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习习】5月29日上午,上海市黄浦区巨灾保险合作签约仪式在黄浦区政府举行。黄浦区巨灾保险试点项目的落地实施,标志着保险业服务上海超大型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更标志着上海保险业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又取得了一个重大突破。
不同于此前已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的其他地区,上海市具有城市体量巨大、人口密度和财富密度不断提高等特点,特别是黄浦区地处中心城区,人口、资源密度相对更加集中,加之外滩、南京路步行街、豫园等著名旅游景点持续吸引各地游客,导致重大突发公共安全风险更加突出。因此,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成为化解上海市人口、财富密度持续上升与上海严峻灾害形势之间重大矛盾的迫切要求。
据了解,黄浦区政府为巨灾保险投保人,由区政府以财政支付方式缴纳保费。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中标为首席承保人,与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组成巨灾保险共保体。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台风、暴雨、洪水导致黄浦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及其室内家庭财产发生损失,以及因上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导致身处黄浦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表示,黄浦区在上海率先实践巨灾保险制度,不但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积极落实,也是对上海城市安全综合管理制度改革的积极创新,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解冬表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有助于提升黄浦区灾害救助和防灾防损能力,也有助于推动上海保险业创新发展,推动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向新的台阶。要适时评估黄浦区试点成效,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不断扩大试点区域范围。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杲云表示,黄浦区作为上海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层保障、风险共担的原则,将不断完善防灾规范和防灾标准,提高政府、企业和居民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黄浦区加强特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制度创新。
此前,为推动建立符合上海市经济发展特点的巨灾保险制度,上海保监局会同上海市气象局、市金融办成立联合工作组,从形成多层次立体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保险全过程风险管理技术纳入灾害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上海市灾害事件管理能力三方面,研究设计了上海市巨灾保险试点方案。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裴光表示,将在黄浦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并推广相关经验,尽快在全辖区范围内,建立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目标相适应、与上海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相契合的巨灾保险制度。还将推动巨灾债券的发行,利用上海市资本市场相对成熟、机构投资者数量较多的区位优势,通过挂牌巨灾债券,撬动国际资本市场、创新风险转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