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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整装待发

发布时间:2021-07-15 09:32:5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仇兆燕

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已箭在弦上。

7月14日,围绕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情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对外介绍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据赵英民介绍,目前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全国碳市场将正式启动

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于今年7月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是为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即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成商品一样来买卖。交易前,政府首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根据我国的建设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则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

对于市场上线前的准备情况,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多地试点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此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在多个城市进行试点。2011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2月1日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据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介绍,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先后启动了交易。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几个试点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到2021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

在全国碳交易权交易市场开启后,我国将不再支持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也须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准备。

李高表示,虽然7个试点碳市场在纳入的行业范围、门槛是根据各地的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各地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管理要求来定的,但是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的设计原理是一样的。“全国碳市场建设以后,地方的碳市场要逐步地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不过,对于具体过渡的时间表、路线图,李高表示,还要根据全国碳市场发展、根据地方试点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

确保碳排放数据的

真实准确是关键

市场要进行交易,最基本的基础是要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对于全国碳市场的数据质量,赵英民表示,根据生态环境部核查情况看,总体来说,全国碳市场的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工作,这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据赵英民介绍,在制度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核算和报告进行统一规范,对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数据核查的程序和内容提出严格要求。

在执法保障方面,据赵英民介绍,生态环境部组织了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和对企业的现场抽查。加强了对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公开力度,要求企业公开排放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业绩,以信息公开方式加强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对于配额分配的公正性,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的方法是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企业根据排放情况可以自行计算,得出应该获得的配额数量。

在配额分配的合理性上,赵英民表示,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实行免费分配。配额分配的基础是经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后的碳排放相关数据,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数据的核查结果乃至分到的配额有疑义的还可以复核申诉。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赵英民表示,后续将积极推动尽早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大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执法保障等。

碳价过高或过低

都不利于行业发展

那么碳价又是如何形成?赵英民表示,目前看,全国碳市场尚未启动,还不好说碳价是多少,但是从过去几年的运行情况看,全国7个试点省市的加权平均碳价应该是40-50元人民币之间。

不过,碳价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赵英民表示,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坦率说,碳价过高和过低都不好。碳价过低,将挫伤企业减排的积极性;碳价过高,也将导致一些高碳企业负担过重。“目前生态环境部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的碳价。”

对未来中国碳价是否逐渐与国际水平接轨的问题,赵英民表示,一个市场就有一个碳价,这是很正常的,碳价都是由各自的市场机制决定的,相互之间基本不存在显著的碳价影响。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碳市场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碳价如何衔接的问题,这就需要解决一系列复杂的政策、法律、技术、标准等问题,目前中方正在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进程,推动构建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

建成后面临的挑战

全国碳市场建成后,仍面临不少挑战。首先是在覆盖行业的范围上。据介绍,目前全国碳市场成立首年只有发电行业参与,首批纳入的企业2000多家。

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完善之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面,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据李高介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将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避免一个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

后续,则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以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据赵英民介绍,生态环境部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已经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和核查工作。同时,为做好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基础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委托相关的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

还有人员储备问题。赵英民表示,2021年3月,碳排放管理员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未来碳排放管理员是我们国家承认的职业。下一步要依托职业培训来进一步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加强碳排放领域、碳市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把这个重要渠道发挥好。

碳交易市场建设时间表

2011年起,北京、天津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

2017年末,经过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根据“三定方案”新职能职责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

202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1年4月22日,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中国宣布将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2021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在7月择机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上线交易。

(根据国新办内容整理)

 


全国碳市场整装待发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7-15

□本报记者 仇兆燕

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已箭在弦上。

7月14日,围绕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情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对外介绍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据赵英民介绍,目前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全国碳市场将正式启动

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于今年7月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是为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即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成商品一样来买卖。交易前,政府首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根据我国的建设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则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核心政策工具。

对于市场上线前的准备情况,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多地试点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此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在多个城市进行试点。2011年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2月1日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据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介绍,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先后启动了交易。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几个试点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到2021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

在全国碳交易权交易市场开启后,我国将不再支持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也须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准备。

李高表示,虽然7个试点碳市场在纳入的行业范围、门槛是根据各地的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各地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管理要求来定的,但是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的设计原理是一样的。“全国碳市场建设以后,地方的碳市场要逐步地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不过,对于具体过渡的时间表、路线图,李高表示,还要根据全国碳市场发展、根据地方试点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

确保碳排放数据的

真实准确是关键

市场要进行交易,最基本的基础是要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对于全国碳市场的数据质量,赵英民表示,根据生态环境部核查情况看,总体来说,全国碳市场的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工作,这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据赵英民介绍,在制度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核算和报告进行统一规范,对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数据核查的程序和内容提出严格要求。

在执法保障方面,据赵英民介绍,生态环境部组织了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和对企业的现场抽查。加强了对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公开力度,要求企业公开排放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业绩,以信息公开方式加强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对于配额分配的公正性,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的方法是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企业根据排放情况可以自行计算,得出应该获得的配额数量。

在配额分配的合理性上,赵英民表示,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实行免费分配。配额分配的基础是经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后的碳排放相关数据,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数据的核查结果乃至分到的配额有疑义的还可以复核申诉。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赵英民表示,后续将积极推动尽早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大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执法保障等。

碳价过高或过低

都不利于行业发展

那么碳价又是如何形成?赵英民表示,目前看,全国碳市场尚未启动,还不好说碳价是多少,但是从过去几年的运行情况看,全国7个试点省市的加权平均碳价应该是40-50元人民币之间。

不过,碳价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行业的发展。赵英民表示,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坦率说,碳价过高和过低都不好。碳价过低,将挫伤企业减排的积极性;碳价过高,也将导致一些高碳企业负担过重。“目前生态环境部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的碳价。”

对未来中国碳价是否逐渐与国际水平接轨的问题,赵英民表示,一个市场就有一个碳价,这是很正常的,碳价都是由各自的市场机制决定的,相互之间基本不存在显著的碳价影响。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碳市场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碳价如何衔接的问题,这就需要解决一系列复杂的政策、法律、技术、标准等问题,目前中方正在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进程,推动构建巴黎协定下的全球碳市场机制。

建成后面临的挑战

全国碳市场建成后,仍面临不少挑战。首先是在覆盖行业的范围上。据介绍,目前全国碳市场成立首年只有发电行业参与,首批纳入的企业2000多家。

赵英民表示,全国碳市场将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完善之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面,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据李高介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将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避免一个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

后续,则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以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据赵英民介绍,生态环境部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已经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和核查工作。同时,为做好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基础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委托相关的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

还有人员储备问题。赵英民表示,2021年3月,碳排放管理员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未来碳排放管理员是我们国家承认的职业。下一步要依托职业培训来进一步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加强碳排放领域、碳市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把这个重要渠道发挥好。

碳交易市场建设时间表

2011年起,北京、天津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

2017年末,经过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根据“三定方案”新职能职责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

202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1年4月22日,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中国宣布将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2021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在7月择机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上线交易。

(根据国新办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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