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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日谈

莫把“过渡”变“炒停”

发布时间:2021-02-01 09:19:2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

“今天最后一天了,明天开始女性费率上涨挺多的……”1月31日一大早,记者就收到一位保险销售人员的微信“轰炸”。“重疾险”三个字还冲上了当日的微博热搜。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从2月1日起,旧版重疾定义下的保险产品要全面下架,新版重疾险产品将登场。从2020年11月15日到2021年1月31日,这是监管部门给保险公司留下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新旧重疾险产品同时销售,却变成了保险公司“炒停营销”的时机。有的销售人员不如实介绍产品,而是只炒作其中一个方面。例如,宣传重疾险新品会涨价,并晒出费率对比图。事实上,新产品的保障范围有所变化,不能简单对比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人员以停售为卖点,对费率、投资收益等夸大或不实宣传,忽悠消费者投保,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

这种行为对保险公司而言,短期内可以收获超额保费,但是长期来看,消费者有可能在非理性情形下购买不合适的产品,后续或许会出现大量退保行为,对公司声誉和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炒停营销”若被监管部门查实,将面临处罚。

一个合格的销售人员,应该如实介绍产品,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消费者,而不是让消费者盲目跟风“赶最后一趟列车”。重疾险保单往往需要缴费20-30年。消费者可能一时听信怂恿投保了,一旦事后发现并非如此,就会丧失对保险行业的信任,保险行业的根基也就没有了。


鑫日谈

莫把“过渡”变“炒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2-01

□记者 朱艳霞

“今天最后一天了,明天开始女性费率上涨挺多的……”1月31日一大早,记者就收到一位保险销售人员的微信“轰炸”。“重疾险”三个字还冲上了当日的微博热搜。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从2月1日起,旧版重疾定义下的保险产品要全面下架,新版重疾险产品将登场。从2020年11月15日到2021年1月31日,这是监管部门给保险公司留下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新旧重疾险产品同时销售,却变成了保险公司“炒停营销”的时机。有的销售人员不如实介绍产品,而是只炒作其中一个方面。例如,宣传重疾险新品会涨价,并晒出费率对比图。事实上,新产品的保障范围有所变化,不能简单对比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人员以停售为卖点,对费率、投资收益等夸大或不实宣传,忽悠消费者投保,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

这种行为对保险公司而言,短期内可以收获超额保费,但是长期来看,消费者有可能在非理性情形下购买不合适的产品,后续或许会出现大量退保行为,对公司声誉和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炒停营销”若被监管部门查实,将面临处罚。

一个合格的销售人员,应该如实介绍产品,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消费者,而不是让消费者盲目跟风“赶最后一趟列车”。重疾险保单往往需要缴费20-30年。消费者可能一时听信怂恿投保了,一旦事后发现并非如此,就会丧失对保险行业的信任,保险行业的根基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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