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房文彬】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车险综合改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公布《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条款”)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8日。
保险业协会指出,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工作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目标,详细调研消费者对车险保障的服务需求,系统梳理现行条款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历时近两年时间;坚持最大化让利于投保人原则,大幅删减责任免除项目,扩展保险责任;努力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力求保障范围全面化、保险责任丰富化、保险服务多样化。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工作有六大成果。
一是理顺主险和附加险责任。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及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还开发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二是减少责任免除。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三是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四是丰富商车险产品。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还设计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两个减费附加险,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
五是增加服务场景。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制定了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融合车生活产业链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车保障。
六是规范条款表述。重新定义了名词释义,优化了条款表述,使条款内容更严谨,便于消费者理解。
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商业车险条款内容,适时向社会推出。
据了解,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意见的通知》,就规范当前车险市场秩序提出五项意见,主要包括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切实加强手续费管理、科学强化准备金管理、提升车险服务水平、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等,重点整治违规支付手续费、垫付手续费、费用不入账、数据不真实等现象。
【记者 房文彬】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车险综合改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公布《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条款”)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8日。
保险业协会指出,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工作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目标,详细调研消费者对车险保障的服务需求,系统梳理现行条款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历时近两年时间;坚持最大化让利于投保人原则,大幅删减责任免除项目,扩展保险责任;努力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力求保障范围全面化、保险责任丰富化、保险服务多样化。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工作有六大成果。
一是理顺主险和附加险责任。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及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还开发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二是减少责任免除。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三是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四是丰富商车险产品。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还设计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两个减费附加险,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
五是增加服务场景。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制定了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融合车生活产业链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车保障。
六是规范条款表述。重新定义了名词释义,优化了条款表述,使条款内容更严谨,便于消费者理解。
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商业车险条款内容,适时向社会推出。
据了解,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意见的通知》,就规范当前车险市场秩序提出五项意见,主要包括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切实加强手续费管理、科学强化准备金管理、提升车险服务水平、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等,重点整治违规支付手续费、垫付手续费、费用不入账、数据不真实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