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艳霞/文 西藏保监局/图
2016年5月11日,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嘎塔乡的太阳刚刚升起就发生了地震,随着“咔擦咔擦”的破碎声,沙贡村其美朗加家的土木房中间出现了一道深深的裂痕。地震发生后,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现场,参与出险救灾、查勘工作。这场5.5级的地震,共造成4县27个乡镇130个村(居)9495户农房受损,分为重度、中度、轻度损失三种。经过核实,其美朗加的房子属于中度损失,他收到了6000元的农房保险赔款。
阿里雪灾查勘的路上。
西藏现有农牧民住房约57万余栋,这些农房大多数就地取材,为农牧民自建房屋,建造水平不高,除了少部分政府安居工程所建造的农房有一定的抗震性外,农牧民自建的房屋普遍存在各种质量和安全隐患,遇灾易发生倒塌、裂缝等风险。而西藏属于地震多发区,暴雨、连阴雨、风灾、火灾、泥石流等也时有发生,一旦受灾,农牧民的房子就遭殃了。
为了减少农牧民损失,自治区在2006年开办了农牧民住房保险试点,2013年开始覆盖全区74个县(区)、680多个乡镇、5300多个行政村,保险责任涵盖了西藏全区发生较为频繁和容易造成房屋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特别是将地震风险纳入了保险责任。
“从近六年的出险情况来看,农牧房受地震灾害的影响最大”,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农险部副总经理高景力告诉记者,仅在2011年日喀则“9·18”地震、2012年昌都“8·12”地震以及2015年日喀则“4·25”地震中就分别赔付了1.14亿元、0.84亿元、2.43亿元。
2015年吉隆县贡村发生雪崩后,保险公司立即启动农业保险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查勘定损救援组及时赶赴雪灾现场查勘定损。
据高景力介绍,西藏农房保险采取联办共保模式,由地方政府和人保公司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理赔风险。每户保费140元,最高赔付14000元。2016年,西藏农牧民住房保险实现保费收入7279.85万元(自治区财政60%部分4367.91万元,人保公司40%部分2911.94万元),为52万户次农牧民提供了73亿元风险保障。
除了地震外,暴雨、连阴雨、风灾、火灾、泥石流等灾害也是造成农牧民住房损失的一些非多发性的因素。
2016年7月,嘎列村阿堆组的普布次仁得到暴风雨灾害赔款6000元。
2016年,从5月份开始自治区大部降水偏早偏多,多地出现雷雨冰雹天气。8月15日,因强降冰雹导致日喀则市拉孜县曲下镇土林村村民次仁平措家的农房倒塌。村干部立刻通知了乡镇协保员,向人保财险报了案。经过查勘,次仁平措得到了14000元的赔款,得以对房子进行初步维修和加固。
阿里雪灾赔付现场。
高景力告诉记者,农房保险自开办以来累计为7.5万户农牧民收益,截至目前已支付赔款4.5亿元,减轻了农牧民房屋维修、重建的负担,在灾后补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政府救济手段相辅相成,丰富完善了西藏农牧民住房救灾体系。(本版图片由西藏保监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