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
在2020年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领导披露,国务院已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由多部门联合印发。在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答记者问时,银保监会领导多次就如何推进商业健康险作出重要指示,并指出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突破2万亿元。
在过去20年里,全国健康险原保费收入增加了147倍(含产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健康险),从1999年的36.5亿元激增至2018年的5448亿元。1999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在全国保险行业收入中占比仅为2.6%,在人身险保费收入中占比4.2%;到2018年,健康险在保险行业收入中占比达14%,在人身险保费收入中占比提升至20%。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险保费收入增速惊人,复合增长率超过36%,连年跨越1000亿、2000亿、3000亿、4000亿和5000亿元的五个台阶。截至2019年9月,登记在售的健康险产品共4200余款,疾病险约占54%,医疗险约占43%,其他3%为失能收入损失险和长期护理险。
过往20年的实践证明,在未来5年里,健康险要想突破2万亿元,既有基础,也有压力。我认为,能否突破2万亿元,健康险的“增长点”主要在“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
税优健康险的政策框架完成于2015年,在半年内,相关主管部门连续发布了4个政策文件,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原保监会印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82号),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2016年1月在35个城市实施试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2017年7月推向全国。
地方有关部门对此积极响应,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召开座谈会,广泛开展销售推广。但是,税优健康险实施4年来效果不尽人意,长期陷入窘境,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有24家保险机构开展这项业务,累计承保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在实地调研中得知,公司参与度很低,市场反应冷淡,为了完成销售指标,投保人主要集中在保险行业的内部员工(即所谓“自保件”),自保件比例非常高,大约一多半来自自保业务。例如,某省2016年承保人数2373人,自保件1763个,占74%;2017年承保人数6344人,自保件4996人,占78%;2018年承保人数7878人,自保件5344人,占69%。
本来,税优健康险是商业保险中与社会医疗保险最为接近的医疗金融产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承载着第三层次的重要功能,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为老百姓建立的一项惠民制度。从理论上讲,当普通型商业保险“变成”税优型商业保险后,其保费收入会出现一个飞跃,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税优型保险远不如普通型保险更受欢迎。2018年的全国数据显示,普通型健康险中仅60岁及以上老人的保费收入就高达179.2亿元,同比增长35.5%,在健康保险中占比为3.3%,相比之下,税优健康险还不到10亿元。
为什么税优健康险“叫好不叫座”?
我们先看看税优健康险主要产品特征:每月税前扣除200元(每年2400元),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个部分,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保证续保,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部分,保险公司须将差额部分返还到个人账户等。理赔时没有起付线,医保范围内患者自付的费用可100%报销,医保范围外的部分费用可80%报销,且包括常见的慢性病。
我们再听听业界的普遍反映:税优健康险在保险市场上之所以几乎被束之高阁,成为行业内部的“自我福利”项目,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一是税优比例太低,激励程度太小,大部分人不感兴趣;二是税务操作手续过于复杂,客户体验很差,很多客户望而生畏;三是产品形态单一,难以满足市场多样性的需求,同质化特征十分明显;四是保险机构业务经营空间十分有限,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五是保险机构担心超赔风险,经历了一个从积极到消极的过程,尤其对个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难以控制,只能通过团体承保的方式排除一部分潜在风险。
我们再看看市场空间:201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5.8万亿元,个人卫生自费支出占比高达28.7%,而商业健康保险业务赔款和给付仅为1744亿元(含税优健康险),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3.0%。即使加上人身意外险业务赔款268亿元,也只占3.5%,商业健康保险的提升空间非常大,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差距更是天壤之别。
上述分析与数据告诉我们,税优健康险能否成为健康险市场的一个新“增长点”,2025年能否突破2万亿元,关键在产品设计和产品创新!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郑秉文
在2020年1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领导披露,国务院已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将由多部门联合印发。在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答记者问时,银保监会领导多次就如何推进商业健康险作出重要指示,并指出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突破2万亿元。
在过去20年里,全国健康险原保费收入增加了147倍(含产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健康险),从1999年的36.5亿元激增至2018年的5448亿元。1999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在全国保险行业收入中占比仅为2.6%,在人身险保费收入中占比4.2%;到2018年,健康险在保险行业收入中占比达14%,在人身险保费收入中占比提升至20%。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险保费收入增速惊人,复合增长率超过36%,连年跨越1000亿、2000亿、3000亿、4000亿和5000亿元的五个台阶。截至2019年9月,登记在售的健康险产品共4200余款,疾病险约占54%,医疗险约占43%,其他3%为失能收入损失险和长期护理险。
过往20年的实践证明,在未来5年里,健康险要想突破2万亿元,既有基础,也有压力。我认为,能否突破2万亿元,健康险的“增长点”主要在“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
税优健康险的政策框架完成于2015年,在半年内,相关主管部门连续发布了4个政策文件,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56号),原保监会印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82号),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2016年1月在35个城市实施试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2017年7月推向全国。
地方有关部门对此积极响应,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召开座谈会,广泛开展销售推广。但是,税优健康险实施4年来效果不尽人意,长期陷入窘境,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有24家保险机构开展这项业务,累计承保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在实地调研中得知,公司参与度很低,市场反应冷淡,为了完成销售指标,投保人主要集中在保险行业的内部员工(即所谓“自保件”),自保件比例非常高,大约一多半来自自保业务。例如,某省2016年承保人数2373人,自保件1763个,占74%;2017年承保人数6344人,自保件4996人,占78%;2018年承保人数7878人,自保件5344人,占69%。
本来,税优健康险是商业保险中与社会医疗保险最为接近的医疗金融产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承载着第三层次的重要功能,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为老百姓建立的一项惠民制度。从理论上讲,当普通型商业保险“变成”税优型商业保险后,其保费收入会出现一个飞跃,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税优型保险远不如普通型保险更受欢迎。2018年的全国数据显示,普通型健康险中仅60岁及以上老人的保费收入就高达179.2亿元,同比增长35.5%,在健康保险中占比为3.3%,相比之下,税优健康险还不到10亿元。
为什么税优健康险“叫好不叫座”?
我们先看看税优健康险主要产品特征:每月税前扣除200元(每年2400元),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个部分,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保证续保,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部分,保险公司须将差额部分返还到个人账户等。理赔时没有起付线,医保范围内患者自付的费用可100%报销,医保范围外的部分费用可80%报销,且包括常见的慢性病。
我们再听听业界的普遍反映:税优健康险在保险市场上之所以几乎被束之高阁,成为行业内部的“自我福利”项目,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一是税优比例太低,激励程度太小,大部分人不感兴趣;二是税务操作手续过于复杂,客户体验很差,很多客户望而生畏;三是产品形态单一,难以满足市场多样性的需求,同质化特征十分明显;四是保险机构业务经营空间十分有限,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五是保险机构担心超赔风险,经历了一个从积极到消极的过程,尤其对个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难以控制,只能通过团体承保的方式排除一部分潜在风险。
我们再看看市场空间:201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5.8万亿元,个人卫生自费支出占比高达28.7%,而商业健康保险业务赔款和给付仅为1744亿元(含税优健康险),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3.0%。即使加上人身意外险业务赔款268亿元,也只占3.5%,商业健康保险的提升空间非常大,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差距更是天壤之别。
上述分析与数据告诉我们,税优健康险能否成为健康险市场的一个新“增长点”,2025年能否突破2万亿元,关键在产品设计和产品创新!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