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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环境信披试点落地

发布时间:2021-08-03 08:55:42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于晗

“3060”目标下,金融机构的“碳中和”正加快推进。

自今年年初,央行下发《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近来,粤港澳大湾区、贵州和重庆等地相继公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进展,其中,贵州、重庆两地已宣告实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金融机构环境信披工作迈出了显著步伐。

业内人士认为,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金融机构对外披露气候环境信息,不仅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更有利于推动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中介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加速经济和金融的绿色化进程,进而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多地金融机构环境信披落地

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消息称,重庆全辖38个区县的71家金融机构已在相关互联网站或“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披露了《2020年度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报告》。重庆市也成为中国第二个基本覆盖全辖所有银行机构(法人+非法人),按统一披露标准,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的省市。

在此之前,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该行在贵州省范围内分阶段、全覆盖、有侧重地引导118家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率先实现辖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财务公司等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

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5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大湾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在内的大湾区8市13家试点机构均已提交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通过“粤信融”平台挂网发布,这也是国内首个由区域统一组织、集中公开展示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式。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外披露,在该行指导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在行业内率先发布了《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也是我国首个对外披露商业银行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测算方法及结果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自今年年初起,央行向“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推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六省九地”包括重庆、贵州、广东省的广州和深圳、以及新疆哈密等地。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正是央行深圳分行指导的试点银行之一,其发布《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后,也成为首个公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全国性银行重点区域分支机构。

披露环境信息意义重大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由来已久。今年6月,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介绍:“中国早在2017年就开始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在当年的中英经济金融对话会上,鼓励两国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公开试点。到目前为止,中方已经有15家机构包括观察员加入到试点中,一些好做法已经具备推广价值。”

王信认为,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离不开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只有在充分准确的绿色金融标准基础上,才能够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才具有可比性。为此,今年6月9日,央行还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宣布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加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为绿色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供给。

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表示,金融机构参与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有助于更详尽和真实地反映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数据。同时,环境信息披露体现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也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兼顾各相关方权益、维护良好行业生态的体现,如对投资者、当地政府、社区、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关切等。

据悉,目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二是气候和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机遇和风险影响的相关信息。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金融机构生产过程中自身排放少,环境影响主要体现为投融资行为产生的影响;二是金融机构环境风险主要由生产型企业环境风险传导引发;三是金融机构可发挥中介作用,通过环境信息披露促进生产型企业提升环境表现。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市场部负责人高文江认为,对于银行业机构而言,一是可以落实金融监管要求,提升经营管理透明度;二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品牌形象及美誉度;四是可以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五是有利于发掘环境相关市场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六是可以发挥中介作用,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仍需应对一系列挑战

不过,由于试点初期,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仍面临诸多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认为,当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自愿性仍然较低,故目前国内主要以政策推动的方式强制要求部分试点机构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现行相关披露指引尚未健全,对环境风险识别、环境压力测试等专业程度较高的环境信息未能作出相关标准化指引。金融机构在缺乏环境与社会风险相关专业知识、初步接触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下,难以对自身环境信息作出完全披露。

安永在近日发布的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中对信息披露相关的政策制定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鼓励企业建立ESG或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就发展目标、行动计划、考核机制、信息披露作出规划;二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化程度,要求量化指标数据,确保披露信息可比性;三是加强投资者引导,增强投资者对ESG信息披露关注程度;四是多部门联合,强化披露信息监督工作。

据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发布在即,我国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将正式奠基。今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夕,全国人大代表、TCL科技创始人李东生建议将低碳减排加入上市制造企业信息披露范围。可见,“十四五”期间,覆盖全部行业的环境及气候信息披露也将渐进推行。


金融机构环境信披试点落地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8-03

□记者 于晗

“3060”目标下,金融机构的“碳中和”正加快推进。

自今年年初,央行下发《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近来,粤港澳大湾区、贵州和重庆等地相继公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进展,其中,贵州、重庆两地已宣告实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金融机构环境信披工作迈出了显著步伐。

业内人士认为,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金融机构对外披露气候环境信息,不仅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更有利于推动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中介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加速经济和金融的绿色化进程,进而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多地金融机构环境信披落地

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消息称,重庆全辖38个区县的71家金融机构已在相关互联网站或“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披露了《2020年度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报告》。重庆市也成为中国第二个基本覆盖全辖所有银行机构(法人+非法人),按统一披露标准,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的省市。

在此之前,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该行在贵州省范围内分阶段、全覆盖、有侧重地引导118家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率先实现辖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财务公司等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

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5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大湾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广州银行、广州农商行在内的大湾区8市13家试点机构均已提交高质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通过“粤信融”平台挂网发布,这也是国内首个由区域统一组织、集中公开展示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式。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外披露,在该行指导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在行业内率先发布了《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也是我国首个对外披露商业银行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测算方法及结果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自今年年初起,央行向“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推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六省九地”包括重庆、贵州、广东省的广州和深圳、以及新疆哈密等地。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正是央行深圳分行指导的试点银行之一,其发布《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后,也成为首个公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全国性银行重点区域分支机构。

披露环境信息意义重大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由来已久。今年6月,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介绍:“中国早在2017年就开始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在当年的中英经济金融对话会上,鼓励两国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公开试点。到目前为止,中方已经有15家机构包括观察员加入到试点中,一些好做法已经具备推广价值。”

王信认为,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离不开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只有在充分准确的绿色金融标准基础上,才能够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才具有可比性。为此,今年6月9日,央行还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宣布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加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为绿色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供给。

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表示,金融机构参与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有助于更详尽和真实地反映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数据。同时,环境信息披露体现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也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兼顾各相关方权益、维护良好行业生态的体现,如对投资者、当地政府、社区、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关切等。

据悉,目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二是气候和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机遇和风险影响的相关信息。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金融机构生产过程中自身排放少,环境影响主要体现为投融资行为产生的影响;二是金融机构环境风险主要由生产型企业环境风险传导引发;三是金融机构可发挥中介作用,通过环境信息披露促进生产型企业提升环境表现。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市场部负责人高文江认为,对于银行业机构而言,一是可以落实金融监管要求,提升经营管理透明度;二是有利于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品牌形象及美誉度;四是可以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五是有利于发掘环境相关市场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六是可以发挥中介作用,促进经济绿色转型。

仍需应对一系列挑战

不过,由于试点初期,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仍面临诸多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认为,当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自愿性仍然较低,故目前国内主要以政策推动的方式强制要求部分试点机构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现行相关披露指引尚未健全,对环境风险识别、环境压力测试等专业程度较高的环境信息未能作出相关标准化指引。金融机构在缺乏环境与社会风险相关专业知识、初步接触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下,难以对自身环境信息作出完全披露。

安永在近日发布的报告《双碳背景下中国能源行业转型之路》中对信息披露相关的政策制定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鼓励企业建立ESG或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就发展目标、行动计划、考核机制、信息披露作出规划;二是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化程度,要求量化指标数据,确保披露信息可比性;三是加强投资者引导,增强投资者对ESG信息披露关注程度;四是多部门联合,强化披露信息监督工作。

据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发布在即,我国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将正式奠基。今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夕,全国人大代表、TCL科技创始人李东生建议将低碳减排加入上市制造企业信息披露范围。可见,“十四五”期间,覆盖全部行业的环境及气候信息披露也将渐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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