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业务发展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契合度越来越高
甘肃省经济发展的纵深潜力还比较大,我们完全有信心把当前的挑战转化为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的“窗口期”与“机遇期”,抢抓新形势、新业态带来的新机遇,坚持寓自身发展于服务实体经济之中,全力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 杜亮 实习记者 许予朋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经济社会造成冲击。“十三五”收官收获丰硕的发展成果,“十四五”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近日,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党委书记、社长朱进元与甘肃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磊展开对话,针对甘肃银行业保险业冲刺脱贫清零行动、稳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支持“六稳”“六保”等话题,进行回顾与展望。
朱进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前,国内经济金融环境正经历深刻变化,联系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您如何看待机遇和挑战?
谢磊:当前,甘肃与全国一样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波动和困难。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甘肃银保监局带领全省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出击、尽锐出战,保住来之不易的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省经济社会之“稳”。
目前,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业务发展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契合度越来越高。截至2020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2129.37亿元,同比增长8.34%;各项存款20694.80亿元,同比增长6.45%;保险业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01.29亿元,同比增长9.15%;全省累计赔付支出122.05亿元,同比增长12.98%。
2020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存贷比达106.93%,较2019年同期增加1.86个百分点,信贷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2020年上半年,“险资入甘”资金达64.42亿元,金融业在支持全省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引进新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落户甘肃,平安银行兰州分行获准筹建并正常开业。
目前,金融业呈现周期性增速放缓,金融风险或将加速暴露,这为我们做好银行保险监管工作、保持区域金融稳定、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从省情实际分析,甘肃在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亮眼,总体受疫情影响较小,前期经济企稳向好的总趋势尽管被延缓但没有改变,在后期落实积极经济政策、加强产业整合、发展新兴业态等方面具有较大潜力,完全具备奋力而为、逆势而上的客观条件。全省经济发展的纵深潜力还比较大,我们完全有信心化当前的挑战为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的“窗口期”与“机遇期”,抢抓新形势、新业态带来的新机遇,坚持寓自身发展于服务实体经济之中,全力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朱进元:作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关键,服务“六稳”“六保”是一项长期工作。在这方面贵局出台了哪些措施?下一步的规划是什么?
谢磊: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引领全省银行业保险业与实体经济同频共振、与受困企业同舟共济,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力度。具体包括:
强化重点行业扶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理念,持续推进“百行进万企”“银税互动”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四百机制”(甘肃省推出的“百个重大项目党政领导包抓推进”“百名厅局长精准服务帮扶百家企业”“百名处长百场政策宣讲”“百名行长千家企业银企需求对接”),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对在甘央企国企等重要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做好稳贷、增贷工作。
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出3年1000亿元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计划,2020年9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101.67亿元,同比增长5.21%。认真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要求,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截至2020年9月末,累计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贷款741.50亿元,延期付息15.30亿元,受益企业19764户。
有效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指导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和损失补偿作用,扩展保险责任,开发专属产品,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扩展复工企业保险责任范围,创新推出“复工保”“复业保”等产品,“复工保”投保企业达1721家,为219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46亿元,在155款人身险产品中扩展了新冠肺炎责任。
下一步,在服务“六稳”“六保”方面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围绕“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总体目标,督促机构及时调整完善考核机制、风险优惠权重等配套政策,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和无还本续贷,坚决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2021年3月底,持续加大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贷尽贷。
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争取和用好新增政策性银行转贷款规模,加强对专注小微业务的中小银行的支持,更多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
坚持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整治不当收费,合理降低费率,加大贷款优惠,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往年基础上再有较大幅度下降。
朱进元: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贵局在金融扶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
谢磊:我们紧盯扶贫金融需求,引导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聚焦脱贫冲刺清零行动,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首先,加强政策引领。甘肃银保监局密切关注扶贫发展、深度贫困地区、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关于辖区银行保险业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其次,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聚焦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富民产业培育、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9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881.85亿元,占全省贷款的31.10%。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打造信贷品种,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43.11亿元,惠及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143.31万户,信贷投放量排全国前列,成为贫困群众获得感最强、受益面最广的专属信贷产品。2020年9月末,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余额181.30亿元,涉及异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市州和县区实现了全覆盖,有效改善了53.9万贫困群众居住环境。紧扣扶贫产业发展,加大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带动一批贫困区域实现集体脱贫。
同时,持续提升保险扶贫质效。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进一步构建全省保险保障扶贫体系,2020年全省农业保险落地实施险种增加到96个,截至2020年9月末,参保农户达284.36万户次,覆盖全省一半以上农户,基本实现了贫困户愿保尽保、一户不落兜底保障;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全省累计承保2222.51万人,覆盖全省约85%的人口,有效缓解了“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再次,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以农村金融服务综合室建设为依托,深入开展金融服务基础建设专项攻坚行动和消除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拔白旗”行动,全省建成农金室1.58万个,基本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朱进元:2020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受疫情影响,银行业保险业普遍面临更加复杂艰巨的信用风险。对此,贵局是如何应对的?
