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区总体方案印发

到2020年建成金融服务完善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区

【记者 李梦溪】

10月16日下午,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沈丹阳就《总体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总体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发创新,表示到2020年要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一流、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提出要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其中要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至51%。

王受文介绍,《总体方案》共有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是在海南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包括实施范围和功能划分;第三、四、五部分,分别从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明确了改革试点任务;第六部分是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第七部分是坚持和加强党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面领导。

对比此前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总体方案》中着重补充了“加快金融开放创新”相关内容,明确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作用,出台金融领域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开放,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此外,“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中也明确了要对金融等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力度,并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至51%。

《总体方案》还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尤其是要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建立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沈丹阳表示,《总体方案》坚持以开放为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下一步,海南将做好《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着力做到“六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区。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充分发挥独立地理单元的区位优势和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增强制度创新的整体性、协同性,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在服务业创新发展、贸易监管模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和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压力测试,充分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三是更加注重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落实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提高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度,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四是更加注重有效防控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对每一项改革开放政策的制定都深入论证,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确保全岛自贸试验区建设稳定、安全、高效运行。五是更加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总体方案》进行全面准确的解读,引导激发国内外各方面参与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六是更加注重借鉴学习国内外自贸园区建设的好经验,学习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经济和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更新观念,进一步取长补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