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艳霞
观察我国保险业发展所经之路,就是一部解放思想、不断改革、谋求发展、破解难题的历史。改革是保险业稳健发展的关键一招,保险业的成长和发展得益于自身的改革。
2018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四大重点工作,其中之一便是深化改革。
实际上,自1998年成立,中国保监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监管制度的改革完善,20年来,在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定步伐。监管理念更加成熟,监管定位更加清晰,监管姓监、从严监管理念逐渐树立。监管组织体系不断健全,监管干部队伍稳步壮大,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框架日臻完善,偿二代监管制度全面实施,三支柱现代监管框架基本确立。监管法规体系更加完备,监管技术手段逐步改进,监管交流合作日益深化,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的能力持续提升。
在保险监管部门的引领下,我国保险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保险公司改制上市、产品定价机制改革、市场准入退出改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等深入推进,市场配置保险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发挥。20年来,市场主体从20多家增加到222家,不同业务类型、多种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日趋丰富,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的市场格局初步奠定。保费规模从1247亿元增长到3.66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从2000多亿元增长到16.75万亿元。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从510亿元增长到1.12万亿元,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大病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不断壮大,资金运用规模从1817亿元增长到14.92万亿元,保险从业人员已达925万人,保险业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但是,当前保险业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前一段时间保险违法违规乱象丛生,暴露出保险监管在机制制度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短板。之所以有这些问题,恰恰是改革没有到位。比如,资本不实的问题,导致偿付能力失真,就与市场准入退出和资本穿透监管还不到位有关;违法违规资金运用的问题,就与管住后端的改革没有跟上有关;保险产品的问题,就与发展理念的调整没有跟上有关。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靠进一步深化改革。
“2018年,我们要进一步补齐监管短板,坚定不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
补齐监管短板、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保险法》修订,继续推进《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立法进程,加快推进公司股权、信息披露、偿付能力、精算报告、准备金、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资金运用、风险案件、健康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等制度的修改完善,重点加强对创新业务和交叉领域的制度完善,研究出台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监管规定……这一项项具体措施直指监管短板,2018年监管层“补短板”进程已然开启。
2018年,保监会还将从市场体系、产品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市场体系方面,从严把关、分类处理,对已经批准筹备的机构,严把开业关;对处于申请阶段的机构,分门别类严格审查,探索建立“储备池”体系。同时,不断丰富市场组织形式,巩固扩大相互保险、互联网保险、自保等领域试点,提高保险供给的多元化。产品服务方面,继续推进意外险定价机制、经营销售改革;深化商车改革,稳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范围,加强多层次车险产品体系建设;支持保险资金审慎投资以避险为目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积极推进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公寓投资等领域。经营管理方面,适时出台《保险业新技术应用指导意见》,推动保险科技的研究和应用;推动保险公司探索多种方式登陆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保险机构挂牌新三板。
此外,全面扩大开放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2018年,保监会将完善外资市场准入政策,启动修订《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稳步放开人身险外资股比,积极引进健康、养老等法人机构。完善“走出去”审慎审核标准,修订《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支持险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好保险保障服务。继续积极推进偿二代国际化战略,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监管合作,推进我国偿二代与欧盟偿付能力Ⅱ的等效评估工作。积极参与修订《商业养老金监管原则》等,提升中国的全球保险治理话语权。
保险业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改革激发新的动力,以开放打开新的局面,书写更加精彩的保险故事,创造保险业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