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爽
青山绿水,红花白鹭。东南门户福建厦门,是我国最早设立的4个经济特区之一。
如今,随着身兼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五大发展”示范市等多重身份,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开放特色日益鲜明,也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平台。2017年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9次会晤将在厦门举行,或将为厦门保险业发展提供新一轮机遇。
近日,《中国保险报》执行总编辑李俊岭前往厦门保监局,与局长刘钢对话。对话透露出关于厦门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丰富信息和监管工作的创新思路。
李俊岭:8月23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结合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厦门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定位和方向是什么?
刘钢:《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行业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也为推进厦门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事实上,“十二五”以来,厦门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主体增加4家,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3%,保险公司总资产增长1.4倍。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达到3842元/人和4.2%,分别增加1646元/人和增长0.4个百分点,分别为全国的2.2倍和超出全国0.6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厦门保险业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建设一个与厦门市“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深入对接、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同步发展、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预计到2020年,厦门保费收入将达到300亿元,年均增幅超过15%。保险密度6000元/人,达到全国的1.7倍,保险深度5.8%,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主要方向:
一是着眼于服务厦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与厦门产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科技保险、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演艺与会展责任险等各类新兴保险业务,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融资增信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资金运用方式,为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厦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着眼于服务厦门社会转型建设。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以包容共享加快社会转型”的发展战略,围绕服务厦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社会提升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通过政府购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完善大病保险、巨灾保险、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等公共安全保险制度,积极发展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保护、医疗医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等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社会风险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着眼于服务厦门对外开放创新。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以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厦门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和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需要,积极发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等涉外险业务,全面推动自贸区内海关事务责任保险、融资租赁保险、平行进口车质量保证保险、跨境电商保险等跨境保险业务的创新探索。同时,不断深入推进保险监管简政放权,助力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功能,助力厦门市承办好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重大活动。
四是着眼于服务厦门社保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服务民生,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的要求,结合厦门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厦门构建城乡一体全国领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的保险需求,持续做好大病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等经办业务,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将潜在的医疗、养老等社会需求转化为现实保险保障,促进保险业与医疗、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完善厦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着眼于服务厦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健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要求,结合厦门市“服务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做深做实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促进厦台保险服务对接升级。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不断深化保险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着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案件风险、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促进厦门保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李俊岭: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深度融合发展是保险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请问,厦门保监局引导行业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实践与探索?
刘钢: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键是使商业保险在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覆盖面更广、基本保障更加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中充分体现出独特的机制优势和服务优势。近年来,围绕着厦门社保提升工程,厦门保监局立足实际,推动行业在补充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服务创新、智慧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创新。
第一,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缴费、商业保险经办、覆盖全市职工的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截至2016年11月底,已覆盖全市183万职工,为2263个工伤案件提供了总额6879万元的赔付资金 ,成效明显。一是有效盘活了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提升工伤职工保障水平、满足企业风险转移需要。二是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赔案中外来务工人员占90.5%。三是定向扶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建筑施工队及小微企业占总赔案数及补助金额均超过80%。四是极大释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平均结案时长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实现“零投诉”。
第二,率先实现大病保险省外就医就地快速结算服务。利用经办保险机构的全国网络和网点优势,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南昌、杭州等地的32家医院,成功试点“基本+大病”就地结算服务,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4小时内即可获得报销,并同步建立了就医地柜面受理服务。截至2016年11月底,已完成1.24万人次的省外就医就地报销,涉及基本医保费用839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510万元,延伸了大病保险服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患者在省外就医需大额资金“垫支”、“报销跑腿”等难题。
第三,厦门保险机构在其上级公司和厦门市人社等部门支持下,研发的“智慧医保信息管理平台”破解了困扰医保部门多年的“医保基金风控”难题。该平台将医疗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具体的医疗服务行为,由事后随机抽查转变为对全流程可疑案件的最终检查,监管范围由10%的抽查率扩展至100%,监管深度和广度大幅提升。智慧医保平台受到了国务院、人社部、保监会等领导高度关注,国务院医改办赴厦门专项调研,也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厦门模板已推广至全国178个地市。
李俊岭:“莫兰蒂”台风给厦门市造成了严重灾害,请您介绍一下厦门保监局指导行业参与抗台救灾、开展灾后理赔等方面的情况?
