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磊
绿色金融三步走
上世纪所爆发的大规模金融危机,使很多国家开始反思金融业传统发展模式,并开始把金融与环境联系起来。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首次提出“绿色金融”这一概念,并开拓性地把环境因素与金融创新结合起来,在金融活动中评估环境风险,并开发出许多成功的环境金融产品。
迄今为止,世界范围的绿色金融,根据其普及范围的大小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绿色金融制度仅在少数发达国家兴起和实施。这一阶段主要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特点是绿色金融分布范围很小,只在欧、美、日等少数发达国家(地区)兴起和实施。1988年前西德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绿色银行,1993年后德国政府逐年为其增加拨款,用于扶持绿色产业。日本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大力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美国加大绿色农业和生态工业的开发;欧盟则积极通过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政策扶持绿色产品的生产。
第二阶段是绿色金融取得成效后,被西方发达国家广为接受。欧、美、日等国家绿色金融取得成效后,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并加大对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和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的研究。最有代表性的是,2004年日本大型国有银行及政策性投资银行推出了旨在推动企业环保发展的“促进环境友好经营融资业务”,其投融资方向集中于政府确定的政策性重点项目,为这些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
第三阶段是绿色金融在包括发展中国家(地区)在内的全球范围普遍实施。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制度的成功以及生态保护的无国界性,使许多发展中国家(地区)也纷纷引入了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制度开始在全球范围实施。
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对该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项准则就是后来被国际金融行业广为接受的“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自产生以来,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所接受。其中包括美国花旗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中国的兴业银行。
绿色金融理念触发产品创新
绿色金融学者、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张平介绍,自从德国的生态银行迈出全球绿色金融第一步以后,许多国际性的金融机构也纷纷将绿色金融理念渗透到其经营和管理中去。除了信贷、证券、保险这些传统业务绿色化转型发展外,近年来,绿色债券等也发展迅速。
在绿色信贷中,金融机构一方面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环境管理;另一方面,加快金融产品创新,诱导、激励人们的绿色消费等环保行为。据绿色金融学者、暨南大学教授林啸介绍:美国花旗银行在内部设立了环境与社会政策评估委员会,并建立起包括环境政策和流程培训机制、环境与社会问题风险管理机制、外部公共和私人事务合作机制及环保业务开发机制等一系列的环境管理机制;英国巴克莱银行致力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推广,目前项目已遍及50多个国家,并且,在实践过程中该行总结编制了一套集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信贷指引,向全球170多个金融机构发布;荷兰银行专门建立环境因素分析资料库,分别研究每个行业对环境的影响和存在的环境风险,并以资料库作为评价选择贷款客户和提供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英国汇丰银行则自我践行绿色金融,通过安置风力、水力、太阳能等发电设备、自动化通风系统、清洁空调冷冻机,实现年均减排1000多吨,成为全球首家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国际商业银行。
林啸谈到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主要有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商业建筑、运输贷款和绿色信用卡等绿色信贷产品。其中住房贷款方面,英国长颈鹿货币公司推出以碳排放量作为部分抵押品的“二氧化碳抵押贷款”,参与者可享受2%左右的利率折扣;英国联合金融服务社的“生态家庭贷款”,将家庭节能减碳的指标纳入借款人的信用评分体系;花旗集团则为购买太阳能设备的住户提供便捷贷款。
在汽车贷款方面,加拿大VanCity银行向所有低排量和使用清洁能源的汽车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澳大利亚MENU银行“Go Green汽车贷款”计划,更是要求贷款者以种树的方式来吸收汽车排放。在商业建筑、运输贷款方面,金融机构也是通过对环保方式提供优惠和便捷的贷款服务方式来促使企业和个人支持环保。此外,一些银行还推出了绿色信用卡,巴克莱银行推出了“绿色呼吸卡”,对持卡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予以折扣优惠,并提供较低的借款利率;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银行)规定,使用其发行的“气候信用卡”的用户购买能源密集型产品或服务后,银行将按照一定比例捐献给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
绿色金融实践各显其能
美国的绿色金融发展领先于世。其中有着多重深层原因。首先是立法保障,相关法律完善、配套、协调。1980年联邦政府出台的《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即后来所称的《超级基金法案》)则拉开了美国绿色金融实践的序幕。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肩负起绿色社会责任,为其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承担相应的责任,促使银行防范和规避由于潜在环境问题所导致的各种风险。
