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1月7日,央行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据通知,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2020年3月,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外汇局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彼时,外汇局副局长宣昌能表示,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当前境外市场政策利率水平普遍处于低位,为我国企业境外融资提供了更大空间。
去年12月,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经济环境逐渐转暖,央行、外汇局重新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对此,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曾分析称,2020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下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将有助于金融机构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做好外币的资产负债管理,避免汇率敞口的风险,确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监管部门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重新下调至1,企业与金融机构在这一指标上再次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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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央行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据通知,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2020年3月,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外汇局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彼时,外汇局副局长宣昌能表示,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当前境外市场政策利率水平普遍处于低位,为我国企业境外融资提供了更大空间。
去年12月,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经济环境逐渐转暖,央行、外汇局重新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对此,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曾分析称,2020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下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将有助于金融机构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做好外币的资产负债管理,避免汇率敞口的风险,确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监管部门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重新下调至1,企业与金融机构在这一指标上再次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