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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磊:适应新常态 推动青海保险业迈上新台阶

——与青海保监局局长谢磊对话

发布时间:2017-01-09 08:03:29    作者: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康民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青海保监局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为主线,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保险市场特点,积极适应新常态,不断深化对青海保险业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全面做好各项保险监管工作,推动青海保险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3.91亿元,同比增长22.09%;各项保险赔付支出23.74亿元,同比增长33.27%。

《中国保险报》编委张春辉近日与青海保监局局长谢磊围绕青海保险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多方位、全角度的对话。

张春辉:请简要谈谈你们是如何立足于青海实际情况,做好“十三五”保险业发展规划的。

谢磊:在编制青海保险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时,我们突出了“青海特色”,紧紧围绕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即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及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协调推进保险业发展。

张春辉:在引领行业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作用方面,青海是如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社会管理体系、农业生产体系、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

谢磊:第一,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提高社会保障运行效率,助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统筹、一次性全省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截至2016年9月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由启动之初的423.09万扩增至456.98万。3年多来,累计为19.14万名大病保险患者支付大病医疗费用8.3亿元,其中单笔最高支付38.98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16.37%,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合计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到65.12%。二是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在充分肯定2州1市1县试点基础上,青海省政府决定自2016年7月开始,在全省全面开展委托经办工作。具有青海特色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的“一体化”服务格局初步形成。三是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共有30.62万老年人投保,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43.89%,累计为全省投保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80.36亿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床位2495张,承担风险保障2.5亿元。

第二,提高参与社会治理水平,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医疗、环境、安全生产、道路安全等多个领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是在安责险全省统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校责险和旅责险正常续保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相关厅局沟通,推动环责险、医责险等重点领域提质扩面,指导保险机构做好各项责任险的相关工作。截至2016年10月底,开展第三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涉及全省4个市州35家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医责险投保171家医院;安责险投保96家企业;旅责险投保254家。二是进一步完善快处快赔快撤机制。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6月,青海保监局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推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

第三,服务“三农”,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总目标,按照“连点扩面”的发展思路,实现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提高农业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一是财政补贴资金不断增加。2016年争取到省内各级财政对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同比增长31.4%。二是实现“扩面、提标、增品”。2016年,大田作物承保面积220万亩,是“十二五”初的5倍多,藏系羊、牦牛保险从开办初的1县扩大至4个州的6县,森林保险承保面积增长近10倍;奶牛保险的保险金额从4000元提高至1万元,枸杞经济林保险的保险金额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截至目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数量达20个。三是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农牧业赔付支出1.52亿元,同比增长41.33%。特别是向遭受门源“8·17”特大冰雹灾害的8980户农户赔付保险金5705万元。

第四,支持经济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搭建保险资金运用平台,积极跟进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资金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与省经信委、金融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将青海省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提供给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通过平台引导更多保险资金参与青海省重点建设项目。2016年11月,经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备案注册,由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与中国太平保险公司共同设立的“太平-青海供给侧改革基金”成功设立,将提供总规模100亿元,首期50亿元的资金,全面服务青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推进险企与省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泰康人寿先后与青海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围绕融资项目、传统保险、职业年金、大病保险等各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交流。

第五,助推脱贫攻坚,发挥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青海保监局紧紧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助推脱贫攻坚。一是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建立协助服务机制、保险公司独立审核机制、业务暂停机制以及奖惩激励机制等风险控制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向发放精准扶贫贷款的银行类机构提供保证保险保障。截至2016年11月底,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共撬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195.53万元。二是试点开展“健康保”专项扶贫工作。会同相关政府部门,选择西宁市开展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试点,集中行业优势资源和力量,以西宁市2.18万户7.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容易导致返贫、致贫的风险,依托政府部门对扶贫对象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实现参保对象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提供“菜单化”的保险服务,切实满足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需求。目前,相关保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承保工作将迅速启动。

张春辉:根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青海保监局是从哪些方面着力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

谢磊: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要义,认真开展巡视整改,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党委工作重要日程。局纪委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支部工作制度,细化支委工作分工,丰富支委培训内容;选拔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监督和正面积极引导干部。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干部与监管对象交往;教育引导全体监管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扎根高原、无私奉献,树立“人一之,我十之”的青海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各项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张春辉:请您重点谈谈青海保险业如何着力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谢磊:一是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了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每季开展考评。二是健全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推动青海海南、海北两州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三是做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从落实主体责任、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有效应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4个方面推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截至2016年9月底,12378热线群众满意度为99.75%,妥善处理各类投诉163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四是加大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事项的工作力度。对捆绑销售、业务员欺诈误导销售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亮剑行动”,对辖内两家公司的电销、网销等新渠道销售行为进行检查;派员参加保监会对保险总公司的“亮剑行动”。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和“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保险消费者教育”专栏,普及保险消费知识,引导科学消费;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暨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六是加强诚信建设。指导保险公司完善保险销售环节的风险提示制度;认真开展保险业“三反”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指导保险公司继续做好服务承诺公开工作;继续开展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工作。

 


