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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货车投保为何难?

发布时间:2021-07-30 09:11:0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编者按:

为什么营运货车甘冒风险,绕道加入“车辆统筹”?面对近千亿元保费的营运货车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愿发力?在监管部门多次发文提示不得拒绝承保营运货车的情况下,为什么有机构依然采取“拖字诀”来应对营运货车的投保需求?究竟如何才能解决营运货车投保难、投保贵问题?这个市场如何才能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记者 仇兆燕 房文彬

“我们也不想买‘车辆统筹’,可在保险公司很难投保。”面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的采访,一位混凝土搅拌车车主无奈地表示。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调查发现,近几年,“车辆统筹”得到不少搅拌车、水泥车、大货车等营运货车车主青睐,究其原因在于长期以来营运货车存在投保难、投保贵问题。业内人士及专家在提醒车主应理性选择保险产品的同时,也对险企发出呼吁——希望险企加强精细化运营,切实服务广大消费者。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171.54万辆,其中,营运货车1110.28万辆,包括普通货车414.14万辆、专用货车50.67万辆、牵引车310.84万辆、挂车334.63万辆。据行业交流数据,保险行业承保营运货车保费收入突破千亿元,在整个车险市场占比达13%左右。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 王梓/制图

什么是“车辆统筹”?

前述混凝土搅拌车车主给《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出具的所谓“保单”来自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车辆统筹’对我们来说,暂时起到了替代营运货车商业险的作用。上了之后,心里踏实些。”这位车主如是说。

“车辆统筹”到底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车辆统筹”全称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不是一种保险,更像是营运货车行业互助性质的措施。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不符合保险属性。

2020年11月,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代替车辆保险的风险提示》中明确表示,“车辆统筹”是部分汽车服务公司推出的一项所谓“新服务项目”,一些车主在向汽车服务公司或运输公司办理挂靠手续时,除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外,还会被要求加入“车辆统筹”并缴纳一定的统筹费用。

部分车主在加入“车辆统筹”后,会误认为这就是车辆商业保险费;更有甚者,某些车主在听信了经办企业“统筹费用比商业保险费用低,具有风险补偿功能,统筹费也将作为事故理赔专用基金,实行统一调剂和经济互助”的话术,从而放弃购买商业车险“裸奔”上路。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以投保的名义,致电咨询位于深圳的一家经营“车辆统筹”服务的公司。该公司称,可根据不同车型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城市统筹车辆保险、货车统筹保险、机动车统筹保险”等。记者在该公司网站上发现,其所提供的统筹服务也都被冠以“保险”字眼,并清晰地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车主可根据需求自行组合购买。

但是,根据企查查信息,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汽车展览展示策划、接受合法委托代理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道路救援服务(不含高速路); 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二手汽车销售等。该公司并不具备经营车辆保险的资质。

对该公司的“破圈”经营行为,王向楠认为,“正式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不足时,需要保障的当事人便通过非正式保险方式解决遇到的现实问题。这存在多种隐患,包括:车主交费后,在出现风险时难以保证充分获得赔偿;由于逆选择,客户风险可能会逐渐攀升;欺诈的发生率高等。”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时就明确表示,开展“车辆统筹”业务的汽车服务公司不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保险公司,不能从事保险业务,所开展的“车辆统筹”不是保险。因此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存在法律风险。并且,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后,在所谓“退保”以及“理赔”方面也都存在风险。

此外,据了解,“车辆统筹”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契约行为,且尚无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仅作为一般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为何选“车辆统筹”?

那么,车主为何放弃正规保险却转而选择有风险的“车辆统筹”呢?多位被采访的车主表示,“买‘车辆统筹’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报》调查发现,促使营运货车车主们选择“车辆统筹”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投保贵和投保难两方面原因。

一是投保贵。以混凝土搅拌车为例,投保机动车损失安全统筹、机动车三者责任安全统筹、车上人员责任安全统筹这三类最基本的“车辆统筹”仅9200元左右。另据了解,若在保险公司投保最基础的车损险和三者险则要2万多元。一家注册地在吉林省的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有公司还是愿意给营运货车投保商业险的,但是即便按照商业险最高折扣,仍有车主觉得保费太贵。”

二是投保难。营运货车商业保险和交强险被拒保、拖延等情况时有发生。近日,福建电视台的一则报道显示,一位男性车主在投保搅拌车交强险时,遭受国寿财险、平安产险、人保财险等多家险企拒保。据了解,该车主从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出租和二手买卖行业,目前手上有20多部车,从4月开始,他的车年检陆续到期,但因无法投保交强险,这些车辆既不能买卖过户,也不能上路作业。

对此,《中国银行保险报》分别与福建电视台报道所涉及的上述3家公司取得了联系。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表示,平安产险已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安排承保事宜。平安产险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监管关于交强险承保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坚定贯彻落实车险综合改革精神,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扩大保险责任、提供增值服务等方式,为车主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截至发稿,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均未予以回应。

