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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改革

发布时间:2019-08-09 13:33:01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赵艳丰】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机动车保有量、消费者的投保理念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车险费率的条款早已跟不上市场前进的脚步,因此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但凡是改革定会出现一系列新的问题,我们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已领先于我国几十年完成了车险费率改革,积累了不少的先进经验,借鉴他们走过的路,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

发达国家车险费率改革的特点

德国

德国是名副其实的“汽车王国”, 世界最著名的宝马、奔驰、奥迪等品牌都是出自德国,其车险规模占世界四分之一左右,人均汽车保有量、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均名列世界前三名,车险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德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正式启动了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改革之初,德国政府在市场还未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将产品的自主定价全部放开,导致保险公司间的价格战陷入了恶性循环,在收取的保费接连降低的情况下,赔款却增长得很快。在实施改革五年后,几个主要险种的赔付率均上浮了二十个百分点,德国车险行业盈利空间极大地被挤压了。

面对如此的尴尬窘境,德国当地的产险企业选择提升承保门槛,加强成本管理来改善经营水平。经过20年的消化,车险行业逐渐恢复平稳,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从这次改革中最终获益了。而在我国脆弱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这个必然发生的震荡期对保险公司是个严峻考验,这就需要我们保监会和保险公司及早做好风险预估。下面具体看看德国车险改革的特点:

1.德国车险的产品十分多样化,覆盖面很广

除了基本的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辆损失险外,德国车险还包括租车意外附加险、机动车总括保险、诉讼费用险、机动车畅行保险等。

德国的第三者责任险类似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要求车主必须投保的险种,是德国车辆登记时需出示的材料。而机动车总括保险在交通事故的保障范围较大,较之部分保险,增加了责任方的车辆损失和殡葬费用。诉讼费用保险承保的则是被保险人如果发生事故,并需要进行诉讼的时候产生的律师费用。

机动车畅行保险比较新颖,承保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产生的租车费用、拖车费用、临时住宿费用和其他交通费用,这项附加险受到了经常长途旅行投保人的欢迎。最后是租车意外附加险,由于德国租车行业比较发达,保险公司针对租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的风险专门开展了这一产品。主要对投保人在租车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以外的部分进行补偿。在第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车险产品都是可自由选择,投保人按需投保,产险企业可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费率。

2.车险费率厘定精细

历经100多年的发展,德国的车险费率体系已经非常成熟,主要涵盖基本费率因素和附加费率因素两方面。其中,基本费率因素是指驾驶员从事的职业以及投保车辆的情况,比如车辆的车型、登记以来出险和赔付记录、行驶里程数、停放情况等。附加费率因素主要是投保人的风险情况,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使用年限、银行信用记录、不动产情况和婚姻状况等。

在基本费率因素方面,承保汽车的车型、品牌被列入最大的考量因素,德国把各个品牌和车型按照零配件情况和出险率分成了几十个层级,低等级的车风险低、费率也低。以大众POLO车来说,根据现有的评级标准,其级别是十级,低于大部分车辆三四个级别,按这个级别计算出的保费相差近一半。这个分级制度现在也是消费者在买车时考量汽车安全系数、性价比的关键指标,已逐步成为促进德国各个整车厂注重产品质量的动力。

在德国,车险费率的厘定必须依据驾驶人的实际情况,譬如对于刚刚考到驾照的新手,需支付高于标准保单两倍的价格投保。同时还要参考投保人的婚姻状况和年龄,比如18至25岁的未婚青年费率最高。驾驶员的历史交通事故记录也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这项规定提高了投保人驾车的安全意识,也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

再次是地域因素,德国保险公司在确定保费时还会参照投保车辆主要行驶区域的交通状况、治安状况、修理成本等因素,除注册地之外的其余条件类似的两辆车,在首都Berlin登记注册的话需支付高于德国北部城市Bonn近三成的保费。

美国

美国毫无疑问是世界第一大汽车保险市场。由于美国是联邦体系国家,其监管条例是各州根据自身情况来分别制定的,内容接近但多少有所不同。美国车险改革有如下特点:

