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祖兆林】
日前,江苏省出台多项举措,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引导支持金融资源更好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首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由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从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其次,省级财政加大贴息政策力度。对全国性名单外支持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等企业1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经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企业获得贷款时所参照的一年期LPR,结合贷款期限,给予不高于5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
此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其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按原标准给予贴息支持,省级贴息资金从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资金中安排,由地方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在强化信贷支持、发挥专项信贷产品的政策功能方面,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自2月20日至8月20日开设绿色通道。绿色通道设重点保障企业板块和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板块。重点保障企业板块实行名单制管理,主要服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板块主要服务全省范围内普惠口径小微企业,支持各有关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转贷服务公司(基金)等通过绿色通道精准帮扶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小微企业。
在发挥政银合作专项信贷产品的政策功能方面,鼓励合作银行优化“苏科贷”“苏微贷”“苏贸贷”“金农贷”“小微创业贷”“富民创业贷”等政银合作产品的服务流程,缩短备案时间,尽快实现业务线上办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优先给予贷款展期或续贷。
“小微创业贷”政策功能同时得到发挥,以支持疫情防控及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对列入全国性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和对疫情防控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在“小微创业贷”单户授信500万元的基础上,可再追加不超过500万元授信额度,单户信用方式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
【记者 祖兆林】
日前,江苏省出台多项举措,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引导支持金融资源更好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首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由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从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其次,省级财政加大贴息政策力度。对全国性名单外支持江苏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等企业1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经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企业获得贷款时所参照的一年期LPR,结合贷款期限,给予不高于5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
此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其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按原标准给予贴息支持,省级贴息资金从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资金中安排,由地方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
在强化信贷支持、发挥专项信贷产品的政策功能方面,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自2月20日至8月20日开设绿色通道。绿色通道设重点保障企业板块和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板块。重点保障企业板块实行名单制管理,主要服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板块主要服务全省范围内普惠口径小微企业,支持各有关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转贷服务公司(基金)等通过绿色通道精准帮扶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小微企业。
在发挥政银合作专项信贷产品的政策功能方面,鼓励合作银行优化“苏科贷”“苏微贷”“苏贸贷”“金农贷”“小微创业贷”“富民创业贷”等政银合作产品的服务流程,缩短备案时间,尽快实现业务线上办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优先给予贷款展期或续贷。
“小微创业贷”政策功能同时得到发挥,以支持疫情防控及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对列入全国性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和对疫情防控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在“小微创业贷”单户授信500万元的基础上,可再追加不超过500万元授信额度,单户信用方式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