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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飞:全面实施"保险+"行动计划 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与浙江保监局局长邹飞对话

发布时间:2017-01-05 08:59:10    作者:李晓波 张爽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李晓波 张爽

“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1000多年前的潘阆借用钱塘江的潮涌写出了浙江人敢做时代弄潮儿的无畏。从阿里巴巴到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举行,在“互联网+”领域,浙江总是先人一步。而浙江的各行各业也率先被这种跨界融合的创新思路所影响,保险业也不例外。

“新国十条”出台以后,浙江省率先在全国提出政保合作的理念,着力将其打造成为浙江保险业的金名片。要用财政小杠杆,撬动保险大服务,是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对政保合作的肯定与期许。

近日,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健前往浙江保监局,与局长邹飞对话。邹飞表示,浙江保监局将以“保险+”行动计划为纲领,建立健全政保合作机制,提高政保合作统筹层次,主动对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服务模式,为全省保险工作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动能。

赵健:2014年“新国十条”颁布后,浙江是首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保险功能作用的发挥。那么,浙江保险业是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谋划“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工作的?

邹飞:对浙江来说,2016年是个特殊的年份,既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大事汇集、难事叠加的年份,党委政府对于保险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政保合作纳入重点突破改革项目;4月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将保险提到了非常高的高度,出台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对科技保险、巨灾保险等9个险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7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政保合作推进会进行了工作部署。我们把贯彻“新国十条”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召开行业工作会议,制定《“推进政保合作,补齐保险供给侧短板”的工作方案》,分险种成立政保合作项目组,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起步。

2016年1月-11月,辖区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423.5亿元,同比增长28%。与实体经济联系紧密的工程保险、保证保险分别同比增长23.4%、69.3%,社会管理功能较强的责任保险同比增长57%,保障性较强的健康保险同比增长105%。财产险公司承保利润列全国第2位,人身险公司新单期缴率高于全国9.3个百分点,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470亿元,行业发展平稳较快,较好地发挥了功能作用。

政保合作是浙江率先提出并在全国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保险发展模式。2014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保险“省十条”,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已初步建立起了以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政保合作机制,农业保险等一批重点政保合作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碎片化、不均衡、覆盖面和保障程度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施“保险+”行动计划,为全省保险工作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动能,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保险有效供给。引导保险业牢固树立“保险+”服务理念,将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灾害救助、“三农”建设等重点领域作为切入点和主攻方向,把握费率、保险资金运用等市场化改革机遇,突出浙江特色,全方位提升保险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推动政策有效配套。顺应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的趋势,推动政府完善法制、财税及行政推动等配套政策,积极对接“保险+”行动,在省委补短板及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舟山自贸区、特色小镇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的实施中,主动运用保险这一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工具,全面促进相关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省治理水平。

三是深化政保有效合作。按照政保合作“增品、扩面、提标”的要求,以补短板若干意见提到的9个具体险种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

赵健:政保合作是浙江保险业的一张金名片,浙江省委主要领导曾提出要用财政小杠杆,撬动保险大服务,浙江保险业在推进政保合作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邹飞:重点可以从服务社会治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医保改革这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推动“保险+‘平安浙江’建设”,利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助推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体来讲,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探索”:

一是探索将保险引入公众利益、社会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风险管理,形成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龙游模式”。2014年,龙游县对全县养殖户进行生猪统保,一旦发生理赔事故,保险公司依据相关单位出具的无害化处理确认表进行赔付,运用经济手段帮助政府解决了病死猪的回收问题,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病死猪随意抛弃行为。2015年,浙江省政府在龙游召开现场会推广。目前,全省已有4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共承保生猪近700万头,保险金额近46亿元。

二是探索将保险、互联网引入交通事故处理,形成了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余杭模式”。2015年,余杭区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余杭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保险人民调解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并实现了法院审判标准与行业调解标准的基本统一,同时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调解、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一键理赔”。该平台开通以来,经行业前置调节程序调解率达95%,目前该模式已扩大到杭州西湖、下城、滨江、临安四区(市),并在全省6个地市的10家基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三是探索将保险引入公众安全领域,形成了责任保险辅助政府开展公共管理的有效模式。我们在2016年初专门行文省政府,建议在食品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公众场所火灾及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责任保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目前,火灾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立法突破,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要求重点领域单位投保相关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已明确在条件成熟地区建立示范性项目,杭州等地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落实财政补助,启动项目实施;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自然灾害责任险已不同程度覆盖浙江省内大部分地市,包括27个县市区及街道,其中丽水市已实现全覆盖,2016年1月-9月,提供风险保障金额766.1亿元,共有355万人获得保障,支付赔款300多万元。

