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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监局全面落实“1+4”系列文件精神

强化市场监管 维护金融安全

发布时间:2017-06-29 09:03:14    作者:王小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王小波

近期,中国保监会召开专题培训班并连续下发“1+4”系列文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保险监管工作的方向和要求,提出了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任务和措施。广东保监局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组织监管干部和行业机构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广东保险工作的根本遵循,将贯彻落实“1+4”系列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全面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

保监会“1+4”系列文件下发后,广东保监局立即组织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实现学习内容、参与人员全覆盖。在保监局层面,通过局例会、党委扩大会议、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等形式,反复宣导保监会“1+4”系列文件内容,运用局微信学堂、OA学习专栏、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平台,组织干部开展自学和集体学习,确保每名干部准确把握会党委的分析研判和部署安排,全面掌握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在行业层面,召开市场运行形势通报会,向辖内保险机构传达中央精神和保监会要求,确保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准确把握形势政策,掌握监管导向,树立风险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要求驻粤各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将保监会“1+4”系列文件转发至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传达到所有从业人员。

通过深入学习,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广东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广东保监局局长房永斌表示,保险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工作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做好保险工作责任重大。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经济金融安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保监会“1+4”系列文件解决了我国保险业今后一个时期朝哪里走、走什么样的路、如何行稳致远等重大问题,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行动指南。

大家一致认为,保监会“1+4”系列文件是中央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在保险业的具体化,文件分析风险精准到位,指出问题切中要害,同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抓好系列文件的落实,是广东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和重要保障。

房永斌表示,广东是全国最大的区域保险市场,去年保费收入2986亿元,增速达37.8%,规模约占全国的9.6%;作为保险大省,广东更应勇担责任、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为全国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广东保监局强调学习效果,要求大家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积极思考学。局党委组织全局干部围绕保监会“1+4”系列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认识体会,找准重点难点,理清工作思路。各处室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制定具体措施,全局统筹形成工作方案,既体现保监会“1+4”系列文件要求,又突出广东保险监管实际。

把风险防控作为首要任务

房永斌表示:“当前,保险业仍然面临多重因素共振、多种风险交织的复杂局面。必须把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广东保险监管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广东保险市场体量很大,竞争激烈,点多面广。各总公司在广东市场投入的资源较多,部分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广东。另外,广东毗邻港澳,市场化程度高,对外开放程度深,保险业的外部环境复杂。这些因素导致广东保险市场风险点容易聚集、风险防控压力大。针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广东保监局以保监会“1+4”系列文件为标尺,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积极防范、有效化解各类保险风险作为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

广东保监局认为,保监会指出当前行业存在的九类风险,大部分与广东直接相关,有少数风险虽然是针对总公司的,但表现在分支机构,也与广东关系紧密。对于广东保险市场来说,当前重点是要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和舆情风险。广东保监局出台了现阶段主要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完善监测预防、沟通汇报、处置化解和善后总结等4个机制17项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完善应对预案;强化公司的主体责任和监管的守土责任,尤其是落实一把手责任;紧盯重点公司、重点产品、重点渠道、重点地区,摸清风险底数,加强非现场监测、窗口指导和现场检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参加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宣传、网信、维稳等部门的支持。

同时,广东保监局督促驻粤各保险公司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机构、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求保险公司对满期给付与非正常退保、高现金价值产品、中短存续期产品、投资型财产险业务、银邮渠道、属地投资项目等领域风险进行专项排查,对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数据真实性进行自查,不留风险空白点。

目前来看,广东保险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前5个月业务保持20%的增速。财产险业务重返较快增长轨道,非车险业务占比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增长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大幅回落。行业承保业务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承保利润率同比有所提升。各重点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稳定,现金流总体充裕,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坚决果断治理市场乱象

房永斌指出,针对新形势、新情况,落实保险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敢管严管、严查重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广东保监局采取综合治理手段,从多方面强化监管。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将业务扩张激进、风险指标偏离度大的异常机构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窗口指导,在分支机构审批及高管人员审核时,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公司、重点产品、重点渠道、重点地区实施轮动式巡查,聚焦重要监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外部检查、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制度的完备性、系统管控的有效性、新型业务的合规性以及理赔服务的时效性。以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为核心,从源头上治理销售误导行为。完善人身险理赔案件数据非现场监测机制,开展理赔案件数据专项检查,逐步根治理赔难问题。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开展车险、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业务的专项检查,遏制车险市场的违法违规苗头,关注政策性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对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及人员依法从重顶格处罚,增强警示震慑作用。今年前5个月,共对23家次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13家次机构及26人次从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其中撤销任职资格1人次,警告1家机构、25人次,罚款金额310.2万元。

四是提升监管效能。强化非现场监管成果在现场检查中的运用,突出监管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加强内部协调,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快查快处机制,提高现场检查的后续处理效率,做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深化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房永斌表示,贯彻落实“1+4”系列文件,保监局要履职尽责,发挥主导作用,将监管工作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同时,要将责任传导给市场主体,压实保险机构责任。广东保监局引导保险公司坚持一手抓“风控合规”,一手抓“业务发展”,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更新发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各保险公司对经营管理重点环节、重要领域和重大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清查,消除公司内部管控漏洞,提高制度针对性和执行力。

回归保障本位,服务发展大局

房永斌指出,虽然近年来广东保险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规模、增速、效益等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业务结构不合理、民生业务发展缓慢、个别公司偏离保险主业等,影响了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引导行业顺应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理清保险服务的重点方向,调整发展目标和经营策略,切实回归本源、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广东保监局引导保险公司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逐步消化存量风险,提高增量业务质量。把握、平衡好防范风险与业务转型的“度”,防止业务大起大落。加强对重点公司总公司及驻粤分支机构业务发展、转型规划、现金流等状况的审慎研判,结合保监会有关文件要求,采取行政审批、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等手段,督促保险公司转型。今年以来,广东中短存续期理财型业务规模明显减少,保障型业务同比增长18.6%。

广东保监局注重营造贯彻落实“1+4”系列文件的外部环境。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保监会重大工作部署和“1+4”系列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让省政府了解和掌握保监会的监管政策,争取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推动重点领域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主动与省经信委、财政厅、农业厅、科技厅、住建厅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科技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器人保险发展,探索发展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稳步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金融业务,大力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到今年一季度末,保险资金投资广东余额达3121.9亿元,今年新增107.7亿元。下一步,将继续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协调做好大病保险新一轮招投标工作,推动大病保险向特殊人群倾斜,促进大病保险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参与群众健康管理,增强结算便利性,提升大病保险服务质量;积极推动保险公司与地市政府签订“保险扶贫”合作协议,发展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保险业务,为脱贫攻坚提供风险保障;加快发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校园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领域的责任保险,推动巨灾指数保险覆盖范围从10个试点地市扩大到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