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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汛期赛跑——湖北暴雨洪涝巨灾保险落地纪实

发布时间:2019-06-17 08:45:16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特约记者 张友琴

一份历时3年、数易其稿的《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终于出台。

为赶在梅雨季节和汛期到来之前使《方案》尽快落地实施,在湖北银保监局的指导下,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首席承保人牵头共保体公司,联合开展巨灾保险承保签单及汛期重点保险标的防灾检查工作。截至5月底,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地区(不含试行指数保险的武汉市)的保险标的签单承保达60%以上,余下部分正在抓紧办理之中,6月中旬入梅前可全部承保完毕,将所有试点地区的保险标的全部纳入巨灾保险保障。

《方案》呼之而出

《方案》是湖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发挥商业保险在应对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和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共财政服务民生的创新举措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手段,彰显出了党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关注。

《方案》出台前,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和相关保险机构组成考察组,赴湖南、广东考察学习。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及时向省政府提交了试点方案。

为使试点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牵头,召开试点市州和相关部门及保险机构巨灾保险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武汉大学和瑞士再保险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就开办巨灾保险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具体操作办法,进行充分交流和研讨。

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巨灾保险开始“ 浮出水面”。5月29日,《中国保险报》特约记者在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财产险部看到,该公司为开办巨灾保险起草的各类请示、报告、方案及测算的数据资料足有一尺多高,工作量之大、工作之细致,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之坚、责任之重,由此可见一斑。正如湖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邹飞所言:“巨灾保险既是一项灾害管理制度创新,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尽管在国外比较成熟,国内也有成功经验,但对于湖北、对于湖北商业保险机构而言,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为全省两千万人口和其财产安全提供巨灾保险保障,我们深感职责光荣、使命崇高,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不能辜负了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重托与期望。”

《方案》接地气、可操作

巨灾保险,是指对突发、危害严重的暴雨洪涝等重大灾害引发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

湖北省开办巨灾保险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选择风险集中、意愿较强的武汉、十堰、黄冈和恩施4个市州进行试点。试点市州在湖北地域上具有一定代表性,且有3个市州属于国家深度贫困地区,与党中央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十分契合,较好体现了扶贫优先的政治导向和工作取向。

《方案》明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湖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年保费支出近1亿元,由省及试点地区财政进行分担,其中十堰、黄冈和恩施的贫困县市区保费由省、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非贫困县市区按5∶5比例承担,武汉市按省、市财政3∶7比例分担。

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为: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踪)、农房倒塌、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以及政府可能面临的巨额财政支出等。保险方式根据试点地区历年来的灾害特点,分别采取传统保险和指数保险模式,武汉市试点指数模式,其他3个市州试点传统模式。传统模式,即出险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指数模式,依据有效观测站的强降水指数,无需核灾,一旦达到触发条件,赔款直达财政指定账户,依据灾情统筹使用。

试点地区发生人身死亡( 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倒塌,每间全倒房屋赔偿6000元,每户最高可获赔5万元;水稻、玉米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及受灾程度分段赔付,每亩最高可获赔200元,生猪每头最高可获赔150元。承保标的和赔付标准较好体现了保基本、保主要、保关键的原则,通过保险途径,化解巨灾损失,使试点地区的农户和居民不因遭受暴雨洪涝灾害而致贫、返贫,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在承保和理赔上,明确由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国寿财险等8家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其中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负责牵头共保体公司做好宣传发动、承保签单、查勘定损、赔款支付及防灾防损等工作,并建立灾害准备金。共保体方式集合了全省优质保险资源和技术、服务力量。

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开展后,得到了相关市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黄冈市团风县回龙镇崔家铺村1 组村民刘国元说:“感谢政府和保险公司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帮我家的房屋、水稻和生猪投保,保费由政府出,损失有保险公司赔,我们再没有了后顾之忧。”他的话,代表了试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

与汛期赛跑

据湖北省气象和水文部门预报,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汛期湖北气候状况总体偏差,4个巨灾保险试点地区可能发生持续性集中强降水及区域性洪涝灾害。此外,湖北梅雨期(6月1日-7月20日)总降雨量将达500-600毫米,较常年偏多三至五成,出现洪涝的可能性比较大。

针对防汛的严峻形势,在湖北银保监局的指导下,以首席承保人为主、共保体公司联合开展巨灾保险承保签单及汛期重点保险标的防灾检查工作。

各分支机构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和服务小组,由公司分管总(经理)挂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深入试点各县市区,抓紧与当地政府和金融局(办)、财政、农业等部门及保险机构作好对接,开展承保标的数据采集、造册登记、财政保费资金进账、保险出单等工作。

据统计,截至5月底,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地区(不含试行指数保险的武汉市)共计1307.6万人、 5345.84万间农房、597.73万亩水稻、358.93万亩玉米、1010.93万头生猪签单承保达60%以上,余下部分正在抓紧办理之中,6 月中旬入梅前可全部承保完毕,将所有试点地区的保险标的全部纳入巨灾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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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汛期赛跑——湖北暴雨洪涝巨灾保险落地纪实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6-17