美国的绿色金融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联邦政府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参与主体更加广泛,手段更加灵活和高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促进环境与经济的良性互促发展。
同时体系完善,信贷、证券、保险等领域全面绿色,保证了绿色金融的扎实落地以及行之有效。针对绿色金融活动中环境与经济结合难、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美国国内各银行十分注重自身信息技术系统的完善,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
美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则为美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英国作为绿色金融积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一方面通过立法等途径加强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设计;另一方面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在各个领域的渗透。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英国绿色金融产品开发方面的努力。比如,绿色保险有英国皇家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的“绿色车险”项目,该项目为了鼓励更多的人购买环保汽车而为环保型车主提供保险优惠;还有英国气候安全旅游保险公司推出的“绿色旅游保险”项目,旅游公司在不增加旅客的保险费用的前提下,把自己的部分保险费投进公司的环保项目中。
德国绿色金融主要是通过完善的环境立法、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和发展绿色保险来转型。绿色金融学者、吉林财经大学教授梅岩表示,完善的环境立法是德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梅岩指出,国家政策性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发挥了绿色金融杠杆效应和示范作用,积极通过绿色信贷来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以给予持续1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此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还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在复兴信贷银行带动下,其他金融机构也在金融活动中加强了环境风险管理。
而在亚洲,中国的近邻日本、韩国的绿色金融也在各自发展的轨道上努力实践,同时显现出目前绿色金融全球实践的某些代表性。日本的绿色金融主要通过制定全面的绿色金融法律、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和倡导负社会责任的投资来促进绿色转型发展。韩国的绿色金融主要是制定转型发展战略、扶持绿色产业发展、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以及创造绿色金融发展条件等。
□记者 方磊
绿色金融三步走
上世纪所爆发的大规模金融危机,使很多国家开始反思金融业传统发展模式,并开始把金融与环境联系起来。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首次提出“绿色金融”这一概念,并开拓性地把环境因素与金融创新结合起来,在金融活动中评估环境风险,并开发出许多成功的环境金融产品。
迄今为止,世界范围的绿色金融,根据其普及范围的大小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绿色金融制度仅在少数发达国家兴起和实施。这一阶段主要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特点是绿色金融分布范围很小,只在欧、美、日等少数发达国家(地区)兴起和实施。1988年前西德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绿色银行,1993年后德国政府逐年为其增加拨款,用于扶持绿色产业。日本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大力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美国加大绿色农业和生态工业的开发;欧盟则积极通过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政策扶持绿色产品的生产。
第二阶段是绿色金融取得成效后,被西方发达国家广为接受。欧、美、日等国家绿色金融取得成效后,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并加大对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和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的研究。最有代表性的是,2004年日本大型国有银行及政策性投资银行推出了旨在推动企业环保发展的“促进环境友好经营融资业务”,其投融资方向集中于政府确定的政策性重点项目,为这些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
第三阶段是绿色金融在包括发展中国家(地区)在内的全球范围普遍实施。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制度的成功以及生态保护的无国界性,使许多发展中国家(地区)也纷纷引入了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制度开始在全球范围实施。
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对该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项准则就是后来被国际金融行业广为接受的“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自产生以来,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所接受。其中包括美国花旗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中国的兴业银行。
绿色金融理念触发产品创新
绿色金融学者、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张平介绍,自从德国的生态银行迈出全球绿色金融第一步以后,许多国际性的金融机构也纷纷将绿色金融理念渗透到其经营和管理中去。除了信贷、证券、保险这些传统业务绿色化转型发展外,近年来,绿色债券等也发展迅速。