刘钢:2016年9月15日,“莫兰蒂”台风从厦门正面登陆,这是今年以来全球最强台风,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登陆闽南地区的最强台风,最大阵风17级以上,中心风力15级。台风给厦门市造成了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厦门保监局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和福建省、厦门市工作部署,组织行业迅速开展抗台救灾工作。我局成立了4个工作督导组,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保险基层机构和重点受灾企业(项目),督促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召开应急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理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体来看,保险业抗台救灾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是保险赔付占比创历史新高。台风发生后,厦门保险业共接到报案8.33万起,目前已赔付支出13.05亿元,其中车险赔付5.63亿元、非车险赔付7.40亿元,人身险赔付236万元。预计保险赔付将占超过台风直接经济损失的15%,与历次台风灾害保险赔付相比,有了大幅提升。
二是理赔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莫兰蒂”台风保险理赔服务呈现出“时间短、速度快、金额高”的特点。我局及时向行业发出做好台风灾害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保险机构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手续,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对于责任明确、损失基本确定的案件,第一时间主动预付赔款,支持受灾企业和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对于理赔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坚持按照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妥善处理。台风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保险行业已基本完成涉及台风“莫兰蒂”案件的现场查勘任务。目前,8.33万起报案中已办结7.67万件,结案率达92.1%。其中车险结案率达92.2%,非车险结案率达91.5%。
三是行业凝聚力得到增强。灾害发生后,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积极行动,人力物力保障及时到位,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应急服务举措。全行业已出动查勘定损人员1000余人,车辆450多辆,多家保险总公司从广东、江西、浙江等邻近省份抽调418名定损理赔人员、百余台专业查勘救援设备及车辆驰援厦门。同时,保险行业及时通过《中国保险报》、厦门市主流媒体、新浪网和微信等新媒体,发布行业服务承诺、保险理赔指引及工作动态,方便受灾客户报案理赔,传递行业正能量。
李俊岭:厦门保险机构注重业务发展的同时,展现了良好的创新服务意识。行业改革创新和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监管。请您结合厦门实际,谈谈如何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关系?
刘钢:厦门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党委的工作方针和部署,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高管人员责任追究。二是持续加强对案件风险、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三是按照风险导向监管框架要求,认真落实“偿二代”监管工作中保监局的职责,完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评价。四是不断提升12378热线和保险机构客户服务部门工作水平,完善体制机制,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五是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8”保险公众宣传日等场合,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与参与度。总体来看,厦门保险业的主要风险指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未形成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厦门保监局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特别是立足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动“两中心、一平台”(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保险客户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将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引领行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有力夯实了保险监管工作基础。
以定损中心为例,作为全国首个集事故定责、车辆拆检、损失确认的服务平台,定损中心年均拆检定损车辆13.7万辆,占全市事故车辆的71%。近年来,定损中心功能作用不断拓展,一方面,通过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了定责、定损、理赔“一条龙”服务,拓展了110视频和微信远程快速定损等项目,促进定损中心服务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平台操作,将理赔过程的关键环节公开化、透明化,减少理赔中的“跑冒滴漏”,有效破解车险理赔难,促进了保险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以调处中心为例,通过整合法院、交警、司法、保险等资源,派驻保险理赔员,实现事故认定、人民调解、法院判决、司法救助、保险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截至2016年11月底,累计调解案件1.49万件,调解金额达3.9亿元,调解成功率90%以上,所有调解案件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有效破解了“调解难、诉讼难、理赔难”,最高院和中国保监会授予厦门中院和厦门保监局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单位”。以信息平台为例,实现了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系统与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时对接,免除了客户提供病历、用药清单、检验化验单等有关索赔资料和手续,对住院客户开展主动理赔服务,改进了客户体验,提高了行业承保理赔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目前,客户平均投保、理赔时长缩短70%,基本实现当天可取,行业件均核保核赔成本下降了90%。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和行业的阶段性特征都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我们将在保监会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对新常态下保险业发展特征的认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保险监管工作,为实现保险强国目标和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们对《中国保险报》长期以来对厦门保险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中国保险报》作为保险行业的舆论主阵地和主平台,在行业政策发布与解读、促进行业信息及经验交流、普及保险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厦门保险业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保险报》的合作,在积极传递厦门声音的同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记者 张爽
青山绿水,红花白鹭。东南门户福建厦门,是我国最早设立的4个经济特区之一。
如今,随着身兼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五大发展”示范市等多重身份,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开放特色日益鲜明,也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平台。2017年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9次会晤将在厦门举行,或将为厦门保险业发展提供新一轮机遇。
近日,《中国保险报》执行总编辑李俊岭前往厦门保监局,与局长刘钢对话。对话透露出关于厦门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丰富信息和监管工作的创新思路。
李俊岭:8月23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结合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厦门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定位和方向是什么?
