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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9-05-17 13:07:1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监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理事会的指导下,在各会员公司、业务关联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保险消费者的普遍认可。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5月15日,调委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暨2018年总结表彰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8年调委会各项工作、分析了存在的不足以及介绍了2019年重点工作;表彰了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等7家先进单位、宋瑞强等8名调解员、张丽华等12名调解工作人员;表决通过了《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运行规则》等5项规章制度;组织公司现场签订了《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自律公约》(2019版)。

会议组织先进单位、优秀调解员代表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分公司郝文瞾、太平洋产险内蒙古分公司张立波、平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张丽华以及新华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宋瑞强做了交流发言。各发言人围绕对纠纷调解工作的认识、实战经验与做法、调解的基本原则目的与技巧以及典型案例等作了分享,与会人员受到很大启发,均表示希望调委会能够多组织这样的分享与交流,共同促进纠纷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各主体单位认真履行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调委会功能作用,利用好行业纠纷调解机制,规避风险、杜绝负面舆情报道、降低法律纠纷、减少诉讼成本,更好地服务保险消费者,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