谢磊:2020年以来,我们审慎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引导机构关注信用风险和资产下迁风险,压实风险控制主体责任,做实不良贷款分类,做好风险防范预案,通过向上争取政策、向内挖潜质效、向外协调联动,多举措推进不良处置进程,2020年1-9月共处置不良贷款494.81亿元,同比多处置223.28亿元,不良处置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内有疫情、外有冲击的背景下,目前全省经济企稳的不确定因素仍较多,未来一段时期仍是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信贷资产质量将持续承压。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化解力度,保持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信用风险防控化解力度。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可能继续增长的风险,加强数据质量治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及时真实反映潜在风险。督促银行机构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严格落实不良处置规划,优化拨备资源使用,稳妥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二是强化逆周期监管。督导全辖银行保险机构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及时采取强力措施纠错纠偏,严防在流动性宽松背景下银行保险机构弱化风险管控、募短投长、期限错配、放松“三查”违规放贷、盲目跨区跨业经营等问题卷土重来,严防影子银行问题死灰复燃,督促机构以发展的方式实现风险的“在线修复”。
三是积极做好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对高风险机构保持警惕,前移防范风险关口,加大对高风险机构的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强化高风险机构舆情和流动性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决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压实中小银行风险化解主体责任,督促中小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承担救助责任,各级监管部门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风险化解属地责任,协同做好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工作。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严肃行政处罚纪律,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坚持高管机构双罚,对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加强违法违规机构内部问责和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强化与纪检、司法、审计等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威慑力。
甘肃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业务发展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契合度越来越高
甘肃省经济发展的纵深潜力还比较大,我们完全有信心把当前的挑战转化为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的“窗口期”与“机遇期”,抢抓新形势、新业态带来的新机遇,坚持寓自身发展于服务实体经济之中,全力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记者 杜亮 实习记者 许予朋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经济社会造成冲击。“十三五”收官收获丰硕的发展成果,“十四五”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近日,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党委书记、社长朱进元与甘肃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磊展开对话,针对甘肃银行业保险业冲刺脱贫清零行动、稳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支持“六稳”“六保”等话题,进行回顾与展望。
朱进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前,国内经济金融环境正经历深刻变化,联系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您如何看待机遇和挑战?
谢磊:当前,甘肃与全国一样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波动和困难。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甘肃银保监局带领全省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出击、尽锐出战,保住来之不易的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省经济社会之“稳”。
目前,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业务发展结构与经济发展结构契合度越来越高。截至2020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2129.37亿元,同比增长8.34%;各项存款20694.80亿元,同比增长6.45%;保险业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01.29亿元,同比增长9.15%;全省累计赔付支出122.05亿元,同比增长12.98%。
2020年9月末,全省银行业存贷比达106.93%,较2019年同期增加1.86个百分点,信贷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2020年上半年,“险资入甘”资金达64.42亿元,金融业在支持全省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引进新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落户甘肃,平安银行兰州分行获准筹建并正常开业。
目前,金融业呈现周期性增速放缓,金融风险或将加速暴露,这为我们做好银行保险监管工作、保持区域金融稳定、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从省情实际分析,甘肃在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亮眼,总体受疫情影响较小,前期经济企稳向好的总趋势尽管被延缓但没有改变,在后期落实积极经济政策、加强产业整合、发展新兴业态等方面具有较大潜力,完全具备奋力而为、逆势而上的客观条件。全省经济发展的纵深潜力还比较大,我们完全有信心化当前的挑战为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的“窗口期”与“机遇期”,抢抓新形势、新业态带来的新机遇,坚持寓自身发展于服务实体经济之中,全力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朱进元:作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关键,服务“六稳”“六保”是一项长期工作。在这方面贵局出台了哪些措施?下一步的规划是什么?
