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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税延养老险管理办法

不得向55周岁以上人群销售收益浮动型产品

发布时间:2018-05-21 08:38:35    作者:朱艳霞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列出了详细的示范条款。

《管理办法》对税延养老险产品销售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限定了收益保底型(B类)产品的演示利率上限,要求对购买收益浮动型(C类)产品的参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对参保人购买C类产品作出年龄限制(不超过55岁)和资金投入比例限制(不超过50%)。

业内人士表示,税延养老险在扩大了消费者选择空间的同时给予充分保护。

12项准入经营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的经营要求,确保经营主体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其中,准入经营要求12项。

在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方面,《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险业务的,前述两项金额均不得低于15亿元。

在偿付能力方面,应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有关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

在经营管理经验方面,须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同)连续经营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资金管理等养老保险业务3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经验。

根据《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还应具备完善的税延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与中国保信建立的税延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此外,《管理办法》提出了持续经营要求4项,要求保险公司经营税延养老险业务过程中需持续满足资本实力、偿付能力、精算能力、投资能力方面的要求。银保监会将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名单。

对此,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表示,从国家层面看,税延养老险被视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资金安全性和稳健性要求是极高的,理应对险企提出门槛要求。

目前,中国太保、泰康保险、中国太平均表示,已经获得中国保信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中国太保还表示,对于《管理办法》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中国太保已准备就绪,公司将在税延养老险产品获批后第一时间启动销售和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最全面的产品,及时满足消费者需求。

不得向55岁以上人群销售C类产品

根据《管理办法》,税延养老险产品积累期养老资金的收益类型,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分别对应A、B、C三类产品。其中,收益保底型又根据结算频率不同,分为B1款产品(每月结算)和B2款产品(每季度结算)。

《管理办法》对税延养老险产品销售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凡符合税延政策规定,16周岁以上,且投保时年龄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可购买税延养老险。但是,参保人年龄大于55周岁的,保险公司不得向其销售C类产品。

参保人每次交费(含转入产品账户价值)时,购买C类产品不得超过其当次交费的50%。参保人进行产品转换时,C类产品账户价值不得超过其全部产品账户价值的50%。

《管理办法》还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对B类产品进行利益演示,并就长期资金的合理投资收益预期和利益演示的不确定性向参保人进行充分解释说明。B类产品适用两档演示利率,第一档演示利率为保底收益率(年复利),第二档演示利率上限为4.5%(年复利)。C类产品不得进行利益演示。

《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向参保人提供移动终端、柜面、电话、网络等多种服务形式,满足差异化服务需求,并鼓励公司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移动终端等互联网模式销售税延养老险产品,简化投保流程。

中国太保表示,将探索以技术创新带动服务效率提升,为客户匹配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提高消费者信息获取和产品购买的便利度和积极性,让更多百姓了解并切实享受到这款惠民产品。

李艳华表示,泰康养老已经与上海、福建、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的大型企业进行了接触,了解企业需求,讲解税延政策,并对上述区域的业务人员进行了政策和产品的初步培训,计划在上述地区同步启动销售工作。除了传统的销售渠道外,泰康养老还开发了线上的税延养老专项测算工具,微信端、PC端的投保流程也基本开发完毕。

资金运用专项管理

《管理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资金运用的专项管理制度以及内控和风险管理机制。

具体来说,《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对税延养老险业务进行财务独立核算,据实列支和分摊经营管理费用,切实提高费用管理水平。要求不同税延养老险产品分别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在资产隔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环节,独立于自有资金和其他保险产品,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

同时,要求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遵循安全审慎、长期稳健原则,根据资金性质开展长期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定期评估资产配置比例、投资策略和风险状况,确保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追求长期保值增值。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进行委托投资管理的,应当优先选择具备长久期负债资金管理经验,具有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固定收益、权益投资和另类投资经验丰富,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的投资管理人。

业内人士表示,税延养老险在扩大了消费者选择空间的同时给予充分保护,并对资金运用进行专项管理,更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相关链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