一家注册地在吉林省的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营运货车过高的赔付率是保险公司一直不愿承保这类车辆的主要原因。不过在操作上,由于交强险的确是不能拒保的,有的保险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比如系统使用不便、需要总公司审批等原因拖延办理。

针对搅拌车、水泥车、大货车等营运货车投保难的问题,监管部门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各地银保监局已多次就此进行过投保提示。例如,山东银保监局近日发布的《交强险投保提示》明确表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选择具备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月13日,山东银保监局接连开出两张20万元的罚单,针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公司拒绝给大型货车上交强险的问题作出处罚。

王向楠认为,从全行业看,拒保或拖延承保是不合理的。这些车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行所必需的,一旦被拒保,容易出现交通方面甚至生产方面的严重事故损失纠纷。

营运货车投保难在哪?

其实,保险公司不愿给营运货车投保的现象由来已久。针对营运货车投保难的问题,《中国银行保险报》还问询了2家在车险市场份额占比位于前10名的保险公司,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上述公司都明确表示“暂时无法回答”。

王向楠认为,大货车等营运货车投保被拒,主要是因风险高且个体差异较大导致的。一是车辆使用频率高,造成各类承保责任的出险频率高;二是容易出现严重事故,对路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大额损失;三是不同车辆在承载情况、行使道路、司机行为上的差别很大,保险公司缺乏定价所用的数据;四是个别特种车辆的配件价格和修改费用很高。

针对营运货车存在的投保难、投保贵问题,王向楠建议,一是对拒保交强险的公司给予惩罚;二是鼓励各家公司承保这些车辆,例如,要求一家公司承保这些车辆保险金额的增幅不低于某个值,该值是该公司车险整体保额的增幅、这些车辆整体损失的增幅等因素的简单函数;三是将车辆风险相关数据向保险公司充分披露,更客观和精确地衡量车辆风险,有效拉开车辆之间、驾驶员之间、路况之间的费率差距;四是发挥行业平台、再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该领域数据服务公司的作用,结合传统精算技术和新型大数据技术,加强对特殊车辆风险定价的研究。

目前营运货车投保问题受到高度重视。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配合监管部门召开会议,已召集部分行业主体就社会反映的营运货车投保难问题了解情况,研究对策。

《中国银行保险报》将持续关注营运货车投保问题。


营运货车投保为何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7-30

编者按:

为什么营运货车甘冒风险,绕道加入“车辆统筹”?面对近千亿元保费的营运货车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愿发力?在监管部门多次发文提示不得拒绝承保营运货车的情况下,为什么有机构依然采取“拖字诀”来应对营运货车的投保需求?究竟如何才能解决营运货车投保难、投保贵问题?这个市场如何才能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记者 仇兆燕 房文彬

“我们也不想买‘车辆统筹’,可在保险公司很难投保。”面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的采访,一位混凝土搅拌车车主无奈地表示。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调查发现,近几年,“车辆统筹”得到不少搅拌车、水泥车、大货车等营运货车车主青睐,究其原因在于长期以来营运货车存在投保难、投保贵问题。业内人士及专家在提醒车主应理性选择保险产品的同时,也对险企发出呼吁——希望险企加强精细化运营,切实服务广大消费者。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171.54万辆,其中,营运货车1110.28万辆,包括普通货车414.14万辆、专用货车50.67万辆、牵引车310.84万辆、挂车334.63万辆。据行业交流数据,保险行业承保营运货车保费收入突破千亿元,在整个车险市场占比达13%左右。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 王梓/制图

什么是“车辆统筹”?

前述混凝土搅拌车车主给《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出具的所谓“保单”来自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车辆统筹’对我们来说,暂时起到了替代营运货车商业险的作用。上了之后,心里踏实些。”这位车主如是说。

“车辆统筹”到底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车辆统筹”全称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不是一种保险,更像是营运货车行业互助性质的措施。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不符合保险属性。

2020年11月,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代替车辆保险的风险提示》中明确表示,“车辆统筹”是部分汽车服务公司推出的一项所谓“新服务项目”,一些车主在向汽车服务公司或运输公司办理挂靠手续时,除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外,还会被要求加入“车辆统筹”并缴纳一定的统筹费用。

部分车主在加入“车辆统筹”后,会误认为这就是车辆商业保险费;更有甚者,某些车主在听信了经办企业“统筹费用比商业保险费用低,具有风险补偿功能,统筹费也将作为事故理赔专用基金,实行统一调剂和经济互助”的话术,从而放弃购买商业车险“裸奔”上路。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以投保的名义,致电咨询位于深圳的一家经营“车辆统筹”服务的公司。该公司称,可根据不同车型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城市统筹车辆保险、货车统筹保险、机动车统筹保险”等。记者在该公司网站上发现,其所提供的统筹服务也都被冠以“保险”字眼,并清晰地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车主可根据需求自行组合购买。

