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于晗]
继湖南、山东、重庆以及四川之后,12月13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一则“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显示,由于河北没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符合监管规定,该省将依法取缔辖内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
公告表示,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河北省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名单附后)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并经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河北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公告还要求,省内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应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有序消化存量业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注销登记手续。网贷机构业务的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合法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2018年8月中旬,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以“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先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根据此前监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的P2P,将要求其清退或进行取缔。
[本报实习记者 于晗]
继湖南、山东、重庆以及四川之后,12月13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一则“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显示,由于河北没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符合监管规定,该省将依法取缔辖内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
公告表示,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河北省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名单附后)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并经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河北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公告还要求,省内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应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有序消化存量业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注销登记手续。网贷机构业务的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合法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2018年8月中旬,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以“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先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根据此前监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的P2P,将要求其清退或进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