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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 市民受益 远离贫困

青岛:大面积推广普惠性保险产品

发布时间:2017-06-29 09:44:32    作者:刘水玲 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刘水玲 本报记者 姚慧

近年来,青岛保监局积极沟通协调,推动青岛市各级人民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为市民购买了多种多样的普惠性保险产品,广大市民由此可以真正“远离贫困”,获得巨大的安全保障。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新湛二路的一户居民家中厕所里因故起火,热水器、吊顶等不同程度造成损坏,该居民次日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后,经保险公司核赔,很快获得了近2000元的赔付。市北区一快餐店发生液化气罐爆炸,造成周边商铺、居民楼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共赔付9万余元。不久前,宁夏路一户居民家中水管破裂导致家中财产受损,该居民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也很快获得了800多元的赔付。黄岛区大村镇塔山坡村刘某家中失火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经过镇综治部门和保险公司联合调查取证及评估等工作,第二天即获取2.05万元保险赔偿金和2000元临时租房费用。上述保险理赔案例都是“家庭财产保障险”释放出来的正能量。而这份保险统由政府出资买单,不需要居民掏一分钱。据了解,这种政府提供的普惠性保险产品已经在青岛市广泛投放。

据了解,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治安保险全域统筹”,今年底将实现居民家庭全覆盖。重点落实3个由政府购买的保险项目,即“治安家庭综合保险”“政府公众责任保险”“特殊人群伤害责任救助保险”。截至目前,各级政府财政出资2326万元购买治安保险家财险,为居民家庭提供经济风险保障600亿元;政府还投入2313万元购买政府公众责任保险。另外,近2万名家庭住养易肇事精神病人有了政府出资投保的监护人责任救助险。据统计,全市拥有政府出资购买的治安保险的参保居民户数已达375万户,居民户覆盖率83.58%。自2007年起,青岛市将校园方责任险纳入“青岛市政府10件实事”之一,并统一为全市学平险承保。每年由市政府为全市120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0.2万职校实习生以及3700余所学校统一投保。

青岛市市南区自今年4月13日起给所有进入或居住在市南区的人员及市南区居民的家庭财产购买了“社会公众安全险”。这份保险涵盖了治安、消防、交通、市政四大领域13类险种,覆盖了辖区内所有人员的安全。其中,政府救助保障险的保险对象除常住人口外,还包括辖区内所有暂住人口以及来区旅游、就学、务工、经商、出差人员;不限国籍,不限所处空间,包括公共交通设施(含地铁)候车及乘车人、辖区上空飞机内部人员;家庭财产保障险不仅限于常住家庭,只要在辖区内家庭生活自有或租赁住房及室内相关财产,都提供家庭财产保障险。该区自与有关保险公司签约以来,共接报案16起,其中,定损赔付4起,包括室内起火、水管爆裂、井盖伤人等事故,已为居民赔付到位12998元。

青岛市市北区今年已为辖区所有50多万个家庭购买了家庭综合保险。保险涉及家庭财产保险保障金额2.1万元。其中火灾、爆炸保障金额2万元,盗窃、抢劫保障金额100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每户保障金额2万元。凡是居民居住的房子坐落于市北区行政区域内即在投保的范围内,或辖区拥有合法房屋租赁合同的流动人口,都可享受保险待遇。除此以外,该区还为全区精神病人购买重症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责任险,为全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幼儿购买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为辖区居民每人购买巨灾保险,为辖区约5000部电梯购买电梯保险,为该区在册治安志愿者和新确认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区低保残疾人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截至目前,该区为居民投保的治安保险,累计赔付金额达680余万元,涵盖全区2507户受损居民,平均理赔周期为3.5个工作日。据介绍,该区将实施“全域保险”理念,通过创新保险业发展,将市北区打造成“保险创新示范区”。

青岛市李沧区开展试点“政策管理责任险”,对辖区居民因自然灾害、见义勇为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因非营业公共场所突发火灾爆炸导致的居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政府应承担的救助责任。该险种可以协助地方政府转移突发风险事件的赔偿责任。由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承保,按照每个居民保费5元、保额20万元的标准,李沧区出资273万元为辖区内约55万居民进行了投保。

青岛市黄岛区今年全面实施了治安保险“春风计划”,由区政府出资1000万元为全区36万户、180万居民统一购买治安保险。具体划分为公众责任险和公众意外险两部分,其中公众责任险612万元(家庭财产险216万元、特定人群险396万元),公众意外险388万元。家庭财产险主要对辖区内居民家庭因发生火灾、爆炸和盗窃、抢劫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特定人群险重点保障经区政府批准使用由区财政负担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治安志愿者以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公众意外险主要对辖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因意外伤害身故的进行承保。截至2017年6月,共受理公众意外险报案255起、赔付189起、金额382.46万元,受理公众责任险报案501起、赔付404起、金额558.94万元,受益群众达900余户。

在青岛市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推广普惠性保险产品的同时,驻青保险机构在青岛保监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青岛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保险业姓保”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保险产品品种,全面对接政府工作重点,让商业保险成为民生保障的重要一环。在支持青岛“宜居幸福”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青岛保险机构也分享了青岛市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成果。据相关资料显示,2016年青岛市治安家庭财产保费总收入达到1602万元,提供的风险保额近300亿元,黄岛、市北、李沧、崂山、即墨等5个区市实现保费全额财政承担。2016年,青岛市各类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14亿元,同比增长32%,累计为全市经济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5万亿元,同比增长80%。2016年,全市财产保险业为青岛经济社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8.62万亿元,同比增长25%;累计支付各类赔款55.2亿元,同比增长8.2%。驻青保险机构积极支持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为青岛地铁4号线、8号线建设以及3号线运营提供全面风险保障,累计风险保额超过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