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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日谈

放下“董监高”

发布时间:2021-01-07 08:15:20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金一鸣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它不啻在平静的市场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

对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考试,长期以来是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其他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进入银行业保险业的“必过之关”。它在保证银行业保险业高管的基本素质、把好高管入口关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入进行、乃至“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为考试而考试”“考试与实践之间存在脱节”等问题也屡屡呈现,在行业里甚至引起不同声音。

此次取消董监高考试,乃是银保监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磅举措,将极大地释放银行业保险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生产力,使得银行业保险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使用上有更大的主动权、选择权。一定程度上,对于激活金融行业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用人权”是企业一项主要的和关键性权利。放眼改革开放历程,现在除了金融等少数几个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的选用早已全部交给市场。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必然秉持的方向和原则。我们能看到的是,从计划经济下的政府管制模式到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市场起决定作用的治理模式,企业获得的自主权越来越大,越来越灵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消董监高考试便是市场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生动体现。将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进行前置审批,转变为主要通过事中监管,是符合“放管服”改革基本思路的、更是与市场要求相吻合的,理应为之点赞。

取消董监高考试,监管部门当然不是放任不管:在必要的方面加强监管,切实保持监管力度和强度,也是题中之义。根据《通知》精神,银保监会在取消董监高考试后,仍然保留任职资格核准环节,通过“审核申请材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审查;还有,对行业高管违反各种法令进行行政处罚,都是必要的监管手段。


鑫日谈

放下“董监高”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07

□金一鸣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21年2月1日起,取消银行业保险业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它不啻在平静的市场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

对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考试,长期以来是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其他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进入银行业保险业的“必过之关”。它在保证银行业保险业高管的基本素质、把好高管入口关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入进行、乃至“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为考试而考试”“考试与实践之间存在脱节”等问题也屡屡呈现,在行业里甚至引起不同声音。

此次取消董监高考试,乃是银保监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磅举措,将极大地释放银行业保险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生产力,使得银行业保险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使用上有更大的主动权、选择权。一定程度上,对于激活金融行业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用人权”是企业一项主要的和关键性权利。放眼改革开放历程,现在除了金融等少数几个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的选用早已全部交给市场。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必然秉持的方向和原则。我们能看到的是,从计划经济下的政府管制模式到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市场起决定作用的治理模式,企业获得的自主权越来越大,越来越灵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消董监高考试便是市场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生动体现。将通过“任职资格考试”进行前置审批,转变为主要通过事中监管,是符合“放管服”改革基本思路的、更是与市场要求相吻合的,理应为之点赞。

取消董监高考试,监管部门当然不是放任不管:在必要的方面加强监管,切实保持监管力度和强度,也是题中之义。根据《通知》精神,银保监会在取消董监高考试后,仍然保留任职资格核准环节,通过“审核申请材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审查;还有,对行业高管违反各种法令进行行政处罚,都是必要的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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