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持续发挥保险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以下简称诉调机制)作用。全年共受理诉调案件246件,涉案金额2939余万元,调解成功203件,调解金额1535余万元,保护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方利益,在息诉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自2016年诉调机制运行以来,协会探索和实践符合天津实际的工作方法和模式,通过法院法官+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法务骨干会议和保险法务团队+专业律师的“1+3+1”专业化法律研究机制、“法院+保险”工作模式、专业法律研究人员培养机制等举措,围绕行业、法院、社会共性问题开展工作,形成“重复支持拆解费、充分保障保险公司复勘和重新鉴定权利、立案后转卖涉案车辆”等成果,将其运用在司法实践中并取得成效。通过保险纠纷适调类案件诉前、诉中调解模式,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当事人满意度,防范保险重大风险性事件发生,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深化与法院之间的机制建设,加强新形势下保险实践问题的研讨,通过提高法律研究成果的效能转化,不断规范和净化保险市场。
2019年,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持续发挥保险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以下简称诉调机制)作用。全年共受理诉调案件246件,涉案金额2939余万元,调解成功203件,调解金额1535余万元,保护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方利益,在息诉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自2016年诉调机制运行以来,协会探索和实践符合天津实际的工作方法和模式,通过法院法官+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法务骨干会议和保险法务团队+专业律师的“1+3+1”专业化法律研究机制、“法院+保险”工作模式、专业法律研究人员培养机制等举措,围绕行业、法院、社会共性问题开展工作,形成“重复支持拆解费、充分保障保险公司复勘和重新鉴定权利、立案后转卖涉案车辆”等成果,将其运用在司法实践中并取得成效。通过保险纠纷适调类案件诉前、诉中调解模式,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当事人满意度,防范保险重大风险性事件发生,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深化与法院之间的机制建设,加强新形势下保险实践问题的研讨,通过提高法律研究成果的效能转化,不断规范和净化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