1.宽严有度的监管

数据显示,在全美五十个州中大致实行的是五种程度的监管力度。监管力度较大的地区在过去三十年的时间里,价格浮动最为平稳,市场秩序也比较规范。同时,监管力度较小或者完全自由发展的地区市场表现则不尽如人意,价格战越发严重,企业难以生存。比如,南卡罗来纳州的车险法案历经几次修改,并补充了重要规定:一是产险企业在费率厘定中浮动7%以内时不再需要取得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二是将费率定价权完全交给保险公司。法案发布后南卡罗来纳州的车险市场明显更有活力,产险企业盈利水平提高了不少。

美国对于产品和费率厘定逐步监管放开的同时,加强了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偿付能力、资本流传情况的监控。

2.车险费率特点

在美国大部分州中,驾驶员的年龄、行驶区域、信用情况都是影响车险费率的主要因素。其中25至30岁的男性费率最高,因其出险率较高,安全意识差;登记在美国乡村地区的驾驶员比城区的费率要低很多;对于历史出险记录较多的驾驶员,在保单中明确规定,出险时仅在被保险人驾驶车辆为约定车辆时进行赔付。

3.车联网发展迅速

美国的前进保险公司(Progressive Insurance)是全世界范围内第一家开展车联网应用业务的机构,经过15年的发展,现在已经达到了每年25亿美元的业务规模。该公司的车联网应用是根据所记录的数据(比如驾驶区域、驾驶习惯)来给保单定价,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额外的价格折扣。Progressive公司的车联网业务开展早,目前已成为该领域内的佼佼者。同时,美国各大保险公司均加快发展车联网项目,该项目的保费额已初具规模。

日本

在极其严格的政府监管下,日本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费率条款和定价体系。日本的商业车辆保险早于我国三十年起开展业务,在1998年的金融危机冲击和美国的胁迫下,日本取消了原有的统一标准,颁布新的《保险法》中放开了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开发定价权给保险公司,开始了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推广工作。日本车险改革的特点如下:

1.改革后市场集中度剧增

适逢日本处于金融大变革时期,这部新法的颁布导致几年内大量的产险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合并,改革开展一年后,日本车险市场中住友、东京海上、三井和安田四家机构的保费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已达到了整个行业的五分之四。主要是因为在承保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精算水平、平台建设能力等方面不占优势的中小企业逐步被淘汰。

在整个车险行业的稳定性受到冲击的情况下,日本的保险监管部门也主动为破产企业提供救助,加强了财务风险的管控力度,提高了设立财产保险公司资本金的最低标准。

2.车险产品不断创新

放开产品定价权之后,日本产险企业不断推出特色鲜明的产品,以安田保险公司来说,提高了家庭自用车辆的承保门槛,增加了风险影响因素,相对应降低了企业车辆的费率。同时安田公司对客户提供道路支援服务、新增受伤人员的护理保障,得到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3.车联网开始起步

在欧美保险行业借力互联网技术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日本的汽车厂商联合互联网企业、保险公司等机构一同建立的车联网信息系统,已经将日本机动车辆保险带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例如,日本的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VICS)是目前普及率较高的一款产品,截至2019年6月其全国的安装率达到了50%。最早开始车联网产品应用的是本田公司,早在1981年,本田公司即与阿尔派公司联合开发了全球首个陀螺仪车载导航,装载到了本田旗下的ACCORD系列中。其他厂商也纷纷加入了研发的行列中。目前日本市场上的车联网应用十分丰富,数据分析达到了较高层次的水平,应用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规模。

实行保费定价差异化

保险公司可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精算框架,来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数据体系。

首先,保险公司可在原有定价模式基础上加入车型系数。当加入车型系数后,车险保费变化最大的就是零整比、出险率、赔付率皆高的“三高”车型。随着车险费率的市场化,不同车型的零整比就会影响到车损险的定价,零整比系数越高,赔付成本越高,相应保费就可能越高,能够更科学地将不同车型的承保风险在保费上得以区分。我国汽车行业协会也宣布,会定期公布我国市场主要车辆品牌的零整比,以方便车型定价模式费率的厘定和调整。同时,车型定价模式下各类车系的出险率、赔付率也将影响保费。现有市场中,长安奔奔的赔付率是进口奔驰的一半不到,雷克萨斯的出险率则是长城精灵的两倍多。一般情况下,“三高”车型是昂贵的进口品牌,现有费率体系中仅新车购置价一项区别于普通车型,引入车型定价模式后能有效改善这种情况发生。