刘钢:《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行业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也为推进厦门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事实上,“十二五”以来,厦门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主体增加4家,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3%,保险公司总资产增长1.4倍。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达到3842元/人和4.2%,分别增加1646元/人和增长0.4个百分点,分别为全国的2.2倍和超出全国0.6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厦门保险业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建设一个与厦门市“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深入对接、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同步发展、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预计到2020年,厦门保费收入将达到300亿元,年均增幅超过15%。保险密度6000元/人,达到全国的1.7倍,保险深度5.8%,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主要方向:
一是着眼于服务厦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与厦门产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科技保险、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演艺与会展责任险等各类新兴保险业务,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融资增信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资金运用方式,为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厦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着眼于服务厦门社会转型建设。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以包容共享加快社会转型”的发展战略,围绕服务厦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社会提升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通过政府购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完善大病保险、巨灾保险、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等公共安全保险制度,积极发展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保护、医疗医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等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社会风险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着眼于服务厦门对外开放创新。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以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厦门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和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需要,积极发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等涉外险业务,全面推动自贸区内海关事务责任保险、融资租赁保险、平行进口车质量保证保险、跨境电商保险等跨境保险业务的创新探索。同时,不断深入推进保险监管简政放权,助力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功能,助力厦门市承办好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重大活动。
四是着眼于服务厦门社保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服务民生,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的要求,结合厦门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厦门构建城乡一体全国领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网的保险需求,持续做好大病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等经办业务,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将潜在的医疗、养老等社会需求转化为现实保险保障,促进保险业与医疗、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完善厦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着眼于服务厦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保险业“十三五”规划中“健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要求,结合厦门市“服务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做深做实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促进厦台保险服务对接升级。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不断深化保险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着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案件风险、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促进厦门保险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李俊岭: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深度融合发展是保险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请问,厦门保监局引导行业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实践与探索?
刘钢: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键是使商业保险在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覆盖面更广、基本保障更加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中充分体现出独特的机制优势和服务优势。近年来,围绕着厦门社保提升工程,厦门保监局立足实际,推动行业在补充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服务创新、智慧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创新。
第一,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缴费、商业保险经办、覆盖全市职工的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截至2016年11月底,已覆盖全市183万职工,为2263个工伤案件提供了总额6879万元的赔付资金 ,成效明显。一是有效盘活了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提升工伤职工保障水平、满足企业风险转移需要。二是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赔案中外来务工人员占90.5%。三是定向扶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建筑施工队及小微企业占总赔案数及补助金额均超过80%。四是极大释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平均结案时长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实现“零投诉”。
第二,率先实现大病保险省外就医就地快速结算服务。利用经办保险机构的全国网络和网点优势,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南昌、杭州等地的32家医院,成功试点“基本+大病”就地结算服务,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4小时内即可获得报销,并同步建立了就医地柜面受理服务。截至2016年11月底,已完成1.24万人次的省外就医就地报销,涉及基本医保费用839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510万元,延伸了大病保险服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患者在省外就医需大额资金“垫支”、“报销跑腿”等难题。
第三,厦门保险机构在其上级公司和厦门市人社等部门支持下,研发的“智慧医保信息管理平台”破解了困扰医保部门多年的“医保基金风控”难题。该平台将医疗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具体的医疗服务行为,由事后随机抽查转变为对全流程可疑案件的最终检查,监管范围由10%的抽查率扩展至100%,监管深度和广度大幅提升。智慧医保平台受到了国务院、人社部、保监会等领导高度关注,国务院医改办赴厦门专项调研,也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厦门模板已推广至全国178个地市。
李俊岭:“莫兰蒂”台风给厦门市造成了严重灾害,请您介绍一下厦门保监局指导行业参与抗台救灾、开展灾后理赔等方面的情况?
