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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疫情 护航经济民生 咸阳银保监分局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2-05 13:51:2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当地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保障,2月4日,咸阳银保监分局会同咸阳市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民生平稳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做到“五保一降一提”,全面支持咸阳经济和社会民生平稳发展。

一是保障防疫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要求银行机构全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五个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保障金融服务效率不减。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创新方式,确保在降低人员聚集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效率,积极运用线上顾问、视频对接等形式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

三是保障客户不因疫情增加还款压力。要求银行机构积极摸排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积极做好稳信贷工作,特别要求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群体和贫困户等客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四是保障地方经济发展资金需求。要求银行机构坚持回归本源,加强信贷有效供给,确保全面完成小微、涉农、扶贫小额信贷等监管指标要求。要求大型银行的普惠型小微企

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农村商业银行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不低于70%。

五是保障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权益。要求银行机构宽限疫情防控一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还款时限,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切实保障受感染、受隔离人员和战斗在一线的医务、警务、环卫等人员权益。

六是全面降低获得金融支持的综合成本。要求银行机构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要求保险机构拓展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范围和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基础上再降低10%至30%。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取消反担保要求,带头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小额贷款公司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典当行酌情增加典当额度。

七是提升工作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应对新冠疫情 护航经济民生 咸阳银保监分局在行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2-05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当地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保障,2月4日,咸阳银保监分局会同咸阳市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民生平稳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做到“五保一降一提”,全面支持咸阳经济和社会民生平稳发展。

一是保障防疫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要求银行机构全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五个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保障金融服务效率不减。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创新方式,确保在降低人员聚集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效率,积极运用线上顾问、视频对接等形式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

三是保障客户不因疫情增加还款压力。要求银行机构积极摸排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积极做好稳信贷工作,特别要求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群体和贫困户等客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四是保障地方经济发展资金需求。要求银行机构坚持回归本源,加强信贷有效供给,确保全面完成小微、涉农、扶贫小额信贷等监管指标要求。要求大型银行的普惠型小微企

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农村商业银行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不低于70%。

五是保障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权益。要求银行机构宽限疫情防控一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还款时限,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切实保障受感染、受隔离人员和战斗在一线的医务、警务、环卫等人员权益。

六是全面降低获得金融支持的综合成本。要求银行机构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要求保险机构拓展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范围和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基础上再降低10%至30%。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取消反担保要求,带头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小额贷款公司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典当行酌情增加典当额度。

七是提升工作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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