其次,考虑从人因素,引入驾驶员风险系数。现有核保系统中,驾驶员情况影响费率的条件主要有性别和驾驶年限,在此基础上可以加入驾驶员所属地区、驾驶习惯、驾驶员职业情况和婚姻状况。如美国的车险明确规定,驾照注册地在城市的驾驶员投保时费率要高于在乡村的,大型中心城市的费率高于小型城市的。

再次,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更完善的车险资料数据库。完整的费率厘定体系,一方面要求有达到一定量的历史数据来做分析;另一方面要求能够将分析结果有效地运用到承保实践中。保险公司可以在利用已有承保理赔数据的同时主动收集社会数据。例如通过汽车维修协会收集各个品牌的零配件情况和车辆维修成本动态,通过车管所、交通安全部门和公安系统获取驾驶员的出险情况和行驶数据,通过车联网记录驾驶员的驾驶习惯引入调整系数等。

灵活推出差异化产品

保险公司应将产品创新重视起来,主动针对消费者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在将市场细分以后,有重点地对其中一部分进行产品开发。产品创新还应与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以及企业品牌特色相结合,调整合并部分附加条款,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例如,美国和日本开发了针对不同使用性质车辆的一揽子保单,即一份保单将某一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所需所有险种搭配好以方便客户投保。

在形式上,目前有两条路能够结合起来走:一条是参考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进行本土化修改;另一条是将目前的产品整合、重组,不合理的地方修改,发展较好的继续保留。比如,可新开拓在德国投保率较高的机动车畅行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产生的租车费用、拖车费用、临时住宿费用和其他交通费用。在我国自驾游越来越热的趋势下,机动车畅行保险的前景也是十分可观的。

另外,保险公司应不局限于单一产品创新,可与其他产品进行联动。我们可以参照寿险中的万能险产品,将车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相结合。例如在韩国,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由车险业务和个人资金管理相结合,研发有小额理财功能的产品。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同时,客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由保险公司集中管理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也会定期体现在账户中。

理顺现有渠道合作体系

一是与车商共享客户信息。在车型定价模式实施后,“三高”车辆保费上浮比例较大,安全性的考虑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同时,零配件的定价将逐步合理,车商对于车险的控制模式即将被打破。保险公司应及早做好应对准备,加强信息平台的共享,改变以往的合作模式,加强对车行渠道业务质量的管控,实现与4S店的双赢。

二是转变渠道建设方向。首先控制代理业务。保险公司应形成行业自律,主动调整支付给代理机构的手续费,只有转变现有被动参与手续费战的现状才能实现盈利。在无法控制市场手续费的情况下,尽量缩减代理业务的占比,利用产品和服务特色吸引家庭自用车客户至公司的直销渠道。这样既节省了销售成本,又能让消费者获得额外的价格优惠。

三是发展直销渠道。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对大量客户数据的取得和分析成为了可能。保险公司可根据这些数据对客户群进行细分,利用微信和网店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很多保险公司的微信平台功能较少,主要包括试算和出单,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保单理赔信息跟踪、优惠活动的推送、安全知识的科普,同时根据客户偏好来制定个性化的保险计划。

推动车联网应用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车联网可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明显缓解交通堵塞、减少事故发生率。同时,车联网的利用还能为车险行业的改革提供数据基础,有效为保险公司提供更精准的驾驶习惯和行车记录。所以说车联网能够对保险公司“从人”“从车”两方面提供数据采集,通过针对客户、车辆和行驶区域的分析,得出一套更加合理和科学的费率厘定体系。

怎样普及车联网的使用是目前业界不断摸索的课题,我国车险行业也可参照美国的经验,在购买车险时赠送车载诊断记录仪,根据一段时间驾驶习惯和出险情况的跟踪记录,按照不同客户等级进行奖励,优质客户可以奖励一部分保费,最高可以达到总保费的三成。

总的来说,大部分发达国家提前我国20-30年就已完成了车险费率的改革,我国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地借鉴这些发达国家所积累的经验,尽量少走弯路。

(作者单位: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改革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8-09