刘钢:2016年9月15日,“莫兰蒂”台风从厦门正面登陆,这是今年以来全球最强台风,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登陆闽南地区的最强台风,最大阵风17级以上,中心风力15级。台风给厦门市造成了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厦门保监局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和福建省、厦门市工作部署,组织行业迅速开展抗台救灾工作。我局成立了4个工作督导组,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保险基层机构和重点受灾企业(项目),督促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召开应急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理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体来看,保险业抗台救灾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是保险赔付占比创历史新高。台风发生后,厦门保险业共接到报案8.33万起,目前已赔付支出13.05亿元,其中车险赔付5.63亿元、非车险赔付7.40亿元,人身险赔付236万元。预计保险赔付将占超过台风直接经济损失的15%,与历次台风灾害保险赔付相比,有了大幅提升。
二是理赔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莫兰蒂”台风保险理赔服务呈现出“时间短、速度快、金额高”的特点。我局及时向行业发出做好台风灾害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保险机构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手续,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对于责任明确、损失基本确定的案件,第一时间主动预付赔款,支持受灾企业和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对于理赔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坚持按照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妥善处理。台风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保险行业已基本完成涉及台风“莫兰蒂”案件的现场查勘任务。目前,8.33万起报案中已办结7.67万件,结案率达92.1%。其中车险结案率达92.2%,非车险结案率达91.5%。
三是行业凝聚力得到增强。灾害发生后,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积极行动,人力物力保障及时到位,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应急服务举措。全行业已出动查勘定损人员1000余人,车辆450多辆,多家保险总公司从广东、江西、浙江等邻近省份抽调418名定损理赔人员、百余台专业查勘救援设备及车辆驰援厦门。同时,保险行业及时通过《中国保险报》、厦门市主流媒体、新浪网和微信等新媒体,发布行业服务承诺、保险理赔指引及工作动态,方便受灾客户报案理赔,传递行业正能量。
李俊岭:厦门保险机构注重业务发展的同时,展现了良好的创新服务意识。行业改革创新和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监管。请您结合厦门实际,谈谈如何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关系?
刘钢:厦门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党委的工作方针和部署,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高管人员责任追究。二是持续加强对案件风险、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三是按照风险导向监管框架要求,认真落实“偿二代”监管工作中保监局的职责,完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评价。四是不断提升12378热线和保险机构客户服务部门工作水平,完善体制机制,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五是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8”保险公众宣传日等场合,提高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度与参与度。总体来看,厦门保险业的主要风险指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未形成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基础上,厦门保监局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特别是立足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动“两中心、一平台”(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保险客户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将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引领行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有力夯实了保险监管工作基础。
以定损中心为例,作为全国首个集事故定责、车辆拆检、损失确认的服务平台,定损中心年均拆检定损车辆13.7万辆,占全市事故车辆的71%。近年来,定损中心功能作用不断拓展,一方面,通过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了定责、定损、理赔“一条龙”服务,拓展了110视频和微信远程快速定损等项目,促进定损中心服务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平台操作,将理赔过程的关键环节公开化、透明化,减少理赔中的“跑冒滴漏”,有效破解车险理赔难,促进了保险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以调处中心为例,通过整合法院、交警、司法、保险等资源,派驻保险理赔员,实现事故认定、人民调解、法院判决、司法救助、保险理赔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截至2016年11月底,累计调解案件1.49万件,调解金额达3.9亿元,调解成功率90%以上,所有调解案件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有效破解了“调解难、诉讼难、理赔难”,最高院和中国保监会授予厦门中院和厦门保监局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单位”。以信息平台为例,实现了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系统与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时对接,免除了客户提供病历、用药清单、检验化验单等有关索赔资料和手续,对住院客户开展主动理赔服务,改进了客户体验,提高了行业承保理赔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目前,客户平均投保、理赔时长缩短70%,基本实现当天可取,行业件均核保核赔成本下降了90%。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和行业的阶段性特征都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我们将在保监会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对新常态下保险业发展特征的认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保险监管工作,为实现保险强国目标和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们对《中国保险报》长期以来对厦门保险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中国保险报》作为保险行业的舆论主阵地和主平台,在行业政策发布与解读、促进行业信息及经验交流、普及保险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厦门保险业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保险报》的合作,在积极传递厦门声音的同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