第二,推动“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保险机制支持创业创新、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对接“双创”战略,着力发挥保险融资增信作用,助推“大众创业”。浙江在舟山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并针对浙江创业实际,积极探索农村“三权”贷款、低收入农户、互联网渠道等各种模式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已累计帮助近3.2万家小微企业、农户、城乡创业者获得贷款148.9亿元。着力发挥保险化解科技创新风险的作用,支持“万众创新”。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引导和支持嘉兴市向国家申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2016年,全国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已在浙江省批准筹建,加强了全省科技创新的风险保障。

对接“互联网+”行动,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控的优势,创新发展各类互联网保险产品。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国内首款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安全保险产品,被文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评为十大“全国优秀文化金融合作创新成果”之一,累计为1000多万网络玩家提供虚拟财产安全保障服务。针对淘宝、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开展了产品质量、资金安全、退货运费等系列互联网保险产品。同时,积极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互联网+”重要会议的风险保障。仅为乌镇峰会就提供了221.9亿元的风险保障,险种涵盖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

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浙江自贸区等相关申报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贸易融资和风险保障作用,推广全国首创具有“零门槛、保障充分、费率优惠、手续简便、应保尽保”等优势的“小微企业简易承保模式”,大部分简易模式投保企业的投保成本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推动保险机构与30余个县级政府开展小微企业联保合作,通过政府全额承担保费的方式,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基本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探索为杭州跨境电商试点及义乌通等外贸平台提供保障,创新多重保障方式。2016年以来,共支持全省400多亿美元的出口值。

对接重大项目建设,注重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助力浙江重点领域的投资。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累计在辖区投资了670多亿元。2016年9月,太平保险集团与浙江省政府联合设立“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太平)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000亿元,是目前我国单支最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提出要探索产融结合的“浙江模式”“浙江经验”。

第三,推动“保险+医疗保障改革”,利用保险机制放大财政资金杠杆,着力构筑医疗保障网,为全省人民提供病有所医的保险保障。我们积极应对浙江民生保障从“保基本”向“多层次全覆盖”提升的新趋势,推动全省形成了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为补充,层层递进、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突出大病保障,坚持招投标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市级统筹,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覆盖职工、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并将18种大病治疗必需且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有效提升了保障程度。当前,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项目覆盖全省80%县(市、区)的2640余万人,累计向16万名参保人支付赔款约9亿元,报销比例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们还联合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出台文件,实现政策的突破,明确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为本人、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赵健:当前,浙江已全面消除了贫困县,相对于其他省份来说,扶贫工作的重点可能有所调整,浙江保险业在这方面是否已经有所准备?具体措施有哪些?

邹飞:2015年底,浙江26个欠发达县一次全部“摘帽”,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面临扶贫工作重心转移到帮扶增收的新变化,我们以“帮扶低收入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为重点,发挥商业保险精准投放、注重造血和可持续性的优势,推动“保险+脱贫攻坚”,积极助力全省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具体体现为“三个聚焦”:

聚焦农业生产,浙江省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农业保险政府规章,在全国率先启动茶叶、杨梅等气象指数保险以及芦笋、淡季蔬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2016年,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全省农业保险实施10年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提高了13类农作物保险金额,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财政补贴,降低了农民负担;并推动建立动态调整的全省农业保险目录清单。探索放开大棚、蔬菜等12个省级险种主承保权,鼓励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农业保险模式和服务,鼓励适度竞争。2016年以来,浙江共开展农业保险产品50个,为138.4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32.2亿元,为13.4万户农户支付赔款3.4亿元。

聚焦帮扶增收,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抓手,创新扶贫支农融资方式。在“政银保”合作框架下,先后在景宁、桐乡等19个县(市、区),分别针对扶贫创业、农村“三权”、渔农、家庭农场等开展支农小额贷款保证险试点。目前,累计支持1.3万名农户获得贷款约16亿元,有效放大了支农、扶贫资金的杠杆效应。

聚焦普惠保障,以完善社会低收入群体保障为着力点,积极探索针对农村居民、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群体保障的新模式,发挥保险补位扶贫作用,推进保险保障均等普惠。小额人身保险的乡镇承保率达到35%左右,覆盖近1000万人,累计向3.7万人赔付超过1亿元。在2016年9月底发生的丽水苏村山体滑坡灾害中,死亡和失联共27人,保险的覆盖程度较高,涉及10多个政策性险种及商业性险种,定损金额约1054.7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灾害补偿功能,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

赵健:我们知道,浙江市场很有活力,公司经营相对比较理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那么,在监管工作中,浙江保监局如何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辩证关系?