【赵艳丰】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机动车保有量、消费者的投保理念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车险费率的条款早已跟不上市场前进的脚步,因此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但凡是改革定会出现一系列新的问题,我们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已领先于我国几十年完成了车险费率改革,积累了不少的先进经验,借鉴他们走过的路,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

发达国家车险费率改革的特点

德国

德国是名副其实的“汽车王国”, 世界最著名的宝马、奔驰、奥迪等品牌都是出自德国,其车险规模占世界四分之一左右,人均汽车保有量、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均名列世界前三名,车险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德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正式启动了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改革。改革之初,德国政府在市场还未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将产品的自主定价全部放开,导致保险公司间的价格战陷入了恶性循环,在收取的保费接连降低的情况下,赔款却增长得很快。在实施改革五年后,几个主要险种的赔付率均上浮了二十个百分点,德国车险行业盈利空间极大地被挤压了。

面对如此的尴尬窘境,德国当地的产险企业选择提升承保门槛,加强成本管理来改善经营水平。经过20年的消化,车险行业逐渐恢复平稳,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从这次改革中最终获益了。而在我国脆弱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这个必然发生的震荡期对保险公司是个严峻考验,这就需要我们保监会和保险公司及早做好风险预估。下面具体看看德国车险改革的特点:

1.德国车险的产品十分多样化,覆盖面很广

除了基本的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辆损失险外,德国车险还包括租车意外附加险、机动车总括保险、诉讼费用险、机动车畅行保险等。

德国的第三者责任险类似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要求车主必须投保的险种,是德国车辆登记时需出示的材料。而机动车总括保险在交通事故的保障范围较大,较之部分保险,增加了责任方的车辆损失和殡葬费用。诉讼费用保险承保的则是被保险人如果发生事故,并需要进行诉讼的时候产生的律师费用。

机动车畅行保险比较新颖,承保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产生的租车费用、拖车费用、临时住宿费用和其他交通费用,这项附加险受到了经常长途旅行投保人的欢迎。最后是租车意外附加险,由于德国租车行业比较发达,保险公司针对租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产生的风险专门开展了这一产品。主要对投保人在租车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以外的部分进行补偿。在第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车险产品都是可自由选择,投保人按需投保,产险企业可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费率。

2.车险费率厘定精细

历经100多年的发展,德国的车险费率体系已经非常成熟,主要涵盖基本费率因素和附加费率因素两方面。其中,基本费率因素是指驾驶员从事的职业以及投保车辆的情况,比如车辆的车型、登记以来出险和赔付记录、行驶里程数、停放情况等。附加费率因素主要是投保人的风险情况,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使用年限、银行信用记录、不动产情况和婚姻状况等。

在基本费率因素方面,承保汽车的车型、品牌被列入最大的考量因素,德国把各个品牌和车型按照零配件情况和出险率分成了几十个层级,低等级的车风险低、费率也低。以大众POLO车来说,根据现有的评级标准,其级别是十级,低于大部分车辆三四个级别,按这个级别计算出的保费相差近一半。这个分级制度现在也是消费者在买车时考量汽车安全系数、性价比的关键指标,已逐步成为促进德国各个整车厂注重产品质量的动力。

在德国,车险费率的厘定必须依据驾驶人的实际情况,譬如对于刚刚考到驾照的新手,需支付高于标准保单两倍的价格投保。同时还要参考投保人的婚姻状况和年龄,比如18至25岁的未婚青年费率最高。驾驶员的历史交通事故记录也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这项规定提高了投保人驾车的安全意识,也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

再次是地域因素,德国保险公司在确定保费时还会参照投保车辆主要行驶区域的交通状况、治安状况、修理成本等因素,除注册地之外的其余条件类似的两辆车,在首都Berlin登记注册的话需支付高于德国北部城市Bonn近三成的保费。

美国

美国毫无疑问是世界第一大汽车保险市场。由于美国是联邦体系国家,其监管条例是各州根据自身情况来分别制定的,内容接近但多少有所不同。美国车险改革有如下特点:

