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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人士存款提取手续简化 万元以内无需公证

发布时间:2021-02-05 08:52:2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李林鸾

近日,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提取手续,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

银保监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流程由原先“继承公证+银行审核”简化为仅由银行进行审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节省公证费用支出,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

万元以内无需公证

《通知》明确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金额标准、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鼓励银行在1万至5万之间具体确定免公证提取限额。银行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一并纳入简化提取范围,其本金和收益计入《通知》规定的账户限额。另外,考虑到居民储蓄习惯,存款未结利息可不计入该限额。

那么,《通知》中关于账户限额和继承人范围的规定是出于哪些考虑呢?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了在继承便利和保护存款安全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防范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综合考虑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地区和城乡差异以及部分银行已有业务实践,《通知》将免公证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账户限额定为1万元,并允许银行在1万至5万元之间确定具体限额。

“从已有实践来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冒领或者侵占小额存款的概率较低,风险可控,群众受惠面大,社会效果良好。”该负责人具体说明,“因此,《通知》规定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免公证提取,同时规定银保监会商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小额存款的金额标准。”

若银行为一名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办理小额存款提取后,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银行对此是否承担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依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已故存款人有多个继承人的,作为遗产的存款属于连带(共同)债权,所有继承人为连带债权人,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要求银行履行全部债务。因此,继承人提出提取存款的申请,银行经审查认为符合提取要求的,应当履行支付义务;银行向一名继承人支付全部存款后,即视为向全部继承人履行了支付义务。银行对存款提取履行了合理谨慎的审查义务后,继承人之间可能发生的遗产纠纷不属于储蓄合同纠纷,该类纠纷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明确银行审查义务

取消办理继承公证后,《通知》明确了银行的审查义务。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存款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的材料,并作出承诺。而银行则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在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若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存款,涉嫌犯罪的,银行应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另外,还要求银行加强内控管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及交易资料,健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提高审查能力。

《通知》还强调了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为做好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会员银行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协调做好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

不过,因涉外遗产继承情况复杂,《通知》对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排除适用。对于《通知》适用范围以外的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事项,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办理。

下一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等建立健全联网核查机制,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能力,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


已故人士存款提取手续简化 万元以内无需公证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2-05

□记者 李林鸾

近日,银保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提取手续,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

银保监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流程由原先“继承公证+银行审核”简化为仅由银行进行审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节省公证费用支出,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

万元以内无需公证

《通知》明确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金额标准、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鼓励银行在1万至5万之间具体确定免公证提取限额。银行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一并纳入简化提取范围,其本金和收益计入《通知》规定的账户限额。另外,考虑到居民储蓄习惯,存款未结利息可不计入该限额。

那么,《通知》中关于账户限额和继承人范围的规定是出于哪些考虑呢?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了在继承便利和保护存款安全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同时防范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综合考虑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地区和城乡差异以及部分银行已有业务实践,《通知》将免公证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账户限额定为1万元,并允许银行在1万至5万元之间确定具体限额。

“从已有实践来看,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冒领或者侵占小额存款的概率较低,风险可控,群众受惠面大,社会效果良好。”该负责人具体说明,“因此,《通知》规定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免公证提取,同时规定银保监会商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小额存款的金额标准。”

若银行为一名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办理小额存款提取后,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银行对此是否承担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依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已故存款人有多个继承人的,作为遗产的存款属于连带(共同)债权,所有继承人为连带债权人,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要求银行履行全部债务。因此,继承人提出提取存款的申请,银行经审查认为符合提取要求的,应当履行支付义务;银行向一名继承人支付全部存款后,即视为向全部继承人履行了支付义务。银行对存款提取履行了合理谨慎的审查义务后,继承人之间可能发生的遗产纠纷不属于储蓄合同纠纷,该类纠纷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明确银行审查义务

取消办理继承公证后,《通知》明确了银行的审查义务。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存款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的材料,并作出承诺。而银行则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在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若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存款,涉嫌犯罪的,银行应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另外,还要求银行加强内控管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及交易资料,健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提高审查能力。

《通知》还强调了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为做好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会员银行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协调做好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

不过,因涉外遗产继承情况复杂,《通知》对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排除适用。对于《通知》适用范围以外的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事项,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办理。

下一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等建立健全联网核查机制,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能力,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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