邹飞:总体来说,浙江保监局还是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切实承担好保险监管防范风险、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引领发展的任务。在监管实践中,我们主要关注三方面内容:

一是顺应浙江市场化发展趋势,放宽放活市场自己的事,减少行政干预。对市场准入,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多次修订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简化审批程序,适当放宽条件。对行业自律,监管部门不介入,更不会去主导。行业协会服务重心从监管部门转向行业和市场。二是应对浙江市场经济、信息经济先发等带来的挑战,管住管好监管该管的事,守住风险底线。我们在防范传统风险基础上,重点关注新型、输入型风险。通过“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及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网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风险,共发现34条与互联网保险相关的风险线索,及时进行了处置。坚持底线思维,通过关口前移,切实把各种风险预测在先、预防到位、事前化解。针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出租车、营运货车等重点行业沟通力度,妥善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坚持从严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坚持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实现“类案同处”,重点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省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及高管人员尤其是总经理的法律责任。2016年前三季度,浙江保监局共对50家次保险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投入检查力量166人次,对12家机构和19名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326万元。

三是适应浙江消费者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突出“一切为了消费者”。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一是坚持抓服务,围绕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这两个突出问题不放松。二是将消保工作重心从末端治理为主,转移到预防性和过程性保护并重。三是联合省司法厅建立了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总站,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关系,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是个重大的课题。我们结合浙江实际,边干边摸索,初步摸到一些路子,获得一些粗浅的认识。下一步,将在保监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兄弟保监局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区域保险监管现代化进程。


邹飞:全面实施"保险+"行动计划 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与浙江保监局局长邹飞对话

□记者 李晓波 张爽

“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1000多年前的潘阆借用钱塘江的潮涌写出了浙江人敢做时代弄潮儿的无畏。从阿里巴巴到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举行,在“互联网+”领域,浙江总是先人一步。而浙江的各行各业也率先被这种跨界融合的创新思路所影响,保险业也不例外。

“新国十条”出台以后,浙江省率先在全国提出政保合作的理念,着力将其打造成为浙江保险业的金名片。要用财政小杠杆,撬动保险大服务,是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对政保合作的肯定与期许。

近日,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健前往浙江保监局,与局长邹飞对话。邹飞表示,浙江保监局将以“保险+”行动计划为纲领,建立健全政保合作机制,提高政保合作统筹层次,主动对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服务模式,为全省保险工作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动能。

赵健:2014年“新国十条”颁布后,浙江是首个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保险功能作用的发挥。那么,浙江保险业是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谋划“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工作的?

邹飞:对浙江来说,2016年是个特殊的年份,既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大事汇集、难事叠加的年份,党委政府对于保险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政保合作纳入重点突破改革项目;4月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将保险提到了非常高的高度,出台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对科技保险、巨灾保险等9个险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7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政保合作推进会进行了工作部署。我们把贯彻“新国十条”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召开行业工作会议,制定《“推进政保合作,补齐保险供给侧短板”的工作方案》,分险种成立政保合作项目组,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起步。

2016年1月-11月,辖区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423.5亿元,同比增长28%。与实体经济联系紧密的工程保险、保证保险分别同比增长23.4%、69.3%,社会管理功能较强的责任保险同比增长57%,保障性较强的健康保险同比增长105%。财产险公司承保利润列全国第2位,人身险公司新单期缴率高于全国9.3个百分点,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470亿元,行业发展平稳较快,较好地发挥了功能作用。

