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李林鸾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从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等五方面提出30条具体要求。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全力支持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保障特定用途的资金支付结算、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需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保险理赔等;二是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是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前提。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和节后资金到期较多等情况,《通知》指出,央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央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在疫情防控期间,央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区、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同时,央行还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通知》也要求,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实体经济方面,《通知》要求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健康、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领域信贷需求较为急迫,受延迟开工影响,一部分民营、小微企业经营遇到困难,需要信贷支持。”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说,因此,根据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和经济增长的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及时定向和普遍降准、下调政策利率,并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等举措是十分必要的,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合理延后个人还款期限,便民服务不“打烊”
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除了要保障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的融资需求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的金融服务和受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也需要及时保障。
为保障民生,《通知》要求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在此基础上,为消除相关人员的信用担忧,《通知》对征信相关要求也进行了调整。《通知》提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同时,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至于必须去银行网点办理的业务,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强调,银行网点应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消毒保安全。严格构建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防护网”,在网点门前、厅内、柜面采取“三重”防疫措施,加大对营业场所、智能设备和办公设施的消毒力度和频次,有效阻断传染源,保障客户、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二是大力配备并使用枪式体温测量仪、肥皂、洗手液、消毒剂、口罩、感冒预防药品等防护物资,营造安全、放心、可靠的金融服务环境。三是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在全力保障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银行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对于公众对流通中现金可能带来风险的担忧,《通知》要求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从六方面加大支持,尽快让政策落地
在银保监会引领下,银行保险机构早就开始行动。
1月26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银行保险机构自身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1月29日,银保监会党委印发《关于动员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在上述文件指导下,疫情发生以来,银行保险机构迅速行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国银行保险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累计捐款达14亿元。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保障,风险保障总额超万亿元。同时,落实特事特办。保证应急资金划转通畅,为防疫专用款项划拨等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此外,强化精准支持。通过银团贷款、安排专项额度等措施,确保防疫重点项目的紧急资金需求。通过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动减费让利,减轻疫区企业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为减少肺炎疫情对湖北辖内小微企业的影响,增强小微企业活力,农行、建行、交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银行纷纷表示,对湖北省内普惠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浙江网商银行针对150万湖北小店和正在抗击疫情的30万医药类小店,不抽贷不断贷,并对利息下调10%。
曾刚最后建议,尽管《通知》提出了上述诸多要求,但对于调整相关贷款政策,下一步各银行还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和细则,提高可操作性。
□实习记者 李林鸾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金融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从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等五方面提出30条具体要求。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全力支持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保障特定用途的资金支付结算、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需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保险理赔等;二是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是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前提。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和节后资金到期较多等情况,《通知》指出,央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央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在疫情防控期间,央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区、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同时,央行还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通知》也要求,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实体经济方面,《通知》要求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健康、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领域信贷需求较为急迫,受延迟开工影响,一部分民营、小微企业经营遇到困难,需要信贷支持。”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说,因此,根据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和经济增长的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及时定向和普遍降准、下调政策利率,并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等举措是十分必要的,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合理延后个人还款期限,便民服务不“打烊”
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除了要保障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的融资需求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的金融服务和受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也需要及时保障。
为保障民生,《通知》要求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在此基础上,为消除相关人员的信用担忧,《通知》对征信相关要求也进行了调整。《通知》提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同时,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至于必须去银行网点办理的业务,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强调,银行网点应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消毒保安全。严格构建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防护网”,在网点门前、厅内、柜面采取“三重”防疫措施,加大对营业场所、智能设备和办公设施的消毒力度和频次,有效阻断传染源,保障客户、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二是大力配备并使用枪式体温测量仪、肥皂、洗手液、消毒剂、口罩、感冒预防药品等防护物资,营造安全、放心、可靠的金融服务环境。三是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在全力保障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银行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对于公众对流通中现金可能带来风险的担忧,《通知》要求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从六方面加大支持,尽快让政策落地
在银保监会引领下,银行保险机构早就开始行动。
1月26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银行保险机构自身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1月29日,银保监会党委印发《关于动员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在上述文件指导下,疫情发生以来,银行保险机构迅速行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国银行保险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累计捐款达14亿元。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保障,风险保障总额超万亿元。同时,落实特事特办。保证应急资金划转通畅,为防疫专用款项划拨等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此外,强化精准支持。通过银团贷款、安排专项额度等措施,确保防疫重点项目的紧急资金需求。通过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动减费让利,减轻疫区企业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为减少肺炎疫情对湖北辖内小微企业的影响,增强小微企业活力,农行、建行、交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银行纷纷表示,对湖北省内普惠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浙江网商银行针对150万湖北小店和正在抗击疫情的30万医药类小店,不抽贷不断贷,并对利息下调10%。
曾刚最后建议,尽管《通知》提出了上述诸多要求,但对于调整相关贷款政策,下一步各银行还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和细则,提高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