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艳霞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社会服务领域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部委频频出台有关政策,从人才、养老服务、互联网等多方面提升社会服务业质效,形成一股合力。
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当其时,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能为合力增添分量,保险业的长期资金则能为合力带来韧性。
众所周知,社会服务是指在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依靠多元化主体提供服务的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而商业保险通过完善社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能够促进社会服务领域消费发展,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做好做活产品,是保险业固本之源,也是为社会服务领域赋能的直接手段。健康保险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众健康保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健康服务资源;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减压。
《意见》提出,“开发与癌症筛查、诊断和治疗相关的产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加快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更多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保险产品”等等,都是引导保险机构从产品层面下功夫,真正从实处让百姓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无论在什么样的状态下,都能活出尊严。
此外,《意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教育、育幼、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并明确提出支持“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及相关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专属产品、灵活保障,既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也有利于行业挖掘新的增长点。
随着社会服务产业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保险资金作为高稳定性“长钱”,非常符合医疗、养老、健康等产业的资金需求,能够成为推动行业稳步发展的资金动力。《意见》明确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进一步加大养老产业投资力度”,鼓励“保险资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商业保险机构以其业务特殊性,能够从资金层面与战略层面分别对医疗、康养等产业提供支持,形成协同效应,为社会服务业增添一抹可持续性底色。
近年来,商业保险通过完善社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有力促进了社会服务领域消费发展,但同时也存在支撑作用不够充分、保障功能和资金支持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为保险机构参与社会服务领域指明了政策方向,也为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大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同时,随着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脚步也在加速,未来仍有无限遐想、无限空间。商业保险能否把握社会服务产业的蓝海,释放百姓的需求,做社会服务领域的长流活水,还需行业把准航线,一致向前。
□记者 朱艳霞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社会服务领域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部委频频出台有关政策,从人才、养老服务、互联网等多方面提升社会服务业质效,形成一股合力。
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当其时,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能为合力增添分量,保险业的长期资金则能为合力带来韧性。
众所周知,社会服务是指在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依靠多元化主体提供服务的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而商业保险通过完善社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能够促进社会服务领域消费发展,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做好做活产品,是保险业固本之源,也是为社会服务领域赋能的直接手段。健康保险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众健康保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健康服务资源;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我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减压。
《意见》提出,“开发与癌症筛查、诊断和治疗相关的产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加快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更多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保险产品”等等,都是引导保险机构从产品层面下功夫,真正从实处让百姓老有所“医”、老有所养,无论在什么样的状态下,都能活出尊严。
此外,《意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教育、育幼、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并明确提出支持“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及相关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专属产品、灵活保障,既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也有利于行业挖掘新的增长点。
随着社会服务产业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保险资金作为高稳定性“长钱”,非常符合医疗、养老、健康等产业的资金需求,能够成为推动行业稳步发展的资金动力。《意见》明确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进一步加大养老产业投资力度”,鼓励“保险资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商业保险机构以其业务特殊性,能够从资金层面与战略层面分别对医疗、康养等产业提供支持,形成协同效应,为社会服务业增添一抹可持续性底色。
近年来,商业保险通过完善社会服务风险分担机制、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等,有力促进了社会服务领域消费发展,但同时也存在支撑作用不够充分、保障功能和资金支持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为保险机构参与社会服务领域指明了政策方向,也为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大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同时,随着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脚步也在加速,未来仍有无限遐想、无限空间。商业保险能否把握社会服务产业的蓝海,释放百姓的需求,做社会服务领域的长流活水,还需行业把准航线,一致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