1.宽严有度的监管

数据显示,在全美五十个州中大致实行的是五种程度的监管力度。监管力度较大的地区在过去三十年的时间里,价格浮动最为平稳,市场秩序也比较规范。同时,监管力度较小或者完全自由发展的地区市场表现则不尽如人意,价格战越发严重,企业难以生存。比如,南卡罗来纳州的车险法案历经几次修改,并补充了重要规定:一是产险企业在费率厘定中浮动7%以内时不再需要取得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二是将费率定价权完全交给保险公司。法案发布后南卡罗来纳州的车险市场明显更有活力,产险企业盈利水平提高了不少。

美国对于产品和费率厘定逐步监管放开的同时,加强了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偿付能力、资本流传情况的监控。

2.车险费率特点

在美国大部分州中,驾驶员的年龄、行驶区域、信用情况都是影响车险费率的主要因素。其中25至30岁的男性费率最高,因其出险率较高,安全意识差;登记在美国乡村地区的驾驶员比城区的费率要低很多;对于历史出险记录较多的驾驶员,在保单中明确规定,出险时仅在被保险人驾驶车辆为约定车辆时进行赔付。

3.车联网发展迅速

美国的前进保险公司(Progressive Insurance)是全世界范围内第一家开展车联网应用业务的机构,经过15年的发展,现在已经达到了每年25亿美元的业务规模。该公司的车联网应用是根据所记录的数据(比如驾驶区域、驾驶习惯)来给保单定价,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额外的价格折扣。Progressive公司的车联网业务开展早,目前已成为该领域内的佼佼者。同时,美国各大保险公司均加快发展车联网项目,该项目的保费额已初具规模。

日本

在极其严格的政府监管下,日本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费率条款和定价体系。日本的商业车辆保险早于我国三十年起开展业务,在1998年的金融危机冲击和美国的胁迫下,日本取消了原有的统一标准,颁布新的《保险法》中放开了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开发定价权给保险公司,开始了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推广工作。日本车险改革的特点如下:

1.改革后市场集中度剧增

适逢日本处于金融大变革时期,这部新法的颁布导致几年内大量的产险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合并,改革开展一年后,日本车险市场中住友、东京海上、三井和安田四家机构的保费规模保持高速增长,已达到了整个行业的五分之四。主要是因为在承保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精算水平、平台建设能力等方面不占优势的中小企业逐步被淘汰。

在整个车险行业的稳定性受到冲击的情况下,日本的保险监管部门也主动为破产企业提供救助,加强了财务风险的管控力度,提高了设立财产保险公司资本金的最低标准。

2.车险产品不断创新

放开产品定价权之后,日本产险企业不断推出特色鲜明的产品,以安田保险公司来说,提高了家庭自用车辆的承保门槛,增加了风险影响因素,相对应降低了企业车辆的费率。同时安田公司对客户提供道路支援服务、新增受伤人员的护理保障,得到了良好的市场反应。

3.车联网开始起步

在欧美保险行业借力互联网技术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日本的汽车厂商联合互联网企业、保险公司等机构一同建立的车联网信息系统,已经将日本机动车辆保险带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例如,日本的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VICS)是目前普及率较高的一款产品,截至2019年6月其全国的安装率达到了50%。最早开始车联网产品应用的是本田公司,早在1981年,本田公司即与阿尔派公司联合开发了全球首个陀螺仪车载导航,装载到了本田旗下的ACCORD系列中。其他厂商也纷纷加入了研发的行列中。目前日本市场上的车联网应用十分丰富,数据分析达到了较高层次的水平,应用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规模。

实行保费定价差异化

保险公司可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精算框架,来构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数据体系。

首先,保险公司可在原有定价模式基础上加入车型系数。当加入车型系数后,车险保费变化最大的就是零整比、出险率、赔付率皆高的“三高”车型。随着车险费率的市场化,不同车型的零整比就会影响到车损险的定价,零整比系数越高,赔付成本越高,相应保费就可能越高,能够更科学地将不同车型的承保风险在保费上得以区分。我国汽车行业协会也宣布,会定期公布我国市场主要车辆品牌的零整比,以方便车型定价模式费率的厘定和调整。同时,车型定价模式下各类车系的出险率、赔付率也将影响保费。现有市场中,长安奔奔的赔付率是进口奔驰的一半不到,雷克萨斯的出险率则是长城精灵的两倍多。一般情况下,“三高”车型是昂贵的进口品牌,现有费率体系中仅新车购置价一项区别于普通车型,引入车型定价模式后能有效改善这种情况发生。

