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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保监局: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9 22:29:2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需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再次重申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21年1月21日,上海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项工作举措。2021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提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据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印发,旨在进一步严格落实近期银保监会工作会议要求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督导辖内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通知》要求辖内商业银行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内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将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涉房贷款发放方面,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

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购房限贷资格审查;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对各类不诚信行为强化约束。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资金用途管理方面,强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据悉,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对辖内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督促辖内商业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银保监局: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29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许予朋】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需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并再次重申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21年1月21日,上海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项工作举措。2021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提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据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印发,旨在进一步严格落实近期银保监会工作会议要求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督导辖内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通知》要求辖内商业银行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内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将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涉房贷款发放方面,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

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购房限贷资格审查;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对各类不诚信行为强化约束。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资金用途管理方面,强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据悉,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对辖内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督促辖内商业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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