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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文 缓缴公积金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20-02-24 08:44:0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李林鸾】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通知》指出,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通知》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对于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通知》规定,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强调,各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办法,做好落实工作。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文 缓缴公积金政策落地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2-24

【实习记者 李林鸾】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通知》指出,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通知》明确,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对于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通知》规定,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强调,各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办法,做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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