政保合作是浙江率先提出并在全国形成一定影响力的保险发展模式。2014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保险“省十条”,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已初步建立起了以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政保合作机制,农业保险等一批重点政保合作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碎片化、不均衡、覆盖面和保障程度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施“保险+”行动计划,为全省保险工作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动能,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保险有效供给。引导保险业牢固树立“保险+”服务理念,将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灾害救助、“三农”建设等重点领域作为切入点和主攻方向,把握费率、保险资金运用等市场化改革机遇,突出浙江特色,全方位提升保险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推动政策有效配套。顺应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的趋势,推动政府完善法制、财税及行政推动等配套政策,积极对接“保险+”行动,在省委补短板及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舟山自贸区、特色小镇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的实施中,主动运用保险这一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工具,全面促进相关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省治理水平。

三是深化政保有效合作。按照政保合作“增品、扩面、提标”的要求,以补短板若干意见提到的9个具体险种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

赵健:政保合作是浙江保险业的一张金名片,浙江省委主要领导曾提出要用财政小杠杆,撬动保险大服务,浙江保险业在推进政保合作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邹飞:重点可以从服务社会治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与医保改革这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推动“保险+‘平安浙江’建设”,利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助推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体来讲,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探索”:

一是探索将保险引入公众利益、社会民生关系密切的公共风险管理,形成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龙游模式”。2014年,龙游县对全县养殖户进行生猪统保,一旦发生理赔事故,保险公司依据相关单位出具的无害化处理确认表进行赔付,运用经济手段帮助政府解决了病死猪的回收问题,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病死猪随意抛弃行为。2015年,浙江省政府在龙游召开现场会推广。目前,全省已有4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共承保生猪近700万头,保险金额近46亿元。

二是探索将保险、互联网引入交通事故处理,形成了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调解的“余杭模式”。2015年,余杭区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余杭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保险人民调解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并实现了法院审判标准与行业调解标准的基本统一,同时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调解、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一键理赔”。该平台开通以来,经行业前置调节程序调解率达95%,目前该模式已扩大到杭州西湖、下城、滨江、临安四区(市),并在全省6个地市的10家基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三是探索将保险引入公众安全领域,形成了责任保险辅助政府开展公共管理的有效模式。我们在2016年初专门行文省政府,建议在食品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公众场所火灾及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责任保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目前,火灾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立法突破,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要求重点领域单位投保相关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已明确在条件成熟地区建立示范性项目,杭州等地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落实财政补助,启动项目实施;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自然灾害责任险已不同程度覆盖浙江省内大部分地市,包括27个县市区及街道,其中丽水市已实现全覆盖,2016年1月-9月,提供风险保障金额766.1亿元,共有355万人获得保障,支付赔款300多万元。

第二,推动“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保险机制支持创业创新、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对接“双创”战略,着力发挥保险融资增信作用,助推“大众创业”。浙江在舟山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并针对浙江创业实际,积极探索农村“三权”贷款、低收入农户、互联网渠道等各种模式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已累计帮助近3.2万家小微企业、农户、城乡创业者获得贷款148.9亿元。着力发挥保险化解科技创新风险的作用,支持“万众创新”。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引导和支持嘉兴市向国家申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2016年,全国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已在浙江省批准筹建,加强了全省科技创新的风险保障。

对接“互联网+”行动,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控的优势,创新发展各类互联网保险产品。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国内首款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安全保险产品,被文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评为十大“全国优秀文化金融合作创新成果”之一,累计为1000多万网络玩家提供虚拟财产安全保障服务。针对淘宝、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开展了产品质量、资金安全、退货运费等系列互联网保险产品。同时,积极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互联网+”重要会议的风险保障。仅为乌镇峰会就提供了221.9亿元的风险保障,险种涵盖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

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浙江自贸区等相关申报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贸易融资和风险保障作用,推广全国首创具有“零门槛、保障充分、费率优惠、手续简便、应保尽保”等优势的“小微企业简易承保模式”,大部分简易模式投保企业的投保成本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推动保险机构与30余个县级政府开展小微企业联保合作,通过政府全额承担保费的方式,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基本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探索为杭州跨境电商试点及义乌通等外贸平台提供保障,创新多重保障方式。2016年以来,共支持全省400多亿美元的出口值。

对接重大项目建设,注重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助力浙江重点领域的投资。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累计在辖区投资了670多亿元。2016年9月,太平保险集团与浙江省政府联合设立“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太平)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000亿元,是目前我国单支最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提出要探索产融结合的“浙江模式”“浙江经验”。