在绿色信贷中,金融机构一方面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环境管理;另一方面,加快金融产品创新,诱导、激励人们的绿色消费等环保行为。据绿色金融学者、暨南大学教授林啸介绍:美国花旗银行在内部设立了环境与社会政策评估委员会,并建立起包括环境政策和流程培训机制、环境与社会问题风险管理机制、外部公共和私人事务合作机制及环保业务开发机制等一系列的环境管理机制;英国巴克莱银行致力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推广,目前项目已遍及50多个国家,并且,在实践过程中该行总结编制了一套集社会和环境于一体的信贷指引,向全球170多个金融机构发布;荷兰银行专门建立环境因素分析资料库,分别研究每个行业对环境的影响和存在的环境风险,并以资料库作为评价选择贷款客户和提供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英国汇丰银行则自我践行绿色金融,通过安置风力、水力、太阳能等发电设备、自动化通风系统、清洁空调冷冻机,实现年均减排1000多吨,成为全球首家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国际商业银行。
林啸谈到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主要有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商业建筑、运输贷款和绿色信用卡等绿色信贷产品。其中住房贷款方面,英国长颈鹿货币公司推出以碳排放量作为部分抵押品的“二氧化碳抵押贷款”,参与者可享受2%左右的利率折扣;英国联合金融服务社的“生态家庭贷款”,将家庭节能减碳的指标纳入借款人的信用评分体系;花旗集团则为购买太阳能设备的住户提供便捷贷款。
在汽车贷款方面,加拿大VanCity银行向所有低排量和使用清洁能源的汽车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澳大利亚MENU银行“Go Green汽车贷款”计划,更是要求贷款者以种树的方式来吸收汽车排放。在商业建筑、运输贷款方面,金融机构也是通过对环保方式提供优惠和便捷的贷款服务方式来促使企业和个人支持环保。此外,一些银行还推出了绿色信用卡,巴克莱银行推出了“绿色呼吸卡”,对持卡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予以折扣优惠,并提供较低的借款利率;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银行)规定,使用其发行的“气候信用卡”的用户购买能源密集型产品或服务后,银行将按照一定比例捐献给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
绿色金融实践各显其能
美国的绿色金融发展领先于世。其中有着多重深层原因。首先是立法保障,相关法律完善、配套、协调。1980年联邦政府出台的《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即后来所称的《超级基金法案》)则拉开了美国绿色金融实践的序幕。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肩负起绿色社会责任,为其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承担相应的责任,促使银行防范和规避由于潜在环境问题所导致的各种风险。
美国的绿色金融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联邦政府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参与主体更加广泛,手段更加灵活和高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促进环境与经济的良性互促发展。
同时体系完善,信贷、证券、保险等领域全面绿色,保证了绿色金融的扎实落地以及行之有效。针对绿色金融活动中环境与经济结合难、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美国国内各银行十分注重自身信息技术系统的完善,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
美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绿色金融体系,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则为美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英国作为绿色金融积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一方面通过立法等途径加强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设计;另一方面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在各个领域的渗透。
特别值得称道的,是英国绿色金融产品开发方面的努力。比如,绿色保险有英国皇家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的“绿色车险”项目,该项目为了鼓励更多的人购买环保汽车而为环保型车主提供保险优惠;还有英国气候安全旅游保险公司推出的“绿色旅游保险”项目,旅游公司在不增加旅客的保险费用的前提下,把自己的部分保险费投进公司的环保项目中。
德国绿色金融主要是通过完善的环境立法、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和发展绿色保险来转型。绿色金融学者、吉林财经大学教授梅岩表示,完善的环境立法是德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梅岩指出,国家政策性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发挥了绿色金融杠杆效应和示范作用,积极通过绿色信贷来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以给予持续1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此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还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在复兴信贷银行带动下,其他金融机构也在金融活动中加强了环境风险管理。
而在亚洲,中国的近邻日本、韩国的绿色金融也在各自发展的轨道上努力实践,同时显现出目前绿色金融全球实践的某些代表性。日本的绿色金融主要通过制定全面的绿色金融法律、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和倡导负社会责任的投资来促进绿色转型发展。韩国的绿色金融主要是制定转型发展战略、扶持绿色产业发展、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以及创造绿色金融发展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