其次,考虑从人因素,引入驾驶员风险系数。现有核保系统中,驾驶员情况影响费率的条件主要有性别和驾驶年限,在此基础上可以加入驾驶员所属地区、驾驶习惯、驾驶员职业情况和婚姻状况。如美国的车险明确规定,驾照注册地在城市的驾驶员投保时费率要高于在乡村的,大型中心城市的费率高于小型城市的。

再次,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更完善的车险资料数据库。完整的费率厘定体系,一方面要求有达到一定量的历史数据来做分析;另一方面要求能够将分析结果有效地运用到承保实践中。保险公司可以在利用已有承保理赔数据的同时主动收集社会数据。例如通过汽车维修协会收集各个品牌的零配件情况和车辆维修成本动态,通过车管所、交通安全部门和公安系统获取驾驶员的出险情况和行驶数据,通过车联网记录驾驶员的驾驶习惯引入调整系数等。

灵活推出差异化产品

保险公司应将产品创新重视起来,主动针对消费者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在将市场细分以后,有重点地对其中一部分进行产品开发。产品创新还应与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以及企业品牌特色相结合,调整合并部分附加条款,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例如,美国和日本开发了针对不同使用性质车辆的一揽子保单,即一份保单将某一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所需所有险种搭配好以方便客户投保。

在形式上,目前有两条路能够结合起来走:一条是参考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进行本土化修改;另一条是将目前的产品整合、重组,不合理的地方修改,发展较好的继续保留。比如,可新开拓在德国投保率较高的机动车畅行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产生的租车费用、拖车费用、临时住宿费用和其他交通费用。在我国自驾游越来越热的趋势下,机动车畅行保险的前景也是十分可观的。

另外,保险公司应不局限于单一产品创新,可与其他产品进行联动。我们可以参照寿险中的万能险产品,将车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相结合。例如在韩国,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由车险业务和个人资金管理相结合,研发有小额理财功能的产品。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同时,客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由保险公司集中管理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也会定期体现在账户中。

理顺现有渠道合作体系

一是与车商共享客户信息。在车型定价模式实施后,“三高”车辆保费上浮比例较大,安全性的考虑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同时,零配件的定价将逐步合理,车商对于车险的控制模式即将被打破。保险公司应及早做好应对准备,加强信息平台的共享,改变以往的合作模式,加强对车行渠道业务质量的管控,实现与4S店的双赢。

二是转变渠道建设方向。首先控制代理业务。保险公司应形成行业自律,主动调整支付给代理机构的手续费,只有转变现有被动参与手续费战的现状才能实现盈利。在无法控制市场手续费的情况下,尽量缩减代理业务的占比,利用产品和服务特色吸引家庭自用车客户至公司的直销渠道。这样既节省了销售成本,又能让消费者获得额外的价格优惠。

三是发展直销渠道。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保险公司对大量客户数据的取得和分析成为了可能。保险公司可根据这些数据对客户群进行细分,利用微信和网店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很多保险公司的微信平台功能较少,主要包括试算和出单,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保单理赔信息跟踪、优惠活动的推送、安全知识的科普,同时根据客户偏好来制定个性化的保险计划。

推动车联网应用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车联网可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明显缓解交通堵塞、减少事故发生率。同时,车联网的利用还能为车险行业的改革提供数据基础,有效为保险公司提供更精准的驾驶习惯和行车记录。所以说车联网能够对保险公司“从人”“从车”两方面提供数据采集,通过针对客户、车辆和行驶区域的分析,得出一套更加合理和科学的费率厘定体系。

怎样普及车联网的使用是目前业界不断摸索的课题,我国车险行业也可参照美国的经验,在购买车险时赠送车载诊断记录仪,根据一段时间驾驶习惯和出险情况的跟踪记录,按照不同客户等级进行奖励,优质客户可以奖励一部分保费,最高可以达到总保费的三成。

总的来说,大部分发达国家提前我国20-30年就已完成了车险费率的改革,我国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地借鉴这些发达国家所积累的经验,尽量少走弯路。

(作者单位: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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