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融杰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事务管理类信托在2019年呈逐季下降的趋势,4季度末余额为10.65万亿元,占比49.30%,与2018年和2017年相比,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分别减少2.6万亿元和5万亿元,降幅分别为19.6%和31.95%。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的下降,是过去两年信托资产整体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
所谓事务管理类信托,即委托人将资金或财产交付给信托公司,并指令信托公司为完成信托目的而进行的事务性管理信托业务。由于这类业务是由委托人驱动,信托公司不对信托财产进行主动的管理运用,也不负责募集资金,只是承担账户监管、结算和清算等事务性工作,收取较低的管理费用,因此也被称为“通道业务”。
2017年末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达到高峰,余额15.65万亿元,占信托业务总规模的6成。
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强调穿透式监管,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2019年6月,银保监会又颁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禁止通道业务,强制要求集合资金信托单一保险资金不超过50%;特别增加了“信托公司不得将主动管理责任让渡给投资顾问等第三方机构,不得为保险资金提供通道服务”的表述。
记者认为信托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尽快完成“去通道”要求,同时努力回归信托本源业务。
据记者了解,许多信托通道业务的设立初衷就是银行等机构为了规避投资范围、利率管制、信贷额度、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约束,或者信托等机构为了规避证券开户限制、资金来源要求、股东登记等问题,借用通道开展业务以此实现监管套利的目的。
一些金融机构借助信托通道业务,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甚至是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进行融资,没有能够真正起到金融健康地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对信托公司来说,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更多是依托牌照资源开展业务,本身不承担太多的风险。因此无论是在财富管理端还是资产端都没有付出太多的努力,既没有提升公司的投研能力也没有让财富端提升获客能力,对信托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讲,“通道业务”的积极意义非常少。
“通道业务”虽然最终实现了对一些企业的融资目的,但记者认为,信托之所以能够与银行、保险、证券共同成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并不因为其对企业的融资功能,而在于其可以依托信托的优势实现委托人的特定目的。近年来被频频鼓励的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皆是从委托人角度出发,利用信托优势完成特定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在通道业务受限之后,信托业积极转型,许多信托公司在近两年内也都加强财富渠道建设。
信托公司必须加速去除通道业务,并合理利用自身持有的信托牌照,建立自身在金融行业的独特的地位,避免沦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规避监管的通道。
□记者 樊融杰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事务管理类信托在2019年呈逐季下降的趋势,4季度末余额为10.65万亿元,占比49.30%,与2018年和2017年相比,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分别减少2.6万亿元和5万亿元,降幅分别为19.6%和31.95%。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的下降,是过去两年信托资产整体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
所谓事务管理类信托,即委托人将资金或财产交付给信托公司,并指令信托公司为完成信托目的而进行的事务性管理信托业务。由于这类业务是由委托人驱动,信托公司不对信托财产进行主动的管理运用,也不负责募集资金,只是承担账户监管、结算和清算等事务性工作,收取较低的管理费用,因此也被称为“通道业务”。
2017年末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达到高峰,余额15.65万亿元,占信托业务总规模的6成。
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强调穿透式监管,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2019年6月,银保监会又颁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禁止通道业务,强制要求集合资金信托单一保险资金不超过50%;特别增加了“信托公司不得将主动管理责任让渡给投资顾问等第三方机构,不得为保险资金提供通道服务”的表述。
记者认为信托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尽快完成“去通道”要求,同时努力回归信托本源业务。
据记者了解,许多信托通道业务的设立初衷就是银行等机构为了规避投资范围、利率管制、信贷额度、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约束,或者信托等机构为了规避证券开户限制、资金来源要求、股东登记等问题,借用通道开展业务以此实现监管套利的目的。
一些金融机构借助信托通道业务,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甚至是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进行融资,没有能够真正起到金融健康地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对信托公司来说,在通道业务中,信托公司更多是依托牌照资源开展业务,本身不承担太多的风险。因此无论是在财富管理端还是资产端都没有付出太多的努力,既没有提升公司的投研能力也没有让财富端提升获客能力,对信托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讲,“通道业务”的积极意义非常少。
“通道业务”虽然最终实现了对一些企业的融资目的,但记者认为,信托之所以能够与银行、保险、证券共同成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并不因为其对企业的融资功能,而在于其可以依托信托的优势实现委托人的特定目的。近年来被频频鼓励的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皆是从委托人角度出发,利用信托优势完成特定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在通道业务受限之后,信托业积极转型,许多信托公司在近两年内也都加强财富渠道建设。
信托公司必须加速去除通道业务,并合理利用自身持有的信托牌照,建立自身在金融行业的独特的地位,避免沦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规避监管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