成为ICMIF成员。

今年以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相互保险牌照的机构不断增加,相互保险在中国如何发展在业界也有广泛讨论。为此,《中国保险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国际合作与相互保险联盟负责人。

《中国保险报》:请大致介绍目前全球相互保险市场的情况。市场呈现出怎样的特征与趋势?

ICMIF:在过去的9年时间里,全球范围内相互保险业务规模的增长速度快过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规模增长速度。

相互保险能够实现这样具有持续性的增长,其自身特点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比如,客户所有制的商业模式,让相互保险机构能够以相对更便宜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相互保险主要展现出两大优势:更适合的产品和更便宜的价格。相互保险之所以能够提供更合适的产品,是因为相比股份制保险机构,相互保险与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从而能更容易了解到客户需求,并对产品进行相应的设计。相互保险能够提供比其他竞争者更便宜的价格,是因为更低的渠道费用降低了成本。另外,相互保险无需向股东提供投资回报也是具有相对价格优势的一个原因。

《中国保险报》:哪些社会与经济要素是促成相互保险组织出现的先决条件?

ICMIF:相互保险组织事实上是最古老的人类组织形式之一,因为保险实质上就是一种相互关系,比如彼此为了分摊风险而组织在一起。在能够让相互保险持续发展的条件中,必然包括有效的法律形式(有些国家法律上并不允许客户作为公司所有人的保险形式),还有监管层对相互保险的充分理解。相互保险对于新兴经济体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相互制是微型保险的原型,从而即使是最贫穷的阶层也能够通过保险保护他们的家庭,并且让他们脱离贫困。同时,这也增进了社会的稳定,并能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中国保险报》:相互保险公司在日常运营上如果运用互联网工具的话,会面临哪些机会,同时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ICMIF:其实,运用互联网的机遇与风险,相互制与股份制所面临的基本是一样的。从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来看,如果基于互联网的互动能够开展得当,能够显著地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信关系。不过与之相反,如果一个公司将互联网技术用来取代传统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非作为一种补充,那么这家公司将面临失去客户的风险。对于相互保险组织而言,保持与客户的对话机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至关重要,而互联网也将作为多渠道战略中的一个沟通、销售与信息传输的工具融入其中。

《中国保险报》:上世纪90年代末,相互保险组织集中出现“去相互化”的趋势,主要原因是什么?

ICMIF:上世纪90年代,许多相互保险组织出现“去相互化”的趋势,主要出现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并且出现这种现象的全是寿险公司。寿险公司规模巨大的资产是不断积累起来的,而当时不少客户突然意识到可以兑现自己在公司中所有资产,而忽视了这些资产的积累是为了未来客户的利益。因此可以说,“去相互化”的趋势是被贪婪所驱动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相互制公司以及市场本身,也忘记了相互制最根本的意义——换而言之,客户与企业管理者不再珍视相互制模式所带来的益处,而是更多聚焦在获取易得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相互制的特征也是与国家的文化紧密相连的。在一些国家,去相互制在法律上将非常难以实现,甚至是明确禁止的。比如在法国,相互制公司的法规中明确,如果相互制保险公司要转变成一个股份制公司,相关的资产需要移交给慈善机构。这种“慈善式的安排”后来被其他存在“去相互化”趋势国家的相互制组织模仿,从而保障相互制的原则以及优点依然被珍视,能够保护免受“去相互化”的威胁——当然,所有的这些改变都需要得到客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