谢磊: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引领全省银行业保险业与实体经济同频共振、与受困企业同舟共济,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力度。具体包括:
强化重点行业扶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理念,持续推进“百行进万企”“银税互动”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四百机制”(甘肃省推出的“百个重大项目党政领导包抓推进”“百名厅局长精准服务帮扶百家企业”“百名处长百场政策宣讲”“百名行长千家企业银企需求对接”),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对在甘央企国企等重要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做好稳贷、增贷工作。
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出3年1000亿元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计划,2020年9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101.67亿元,同比增长5.21%。认真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要求,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截至2020年9月末,累计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贷款741.50亿元,延期付息15.30亿元,受益企业19764户。
有效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指导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和损失补偿作用,扩展保险责任,开发专属产品,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扩展复工企业保险责任范围,创新推出“复工保”“复业保”等产品,“复工保”投保企业达1721家,为219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46亿元,在155款人身险产品中扩展了新冠肺炎责任。
下一步,在服务“六稳”“六保”方面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围绕“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总体目标,督促机构及时调整完善考核机制、风险优惠权重等配套政策,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和无还本续贷,坚决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2021年3月底,持续加大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贷尽贷。
推动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争取和用好新增政策性银行转贷款规模,加强对专注小微业务的中小银行的支持,更多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
坚持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整治不当收费,合理降低费率,加大贷款优惠,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往年基础上再有较大幅度下降。
朱进元: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贵局在金融扶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
谢磊:我们紧盯扶贫金融需求,引导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聚焦脱贫冲刺清零行动,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首先,加强政策引领。甘肃银保监局密切关注扶贫发展、深度贫困地区、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关于辖区银行保险业进一步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其次,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聚焦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富民产业培育、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9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881.85亿元,占全省贷款的31.10%。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打造信贷品种,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43.11亿元,惠及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143.31万户,信贷投放量排全国前列,成为贫困群众获得感最强、受益面最广的专属信贷产品。2020年9月末,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余额181.30亿元,涉及异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市州和县区实现了全覆盖,有效改善了53.9万贫困群众居住环境。紧扣扶贫产业发展,加大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带动一批贫困区域实现集体脱贫。
同时,持续提升保险扶贫质效。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进一步构建全省保险保障扶贫体系,2020年全省农业保险落地实施险种增加到96个,截至2020年9月末,参保农户达284.36万户次,覆盖全省一半以上农户,基本实现了贫困户愿保尽保、一户不落兜底保障;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全省累计承保2222.51万人,覆盖全省约85%的人口,有效缓解了“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再次,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以农村金融服务综合室建设为依托,深入开展金融服务基础建设专项攻坚行动和消除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拔白旗”行动,全省建成农金室1.58万个,基本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朱进元:2020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受疫情影响,银行业保险业普遍面临更加复杂艰巨的信用风险。对此,贵局是如何应对的?
谢磊:2020年以来,我们审慎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引导机构关注信用风险和资产下迁风险,压实风险控制主体责任,做实不良贷款分类,做好风险防范预案,通过向上争取政策、向内挖潜质效、向外协调联动,多举措推进不良处置进程,2020年1-9月共处置不良贷款494.81亿元,同比多处置223.28亿元,不良处置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内有疫情、外有冲击的背景下,目前全省经济企稳的不确定因素仍较多,未来一段时期仍是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信贷资产质量将持续承压。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化解力度,保持地区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信用风险防控化解力度。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可能继续增长的风险,加强数据质量治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及时真实反映潜在风险。督促银行机构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严格落实不良处置规划,优化拨备资源使用,稳妥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二是强化逆周期监管。督导全辖银行保险机构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及时采取强力措施纠错纠偏,严防在流动性宽松背景下银行保险机构弱化风险管控、募短投长、期限错配、放松“三查”违规放贷、盲目跨区跨业经营等问题卷土重来,严防影子银行问题死灰复燃,督促机构以发展的方式实现风险的“在线修复”。
三是积极做好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对高风险机构保持警惕,前移防范风险关口,加大对高风险机构的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强化高风险机构舆情和流动性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决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压实中小银行风险化解主体责任,督促中小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承担救助责任,各级监管部门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风险化解属地责任,协同做好中小银行风险化解工作。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严肃行政处罚纪律,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坚持高管机构双罚,对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加强违法违规机构内部问责和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强化与纪检、司法、审计等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