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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十三宗罪,四川信托“吃”3490万元巨额罚单

发布时间:2021-03-12 22:13:1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樊融杰】

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了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的处罚信息,四川信托因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3项违法违规原因被监管部门罚款人民币3490万元。

根据罚单信息显示,本次四川信托被罚的原因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

据悉,本次四川信托共计被罚3490万元。而此次被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根据该法条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2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公告,四川信托被实施管控,同时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东也被依法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涉十三宗罪,四川信托“吃”3490万元巨额罚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12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樊融杰】

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了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的处罚信息,四川信托因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3项违法违规原因被监管部门罚款人民币3490万元。

根据罚单信息显示,本次四川信托被罚的原因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

据悉,本次四川信托共计被罚3490万元。而此次被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根据该法条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2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公告,四川信托被实施管控,同时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东也被依法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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