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许予朋】1月13日,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
《通知》提出,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规定了境外银行类和非银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渠道及备案方式;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应具有合理的相关度;要求境外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据悉,《通知》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同时,《通知》旨在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外汇局表示,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
【实习记者 许予朋】1月13日,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
《通知》提出,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规定了境外银行类和非银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渠道及备案方式;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应具有合理的相关度;要求境外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据悉,《通知》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同时,《通知》旨在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外汇局表示,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