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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纪敏:完善以内为主、内外均衡的现代货币调控框架

发布时间:2020-12-22 20:09:0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由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纪敏撰写的政策研究《高质量“双循环”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研究中,纪敏指出,为适应双循环趋于均衡的宏观格局,应完善以内为主、内外均衡的现代中央银行货币调控框架。

纪敏认为,中国经济双循环呈现三个特征:首先,内需特别是消费驱动特征将更加显著。其次内需驱动重要性的上升,更需要安全可靠的高质量供给相匹配。因此,未来一个时期,适当牺牲大量进口的短期比较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设备、零部件以及重要能源资源的进口替代,是高质量双循环的必然选择。最后,高质量双循环必然伴随高质量对外开放。内需主导和进口替代重要性的上升,不仅不意味着封闭的内循环,而且是更为开放、更高层次融入外循环。

以此为基础,纪敏对下一阶段实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货币政策方面,适应双循环趋于均衡的宏观格局,完善以内为主、内外均衡的现代中央银行货币调控框架。适应双循环宏观格局渐趋均衡的趋势,加快健全市场基准利率和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增强利率调控的主动性,推进资本账户双向开放,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同时,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以资金要素的高度市场化定价和流动,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循环畅通高效。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引导金融业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升普惠金融质效。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措施的相互配合,将各类改善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有效嵌入激励相容的市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养老金体系基础上,不断引导鼓励资管产品逐步增加权益投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比重,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产业链金融服务。

金融安全方面,一方面,加快健全自主可控的高质量金融基础设施,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支付结算、征信评级等基础设施自主可控,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和金融业综合统计,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另一方面,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在健全监管制度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金融监管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健全金融市场违约处置、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压实股东、债权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责任,充分维护广大人民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央行纪敏:完善以内为主、内外均衡的现代货币调控框架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2-22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由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纪敏撰写的政策研究《高质量“双循环”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研究中,纪敏指出,为适应双循环趋于均衡的宏观格局,应完善以内为主、内外均衡的现代中央银行货币调控框架。

纪敏认为,中国经济双循环呈现三个特征:首先,内需特别是消费驱动特征将更加显著。其次内需驱动重要性的上升,更需要安全可靠的高质量供给相匹配。因此,未来一个时期,适当牺牲大量进口的短期比较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设备、零部件以及重要能源资源的进口替代,是高质量双循环的必然选择。最后,高质量双循环必然伴随高质量对外开放。内需主导和进口替代重要性的上升,不仅不意味着封闭的内循环,而且是更为开放、更高层次融入外循环。

以此为基础,纪敏对下一阶段实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货币政策方面,适应双循环趋于均衡的宏观格局,完善以内为主、内外均衡的现代中央银行货币调控框架。适应双循环宏观格局渐趋均衡的趋势,加快健全市场基准利率和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增强利率调控的主动性,推进资本账户双向开放,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同时,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以资金要素的高度市场化定价和流动,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循环畅通高效。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引导金融业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升普惠金融质效。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措施的相互配合,将各类改善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有效嵌入激励相容的市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养老金体系基础上,不断引导鼓励资管产品逐步增加权益投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比重,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产业链金融服务。

金融安全方面,一方面,加快健全自主可控的高质量金融基础设施,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支付结算、征信评级等基础设施自主可控,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和金融业综合统计,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另一方面,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在健全监管制度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金融监管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健全金融市场违约处置、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压实股东、债权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责任,充分维护广大人民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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