□特约记者 张友琴

一份历时3年、数易其稿的《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终于出台。

为赶在梅雨季节和汛期到来之前使《方案》尽快落地实施,在湖北银保监局的指导下,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首席承保人牵头共保体公司,联合开展巨灾保险承保签单及汛期重点保险标的防灾检查工作。截至5月底,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地区(不含试行指数保险的武汉市)的保险标的签单承保达60%以上,余下部分正在抓紧办理之中,6月中旬入梅前可全部承保完毕,将所有试点地区的保险标的全部纳入巨灾保险保障。

《方案》呼之而出

《方案》是湖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发挥商业保险在应对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和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共财政服务民生的创新举措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手段,彰显出了党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关注。

《方案》出台前,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和相关保险机构组成考察组,赴湖南、广东考察学习。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及时向省政府提交了试点方案。

为使试点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牵头,召开试点市州和相关部门及保险机构巨灾保险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武汉大学和瑞士再保险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就开办巨灾保险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具体操作办法,进行充分交流和研讨。

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巨灾保险开始“ 浮出水面”。5月29日,《中国保险报》特约记者在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财产险部看到,该公司为开办巨灾保险起草的各类请示、报告、方案及测算的数据资料足有一尺多高,工作量之大、工作之细致,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之坚、责任之重,由此可见一斑。正如湖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邹飞所言:“巨灾保险既是一项灾害管理制度创新,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尽管在国外比较成熟,国内也有成功经验,但对于湖北、对于湖北商业保险机构而言,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为全省两千万人口和其财产安全提供巨灾保险保障,我们深感职责光荣、使命崇高,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不能辜负了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重托与期望。”

《方案》接地气、可操作

巨灾保险,是指对突发、危害严重的暴雨洪涝等重大灾害引发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

湖北省开办巨灾保险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选择风险集中、意愿较强的武汉、十堰、黄冈和恩施4个市州进行试点。试点市州在湖北地域上具有一定代表性,且有3个市州属于国家深度贫困地区,与党中央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十分契合,较好体现了扶贫优先的政治导向和工作取向。

《方案》明确,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湖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年保费支出近1亿元,由省及试点地区财政进行分担,其中十堰、黄冈和恩施的贫困县市区保费由省、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非贫困县市区按5∶5比例承担,武汉市按省、市财政3∶7比例分担。

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为: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踪)、农房倒塌、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以及政府可能面临的巨额财政支出等。保险方式根据试点地区历年来的灾害特点,分别采取传统保险和指数保险模式,武汉市试点指数模式,其他3个市州试点传统模式。传统模式,即出险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指数模式,依据有效观测站的强降水指数,无需核灾,一旦达到触发条件,赔款直达财政指定账户,依据灾情统筹使用。

试点地区发生人身死亡( 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倒塌,每间全倒房屋赔偿6000元,每户最高可获赔5万元;水稻、玉米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及受灾程度分段赔付,每亩最高可获赔200元,生猪每头最高可获赔150元。承保标的和赔付标准较好体现了保基本、保主要、保关键的原则,通过保险途径,化解巨灾损失,使试点地区的农户和居民不因遭受暴雨洪涝灾害而致贫、返贫,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在承保和理赔上,明确由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国寿财险等8家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其中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负责牵头共保体公司做好宣传发动、承保签单、查勘定损、赔款支付及防灾防损等工作,并建立灾害准备金。共保体方式集合了全省优质保险资源和技术、服务力量。

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开展后,得到了相关市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黄冈市团风县回龙镇崔家铺村1 组村民刘国元说:“感谢政府和保险公司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帮我家的房屋、水稻和生猪投保,保费由政府出,损失有保险公司赔,我们再没有了后顾之忧。”他的话,代表了试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

与汛期赛跑

据湖北省气象和水文部门预报,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汛期湖北气候状况总体偏差,4个巨灾保险试点地区可能发生持续性集中强降水及区域性洪涝灾害。此外,湖北梅雨期(6月1日-7月20日)总降雨量将达500-600毫米,较常年偏多三至五成,出现洪涝的可能性比较大。

针对防汛的严峻形势,在湖北银保监局的指导下,以首席承保人为主、共保体公司联合开展巨灾保险承保签单及汛期重点保险标的防灾检查工作。

各分支机构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和服务小组,由公司分管总(经理)挂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深入试点各县市区,抓紧与当地政府和金融局(办)、财政、农业等部门及保险机构作好对接,开展承保标的数据采集、造册登记、财政保费资金进账、保险出单等工作。

据统计,截至5月底,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地区(不含试行指数保险的武汉市)共计1307.6万人、 5345.84万间农房、597.73万亩水稻、358.93万亩玉米、1010.93万头生猪签单承保达60%以上,余下部分正在抓紧办理之中,6 月中旬入梅前可全部承保完毕,将所有试点地区的保险标的全部纳入巨灾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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