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仇兆燕】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通知中指出,对银保监会负责审批的2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银保监会指导地方实施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的第379项至406项,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对新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延长有效期限等改革举措优化准入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银保监会表示,该通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要求,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银行业和保险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系统地、有针对性地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服务质效,激发市场活力;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提高监管效能;强化试点工作保障,确保试点启动后严格按照新的审批服务方式开展工作。
【实习记者 仇兆燕】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通知中指出,对银保监会负责审批的2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银保监会指导地方实施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的第379项至406项,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对新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延长有效期限等改革举措优化准入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银保监会表示,该通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要求,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银行业和保险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系统地、有针对性地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服务质效,激发市场活力;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提高监管效能;强化试点工作保障,确保试点启动后严格按照新的审批服务方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