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实习记者 谭乐之】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19〕355号,以下简称《通知》),引导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防范和控制同业业务风险,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规范同业业务。一是加强同业业务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不得通过对同业业务过度加杠杆方式非理性扩张。二是加强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得将从事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列为交易对手,要对资质不同的交易对手设定差异化的授信策略。三是加强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管理,专营部门应统一负责审批、会计处理和对外签署合同。四是加强同业非标投资管理。
《通知》重点规范同业非标业务,使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概念全面约束同业非标投资行为,明确了分支机构对非标资产的管理责任,重申和进一步明确了同业非标投资的总量、范围、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同时也对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提出要求。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实习记者 谭乐之】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19〕355号,以下简称《通知》),引导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防范和控制同业业务风险,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规范同业业务。一是加强同业业务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不得通过对同业业务过度加杠杆方式非理性扩张。二是加强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得将从事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列为交易对手,要对资质不同的交易对手设定差异化的授信策略。三是加强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管理,专营部门应统一负责审批、会计处理和对外签署合同。四是加强同业非标投资管理。
《通知》重点规范同业非标业务,使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概念全面约束同业非标投资行为,明确了分支机构对非标资产的管理责任,重申和进一步明确了同业非标投资的总量、范围、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同时也对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