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融杰
在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对政协委员今年提案的答复中可以看到,探索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缓解养老保障压力,既是增强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可持续性的有效举措,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作为参与信托养老的最重要主体,近年来,信托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探索养老业务。
一边投资一边养老
近日,中航信托正式推出鲲瓴养老信托产品,创新性地将养老服务、受托传承、投资保值三位一体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养老+传承+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
中航信托财富管理总部负责人孟昊桀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如果说家族信托业务是一个复杂的整体,那么鲲瓴养老信托则是对其中养老功能的放大和聚焦。”
“鲲瓴养老信托主要服务倾向于机构养老的客户群体,设立鲲瓴养老可满足其养老机构入驻权锁定、养老支出锁定、养老代付权锁定与传承资金锁定等四个功能。”孟昊桀表示。
“养老委托人一旦设立信托,即锁定了相关养老社区的入住权,可在60岁以后入住中航信托与保险机构合作的指定养老社区。”孟昊桀表示,“中航信托充分运用信托功能实现客户的相应目标。首先,通过金融工具设计实现基础资金的安全增值。其次,部分资金则通过稳健投资,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同时这部分资金的收益将主要用于支付养老社区的费用。相比很多短期资金信托业务,鲲瓴养老信托的产品核心是实现高品质的养老需求,且通过长周期投资实现稳健收益。”
其他信托公司也在积极探索不同途径的养老信托。
据悉,北京信托自2014年就开始探索养老消费信托展业路径和发展模式,与一些养老运营机构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洽谈。截至2019年末,北京信托养老消费信托存续规模达1.5亿元。北京信托的养老消费信托产品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投资者通过认购“养老消费信托”产品,可选择“货币收益(固定+浮动)”或入住标的养老公寓实现“养老消费权益”两种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从而获得金融理财与养老消费相结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对于养老信托的购买者来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和资金安全将是他们可能面对的风险。”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表示。
以账户支付为抓手
对于鲲瓴养老信托的差异化特色,孟昊桀说:“鲲瓴养老信托是通过设立专属信托,即‘信托账户’,为委托人实现代支付的功能。”
孟昊桀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委托人的资金在进入信托账户后,信托公司就需要按照委托人意愿忠实履行相应的职能。在委托人出现失能失智,无能力管理和监督自己的财产时,信托公司将成为财产保护者;当触发了事先约定的条件时,信托公司将为其支付相应的养老院、医疗救治等费用,确保养老委托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被养老人的养老权益。”
相关研究显示,信托具有托付功能,委托人可以在生前与受托人约定好财富的传承方式,提前安排受益人的具体受益方式。这样不仅满足高龄者生活服务的需求,还可以确保涵盖一系列与养老生活相关的服务,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同时满足高龄者财富保值、财富传承的诉求。
近日,万向信托创新落地的全国首单复合型监护支援信托也是通过信托账户实现支付管理,部分高净值老年客户可以通过该模式满足相应的养老需求。
多种形态快速发展
在社会养老需求越来越多样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养老信托也呈现出了多种形态。
除前述模式外,养老地产投融资信托、养老慈善信托的发展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在养老地产投融资信托中,信托可以通过债权、股权或“股权+债权”等单一或复合形式或通过设立养老产业基金将受托资金运用至养老产业,解决养老产业的资金供应问题,支持政府、养老企业和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慈善信托领域,至2019年末,共有23单慈善信托明确涉及扶老、养老信托目的,规模合计16.51亿元。2019年全年慈善信托有126单,其中,明确涉及养老的有13单,且全部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
此外,部分信托公司也加强了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创新。2019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展了养老保险和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的创新探索,前者是将商业养老保险金嵌入家族信托,在家族信托中对受益人的养老规划进行充分约定;后者是将保险和信托相结合,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期满保险金给付时,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交付受托人管理运用。
有行业报告分析指出,信托公司以信托架构优势为基础,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丰富社会民生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满足居民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贡献信托力量。
帅国让指出,当前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盈利模式的选择和创新以及信托税收优惠没有在基本法律层面得到解决,致使开展养老信托业务没有税收优惠空间等依然是信托公司需要承受的痛点。
王梓/制图