谢磊:适应新常态 推动青海保险业迈上新台阶

——与青海保监局局长谢磊对话

□记者 康民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青海保监局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为主线,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保险市场特点,积极适应新常态,不断深化对青海保险业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全面做好各项保险监管工作,推动青海保险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3.91亿元,同比增长22.09%;各项保险赔付支出23.74亿元,同比增长33.27%。

《中国保险报》编委张春辉近日与青海保监局局长谢磊围绕青海保险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多方位、全角度的对话。

张春辉:请简要谈谈你们是如何立足于青海实际情况,做好“十三五”保险业发展规划的。

谢磊:在编制青海保险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时,我们突出了“青海特色”,紧紧围绕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即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及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协调推进保险业发展。

张春辉:在引领行业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作用方面,青海是如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社会管理体系、农业生产体系、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

谢磊:第一,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提高社会保障运行效率,助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统筹、一次性全省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截至2016年9月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由启动之初的423.09万扩增至456.98万。3年多来,累计为19.14万名大病保险患者支付大病医疗费用8.3亿元,其中单笔最高支付38.98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16.37%,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合计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到65.12%。二是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在充分肯定2州1市1县试点基础上,青海省政府决定自2016年7月开始,在全省全面开展委托经办工作。具有青海特色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的“一体化”服务格局初步形成。三是率先在全国实现在全省范围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共有30.62万老年人投保,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43.89%,累计为全省投保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80.36亿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床位2495张,承担风险保障2.5亿元。

第二,提高参与社会治理水平,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医疗、环境、安全生产、道路安全等多个领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是在安责险全省统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校责险和旅责险正常续保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相关厅局沟通,推动环责险、医责险等重点领域提质扩面,指导保险机构做好各项责任险的相关工作。截至2016年10月底,开展第三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涉及全省4个市州35家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医责险投保171家医院;安责险投保96家企业;旅责险投保254家。二是进一步完善快处快赔快撤机制。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6月,青海保监局联合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推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

第三,服务“三农”,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总目标,按照“连点扩面”的发展思路,实现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提高农业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一是财政补贴资金不断增加。2016年争取到省内各级财政对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同比增长31.4%。二是实现“扩面、提标、增品”。2016年,大田作物承保面积220万亩,是“十二五”初的5倍多,藏系羊、牦牛保险从开办初的1县扩大至4个州的6县,森林保险承保面积增长近10倍;奶牛保险的保险金额从4000元提高至1万元,枸杞经济林保险的保险金额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截至目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数量达20个。三是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农牧业赔付支出1.52亿元,同比增长41.33%。特别是向遭受门源“8·17”特大冰雹灾害的8980户农户赔付保险金5705万元。

第四,支持经济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搭建保险资金运用平台,积极跟进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资金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与省经信委、金融办、发改委等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将青海省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提供给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通过平台引导更多保险资金参与青海省重点建设项目。2016年11月,经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备案注册,由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与中国太平保险公司共同设立的“太平-青海供给侧改革基金”成功设立,将提供总规模100亿元,首期50亿元的资金,全面服务青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推进险企与省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泰康人寿先后与青海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围绕融资项目、传统保险、职业年金、大病保险等各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交流。

第五,助推脱贫攻坚,发挥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青海保监局紧紧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助推脱贫攻坚。一是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建立协助服务机制、保险公司独立审核机制、业务暂停机制以及奖惩激励机制等风险控制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向发放精准扶贫贷款的银行类机构提供保证保险保障。截至2016年11月底,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共撬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195.53万元。二是试点开展“健康保”专项扶贫工作。会同相关政府部门,选择西宁市开展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试点,集中行业优势资源和力量,以西宁市2.18万户7.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容易导致返贫、致贫的风险,依托政府部门对扶贫对象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实现参保对象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提供“菜单化”的保险服务,切实满足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需求。目前,相关保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承保工作将迅速启动。

张春辉:根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青海保监局是从哪些方面着力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

谢磊: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要义,认真开展巡视整改,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党委工作重要日程。局纪委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支部工作制度,细化支委工作分工,丰富支委培训内容;选拔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全面从严监督和正面积极引导干部。严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干部与监管对象交往;教育引导全体监管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扎根高原、无私奉献,树立“人一之,我十之”的青海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各项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张春辉:请您重点谈谈青海保险业如何着力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谢磊:一是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了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每季开展考评。二是健全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推动青海海南、海北两州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三是做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从落实主体责任、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有效应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4个方面推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截至2016年9月底,12378热线群众满意度为99.75%,妥善处理各类投诉163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四是加大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事项的工作力度。对捆绑销售、业务员欺诈误导销售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亮剑行动”,对辖内两家公司的电销、网销等新渠道销售行为进行检查;派员参加保监会对保险总公司的“亮剑行动”。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和“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保险消费者教育”专栏,普及保险消费知识,引导科学消费;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暨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六是加强诚信建设。指导保险公司完善保险销售环节的风险提示制度;认真开展保险业“三反”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指导保险公司继续做好服务承诺公开工作;继续开展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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