第三,推动“保险+医疗保障改革”,利用保险机制放大财政资金杠杆,着力构筑医疗保障网,为全省人民提供病有所医的保险保障。我们积极应对浙江民生保障从“保基本”向“多层次全覆盖”提升的新趋势,推动全省形成了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为补充,层层递进、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突出大病保障,坚持招投标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市级统筹,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覆盖职工、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并将18种大病治疗必需且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有效提升了保障程度。当前,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项目覆盖全省80%县(市、区)的2640余万人,累计向16万名参保人支付赔款约9亿元,报销比例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们还联合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出台文件,实现政策的突破,明确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为本人、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赵健:当前,浙江已全面消除了贫困县,相对于其他省份来说,扶贫工作的重点可能有所调整,浙江保险业在这方面是否已经有所准备?具体措施有哪些?

邹飞:2015年底,浙江26个欠发达县一次全部“摘帽”,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面临扶贫工作重心转移到帮扶增收的新变化,我们以“帮扶低收入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为重点,发挥商业保险精准投放、注重造血和可持续性的优势,推动“保险+脱贫攻坚”,积极助力全省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具体体现为“三个聚焦”:

聚焦农业生产,浙江省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农业保险政府规章,在全国率先启动茶叶、杨梅等气象指数保险以及芦笋、淡季蔬菜等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2016年,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全省农业保险实施10年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提高了13类农作物保险金额,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财政补贴,降低了农民负担;并推动建立动态调整的全省农业保险目录清单。探索放开大棚、蔬菜等12个省级险种主承保权,鼓励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农业保险模式和服务,鼓励适度竞争。2016年以来,浙江共开展农业保险产品50个,为138.4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32.2亿元,为13.4万户农户支付赔款3.4亿元。

聚焦帮扶增收,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抓手,创新扶贫支农融资方式。在“政银保”合作框架下,先后在景宁、桐乡等19个县(市、区),分别针对扶贫创业、农村“三权”、渔农、家庭农场等开展支农小额贷款保证险试点。目前,累计支持1.3万名农户获得贷款约16亿元,有效放大了支农、扶贫资金的杠杆效应。

聚焦普惠保障,以完善社会低收入群体保障为着力点,积极探索针对农村居民、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群体保障的新模式,发挥保险补位扶贫作用,推进保险保障均等普惠。小额人身保险的乡镇承保率达到35%左右,覆盖近1000万人,累计向3.7万人赔付超过1亿元。在2016年9月底发生的丽水苏村山体滑坡灾害中,死亡和失联共27人,保险的覆盖程度较高,涉及10多个政策性险种及商业性险种,定损金额约1054.7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灾害补偿功能,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

赵健:我们知道,浙江市场很有活力,公司经营相对比较理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那么,在监管工作中,浙江保监局如何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辩证关系?

邹飞:总体来说,浙江保监局还是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切实承担好保险监管防范风险、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引领发展的任务。在监管实践中,我们主要关注三方面内容:

一是顺应浙江市场化发展趋势,放宽放活市场自己的事,减少行政干预。对市场准入,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多次修订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简化审批程序,适当放宽条件。对行业自律,监管部门不介入,更不会去主导。行业协会服务重心从监管部门转向行业和市场。二是应对浙江市场经济、信息经济先发等带来的挑战,管住管好监管该管的事,守住风险底线。我们在防范传统风险基础上,重点关注新型、输入型风险。通过“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及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网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风险,共发现34条与互联网保险相关的风险线索,及时进行了处置。坚持底线思维,通过关口前移,切实把各种风险预测在先、预防到位、事前化解。针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出租车、营运货车等重点行业沟通力度,妥善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坚持从严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坚持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实现“类案同处”,重点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省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及高管人员尤其是总经理的法律责任。2016年前三季度,浙江保监局共对50家次保险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投入检查力量166人次,对12家机构和19名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326万元。

三是适应浙江消费者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突出“一切为了消费者”。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一是坚持抓服务,围绕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这两个突出问题不放松。二是将消保工作重心从末端治理为主,转移到预防性和过程性保护并重。三是联合省司法厅建立了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总站,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关系,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是个重大的课题。我们结合浙江实际,边干边摸索,初步摸到一些路子,获得一些粗浅的认识。下一步,将在保监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兄弟保监局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区域保险监管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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