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林鸾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多轮强降雨,部分地区发生洪涝地质灾害,特别是7月20日至21日,河南等地突遭特大暴雨侵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为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保障金融服务畅通,帮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生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7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防汛救灾加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防汛救灾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急动员、迅速响应,做好极端气象灾害应急应对,深入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强化基础金融服务保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
《通知》要求,要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灾情应对组织动员,启动灾备和应急预案,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灾情严重不能营业的网点、不能运行的基础设施,要主动向消费者做好告知、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客户通过电子、数字渠道办理业务,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提供安全便捷“在家”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加强网点风险排查。《通知》明确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气象和防洪动态,认真开展网点机房、库房、电路线路、消防通道、排水设施等场所设施防汛检查,提前做好人员、材料、资金储备。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利用短信、微信、APP等渠道开展灾害天气预警和出行提醒,提高防汛减灾意识,最大程度降低潜在风险。
推出防汛救灾专属金融服务
《通知》对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支持方面也提出具体要求。
一方面,推出防汛救灾专属金融服务。《通知》要求,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防汛救灾、民生保障各类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受理审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合规高质高效办理信贷审批。鼓励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精准定位受灾主体,大力支持汛情严重地区毁损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保障水库加固、河道改造、堤防建设等基础设施融资需求,满足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等企业新增信贷需要。加大普惠金融领域资源倾斜力度,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帮助受灾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另一方面,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通知》提出,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集中调配查勘人员、救援设备,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特别是对因灾受伤人员,要通过减少医院等级限制、直赔、一站式结算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对受汛情影响暂时难以查勘定损的,可结合实际预付赔款,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感受到金融服务温度。加强保险损失摸排统计,及时反映保险损失情况,为后续理赔服务提供支持。
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通知》明确,银行机构总行要统筹调度资源,通过适当调整受灾地区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受灾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对受汛情影响暂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减免服务收费等多种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稳步拓展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保障经济、服务民生、稳定社会功能。
《通知》还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应对预案,统筹做好防汛救灾、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科学防汛救灾,不要盲目行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汛情防御和抢险救援等工作,严防次生风险。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主动关心干部安危,及时掌握受灾地区、群众、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当前正值汛期,《通知》强调,各银保监局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要求,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掌握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要加强防汛救灾工作指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覆盖省、市、县、乡的联络员机制,及时掌握分支机构受灾和金融需求情况,提升应急响应和金融支持保障能力。
□记者 李林鸾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多轮强降雨,部分地区发生洪涝地质灾害,特别是7月20日至21日,河南等地突遭特大暴雨侵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为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保障金融服务畅通,帮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生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7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防汛救灾加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防汛救灾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急动员、迅速响应,做好极端气象灾害应急应对,深入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强化基础金融服务保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
《通知》要求,要保障金融基础服务畅通。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灾情应对组织动员,启动灾备和应急预案,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灾情严重不能营业的网点、不能运行的基础设施,要主动向消费者做好告知、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客户通过电子、数字渠道办理业务,保障受灾群众、受灾企业应急支取等金融需求,提供安全便捷“在家”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加强网点风险排查。《通知》明确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气象和防洪动态,认真开展网点机房、库房、电路线路、消防通道、排水设施等场所设施防汛检查,提前做好人员、材料、资金储备。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利用短信、微信、APP等渠道开展灾害天气预警和出行提醒,提高防汛减灾意识,最大程度降低潜在风险。
推出防汛救灾专属金融服务
《通知》对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支持方面也提出具体要求。
一方面,推出防汛救灾专属金融服务。《通知》要求,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防汛救灾、民生保障各类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受理审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合规高质高效办理信贷审批。鼓励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精准定位受灾主体,大力支持汛情严重地区毁损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保障水库加固、河道改造、堤防建设等基础设施融资需求,满足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等企业新增信贷需要。加大普惠金融领域资源倾斜力度,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帮助受灾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另一方面,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通知》提出,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集中调配查勘人员、救援设备,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特别是对因灾受伤人员,要通过减少医院等级限制、直赔、一站式结算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对受汛情影响暂时难以查勘定损的,可结合实际预付赔款,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感受到金融服务温度。加强保险损失摸排统计,及时反映保险损失情况,为后续理赔服务提供支持。
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通知》明确,银行机构总行要统筹调度资源,通过适当调整受灾地区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受灾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对受汛情影响暂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减免服务收费等多种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稳步拓展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保障经济、服务民生、稳定社会功能。
《通知》还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应对预案,统筹做好防汛救灾、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科学防汛救灾,不要盲目行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汛情防御和抢险救援等工作,严防次生风险。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主动关心干部安危,及时掌握受灾地区、群众、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各项工作。
当前正值汛期,《通知》强调,各银保监局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要求,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掌握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要加强防汛救灾工作指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覆盖省、市、县、乡的联络员机制,及时掌握分支机构受灾和金融需求情况,提升应急响应和金融支持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