□记者 樊融杰
在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对政协委员今年提案的答复中可以看到,探索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缓解养老保障压力,既是增强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可持续性的有效举措,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作为参与信托养老的最重要主体,近年来,信托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探索养老业务。
一边投资一边养老
近日,中航信托正式推出鲲瓴养老信托产品,创新性地将养老服务、受托传承、投资保值三位一体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养老+传承+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
中航信托财富管理总部负责人孟昊桀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如果说家族信托业务是一个复杂的整体,那么鲲瓴养老信托则是对其中养老功能的放大和聚焦。”
“鲲瓴养老信托主要服务倾向于机构养老的客户群体,设立鲲瓴养老可满足其养老机构入驻权锁定、养老支出锁定、养老代付权锁定与传承资金锁定等四个功能。”孟昊桀表示。
“养老委托人一旦设立信托,即锁定了相关养老社区的入住权,可在60岁以后入住中航信托与保险机构合作的指定养老社区。”孟昊桀表示,“中航信托充分运用信托功能实现客户的相应目标。首先,通过金融工具设计实现基础资金的安全增值。其次,部分资金则通过稳健投资,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同时这部分资金的收益将主要用于支付养老社区的费用。相比很多短期资金信托业务,鲲瓴养老信托的产品核心是实现高品质的养老需求,且通过长周期投资实现稳健收益。”
其他信托公司也在积极探索不同途径的养老信托。
据悉,北京信托自2014年就开始探索养老消费信托展业路径和发展模式,与一些养老运营机构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洽谈。截至2019年末,北京信托养老消费信托存续规模达1.5亿元。北京信托的养老消费信托产品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投资者通过认购“养老消费信托”产品,可选择“货币收益(固定+浮动)”或入住标的养老公寓实现“养老消费权益”两种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从而获得金融理财与养老消费相结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对于养老信托的购买者来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和资金安全将是他们可能面对的风险。”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表示。
以账户支付为抓手
对于鲲瓴养老信托的差异化特色,孟昊桀说:“鲲瓴养老信托是通过设立专属信托,即‘信托账户’,为委托人实现代支付的功能。”
孟昊桀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委托人的资金在进入信托账户后,信托公司就需要按照委托人意愿忠实履行相应的职能。在委托人出现失能失智,无能力管理和监督自己的财产时,信托公司将成为财产保护者;当触发了事先约定的条件时,信托公司将为其支付相应的养老院、医疗救治等费用,确保养老委托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被养老人的养老权益。”
相关研究显示,信托具有托付功能,委托人可以在生前与受托人约定好财富的传承方式,提前安排受益人的具体受益方式。这样不仅满足高龄者生活服务的需求,还可以确保涵盖一系列与养老生活相关的服务,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同时满足高龄者财富保值、财富传承的诉求。
近日,万向信托创新落地的全国首单复合型监护支援信托也是通过信托账户实现支付管理,部分高净值老年客户可以通过该模式满足相应的养老需求。
多种形态快速发展
在社会养老需求越来越多样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养老信托也呈现出了多种形态。
除前述模式外,养老地产投融资信托、养老慈善信托的发展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在养老地产投融资信托中,信托可以通过债权、股权或“股权+债权”等单一或复合形式或通过设立养老产业基金将受托资金运用至养老产业,解决养老产业的资金供应问题,支持政府、养老企业和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慈善信托领域,至2019年末,共有23单慈善信托明确涉及扶老、养老信托目的,规模合计16.51亿元。2019年全年慈善信托有126单,其中,明确涉及养老的有13单,且全部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
此外,部分信托公司也加强了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创新。2019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展了养老保险和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的创新探索,前者是将商业养老保险金嵌入家族信托,在家族信托中对受益人的养老规划进行充分约定;后者是将保险和信托相结合,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期满保险金给付时,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交付受托人管理运用。
有行业报告分析指出,信托公司以信托架构优势为基础,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丰富社会民生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满足居民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贡献信托力量。
帅国让指出,当前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盈利模式的选择和创新以及信托税收优惠没有在基本法律层面得到解决,致使开展养老信托业务没有税收优惠空间等依然是信托公司需要承受的痛点。
王梓/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