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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系列专访之七

以“偿二代”为契机 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专访英国精算师刘皓宇

发布时间:2016-06-07 12:07:33    作者:苏洁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苏洁

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一样,都是通过资本在承保、投资等业务领域的流动创造价值。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资本的循环流动就如同人体中血液的循环流动一样,是维系自身有序、健康运转的前提。纵观行业发展,一些资本强劲的保险公司之所以会在短期内“猝死”,往往并不是因为自身资产总量不大,而是现金不能在需要的时间节点流入到所需要的领域,导致企业最终崩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流动性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应如何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了英国精算师刘皓宇,专注于风险管理领域研究十多年时间的他,向记者分享了他的观点。

记者:为什么保险公司需要高度重视流动性管理?

刘皓宇:中国“偿二代”对于流动性风险定义为“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家保险公司流动性的好坏,在于其自身能否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

流动性风险往往具有如下特点:1.突发性。流动性风险事件的触发往往是由于一些孤立的偶发事件,其发生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知性。2.传染性。流动性风险事件往往会带来市场恐慌情绪,如果应对不当,单一主体的风险事件有可能波及到市场中的其他主体。3.系统性。流动性风险会随着保险公司的资金链和业务网络,波及金融市场中其他主体,例如银行、券商和基金等,从而加剧其破坏性。

有鉴于此,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在《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政策措施》与《流动性管理与计划指引》对于保险机构建立流动性管理体系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在中国“偿二代”体系中,流动性风险作为一个独立的规则,对整个行业评估方法到管理实践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引,这些都彰显了当前国际国内监管主体对于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的高度重视。

记者:您刚才提到流动性风险事件具有突发性,从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出发,您认为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重点关注什么环节?

刘皓宇:流动性风险的来源于负债和资产之间流动性不匹配,具体而言,当负债端流动性超过了资产端流动性的时候,一旦出现集中退保等突发事件,保险公司就有可能面临流动性不足。所以当我们审视保险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的时候,核心要点还是关注如何平衡资产端和负债端的流动性。

举个例子,近几年一些保险公司主打高现价产品并承诺高收益率,以期迅速扩大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这种策略短期内确实推动了业务的增长,但也增大了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首先,从产品形态来看,高现价产品往往定位于短期理财产品,并且隐含鼓励保单持有人在短期内退保以获取高额的现金价值。这就导致其负债端的期限较短,流动性很强。另一方面为了弥补此类产品高收益率的成本压力,保险公司需要持有期限较长的资产以期获得较高的收益。显然,这种产品在出生伊始就面临了由于资产负债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的压力。其次,当前由于金融市场整体收益状况不理想,债券收益率持续下降,股市震荡不稳,保险公司为了覆盖负债资金成本,需要扩大另类投资。增加另类投资,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但相比持有传统的固定收益和权益类资产,资产端的流动性会有明显的下降。

可以想象,一旦出现了突发性事件,上述几方面因素相互叠加作用在保险公司,这种资产错配的压力不是静态的,而是市场的恐慌情绪不断加剧,最终就会像多米诺骨牌逐步但不可逆转的压倒保险公司。

此外,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由于原有保单的投资收益不足,不少保险公司是通过新业务的保费收入支付原有保单退保的现金价值。但如果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客观因素,新业务的保费量低于预期,上面资产负债错配的问题就有可能进一步放大。

记者:保险公司在“偿二代”下,是否需要建立业务导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

刘皓宇: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预先识别、预测自己是否承担了实际无法承受的流动性风险。从这个标准出发,保险公司的流动性管理不能只是满足于对标合规要求,而要考虑在保证公司满足整体预期收益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端和负债端两者之间流动性的平衡。

按照监管标准,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状况整体还是不错的。不过,这是基于一个很关键的建设,就是一旦出现流动性不足,保险公司不需要考虑未来的盈利性,可以不受限制的将资产处置变现。但实际经营中,保险公司在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时候往往患得患失。很多保险公司的经营层并非不了解流动性风险的巨大危害,但在业绩压力之下他们往往很难抉择是否将前景良好的资产打折售出。因此,保险公司在开展流动性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以业务经营为出发点,全面审视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并建立配套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框架体系,具体工作包括:首先,要根据公司经营预算,将那些未来不会轻易动用变现的资产排除在外;其次,测算公司实际需要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大小;第三,基于公司实际可以动用的资源,判断是否足以应对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事件;第四,如果存在较为明显的流动性缺口,及早对于业务计划和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记者:您认为保险公司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刘皓宇: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全周期闭环管理的理念。保险公司在建立适应“偿二代”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构建配套的风险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管理策略和风险偏好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完善的流动性管理闭环。

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例如,净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与流动性覆盖率、经营净现金流比率、融资杠杆比例、融资回购比例、优质流动资产比率、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与负债端的流动性指标等,提示经营者当前是否存在资产端和负债端存在流动性不平衡的状况、是否需要采取必要措施。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通过现金流预测和现金流压力测试前瞻性的了解自身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问题。具体而言,将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现金流分别归集到资产端和负债端,并且评估不利的市场变化(即所谓的压力情景)公司可能面临的潜在挑战。如果发现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存在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则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上述工作一方面需要基于完善的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需要依托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提升监测和评估的快捷性和准确性,从而实现刚柔相济、快速高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