但是,根据企查查信息,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汽车展览展示策划、接受合法委托代理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道路救援服务(不含高速路); 汽车及零配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二手汽车销售等。该公司并不具备经营车辆保险的资质。

对该公司的“破圈”经营行为,王向楠认为,“正式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不足时,需要保障的当事人便通过非正式保险方式解决遇到的现实问题。这存在多种隐患,包括:车主交费后,在出现风险时难以保证充分获得赔偿;由于逆选择,客户风险可能会逐渐攀升;欺诈的发生率高等。”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时就明确表示,开展“车辆统筹”业务的汽车服务公司不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保险公司,不能从事保险业务,所开展的“车辆统筹”不是保险。因此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存在法律风险。并且,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后,在所谓“退保”以及“理赔”方面也都存在风险。

此外,据了解,“车辆统筹”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契约行为,且尚无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仅作为一般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为何选“车辆统筹”?

那么,车主为何放弃正规保险却转而选择有风险的“车辆统筹”呢?多位被采访的车主表示,“买‘车辆统筹’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报》调查发现,促使营运货车车主们选择“车辆统筹”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投保贵和投保难两方面原因。

一是投保贵。以混凝土搅拌车为例,投保机动车损失安全统筹、机动车三者责任安全统筹、车上人员责任安全统筹这三类最基本的“车辆统筹”仅9200元左右。另据了解,若在保险公司投保最基础的车损险和三者险则要2万多元。一家注册地在吉林省的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有公司还是愿意给营运货车投保商业险的,但是即便按照商业险最高折扣,仍有车主觉得保费太贵。”

二是投保难。营运货车商业保险和交强险被拒保、拖延等情况时有发生。近日,福建电视台的一则报道显示,一位男性车主在投保搅拌车交强险时,遭受国寿财险、平安产险、人保财险等多家险企拒保。据了解,该车主从事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出租和二手买卖行业,目前手上有20多部车,从4月开始,他的车年检陆续到期,但因无法投保交强险,这些车辆既不能买卖过户,也不能上路作业。

对此,《中国银行保险报》分别与福建电视台报道所涉及的上述3家公司取得了联系。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表示,平安产险已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安排承保事宜。平安产险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监管关于交强险承保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坚定贯彻落实车险综合改革精神,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扩大保险责任、提供增值服务等方式,为车主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截至发稿,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均未予以回应。

一家注册地在吉林省的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营运货车过高的赔付率是保险公司一直不愿承保这类车辆的主要原因。不过在操作上,由于交强险的确是不能拒保的,有的保险公司会找各种理由,比如系统使用不便、需要总公司审批等原因拖延办理。

针对搅拌车、水泥车、大货车等营运货车投保难的问题,监管部门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各地银保监局已多次就此进行过投保提示。例如,山东银保监局近日发布的《交强险投保提示》明确表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选择具备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月13日,山东银保监局接连开出两张20万元的罚单,针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公司拒绝给大型货车上交强险的问题作出处罚。

王向楠认为,从全行业看,拒保或拖延承保是不合理的。这些车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行所必需的,一旦被拒保,容易出现交通方面甚至生产方面的严重事故损失纠纷。

营运货车投保难在哪?

其实,保险公司不愿给营运货车投保的现象由来已久。针对营运货车投保难的问题,《中国银行保险报》还问询了2家在车险市场份额占比位于前10名的保险公司,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上述公司都明确表示“暂时无法回答”。

王向楠认为,大货车等营运货车投保被拒,主要是因风险高且个体差异较大导致的。一是车辆使用频率高,造成各类承保责任的出险频率高;二是容易出现严重事故,对路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大额损失;三是不同车辆在承载情况、行使道路、司机行为上的差别很大,保险公司缺乏定价所用的数据;四是个别特种车辆的配件价格和修改费用很高。

针对营运货车存在的投保难、投保贵问题,王向楠建议,一是对拒保交强险的公司给予惩罚;二是鼓励各家公司承保这些车辆,例如,要求一家公司承保这些车辆保险金额的增幅不低于某个值,该值是该公司车险整体保额的增幅、这些车辆整体损失的增幅等因素的简单函数;三是将车辆风险相关数据向保险公司充分披露,更客观和精确地衡量车辆风险,有效拉开车辆之间、驾驶员之间、路况之间的费率差距;四是发挥行业平台、再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该领域数据服务公司的作用,结合传统精算技术和新型大数据技术,加强对特殊车辆风险定价的研究。

目前营运货车投保问题受到高度重视。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配合监管部门召开会议,已召集部分行业主体就社会反映的营运货车投保难问题了解情况,研究对策。

《中国银行保险报》将持续关注营运货车投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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