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这其中,引导金融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领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出于科创企业的特性,长期以来,它们的发展主要依赖直接融资。商业银行作为间接融资的主力军,因其信贷风险偏好与科创企业投融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并不匹配,无法给予太多资源倾斜。
如今,这种格局正在悄然生变。近年来,银行业正持续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银保监会近日召开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科研技术贷款同比增长23.7%。下一步,将研究出台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今年多次调研采访中发现,科创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依旧面临各种困难。对此,商业银行如何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发挥最大金融价值?在守住风险底线的情况下,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银行与科创企业双方利益最大化?《中国银行保险报》在以下系列报道中与您一探究竟。
融资只是“冰山一角”
□实习记者 许予朋
“以前,部分银行向科创企业提供的业务往往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科创企业的实际需求。”广东智能装备行业“小巨人”企业——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姚维兵向《中国银行保险报》感叹道,很多企业倒下了,不是因为缺乏技术、市场,而是因为银行提供的融资产品无法匹配企业的资金需求。
姚维兵所讲的难题,提示了商业银行在服务科创企业时,不能仅采取传统抵押贷款“单线思维”。区别于央企、国企以及基建房地产等传统领域的大客户、大项目,科技创新企业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等特点,需要商业银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供更具适配性的金融服务。
“押得住”变“看得准”
实际上,近年来,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思路正在随着科创企业的实际需求而不断变得灵活起来。
“服务‘旧经济’传统企业,商业银行的尽调和审查往往重视企业有形资产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分析主要基于财报,关注过去和当期,更看重‘物’;而服务‘新经济’科创企业,尽调和审查需要重视企业无形资产的分布,企业分析强调估值,关注未来和成长,更看重‘人’。”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只有改变科创金融从业人员的思维理念,树立新的科创企业评判标准,从体制机制上和服务能力上不断提升行业研究能力和技术把控能力,才能将商业银行的思维理念从“押得住”向“看得准”转变。
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探索自己的方法论。“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科创企业的评估,即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范畴;企业的自身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是否能确保其在产业中拥有立足之地;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完成了以上三大方面的主要判断,可在一定程度上打消银行对于科创企业未来发展的顾虑,许多授信难题便可迎刃而解。”
不过,思维理念转变是一方面,商业银行传统的尽职免责及不良容忍规则若不变,则会成为理念转换的制约。采访中,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早期科创企业贷款出风险的概率较高,但大部分硬科技企业最终能通过稀释股权来化解不良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最终的风险大部分可以被化解。然而目前的贷款五级分类以及银行的问责时效对于科技金融并没有相应的调整,对从业人员和机构来说顾虑仍然很高。”
因此,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商业银行应创设专门的科技企业技术型信贷评价体系,从经营者能力、技术性、生产性和商业性等方面综合评价科技企业,克服银行传统信贷评价重担保抵押、重过往业务和财务数据的缺陷。同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改进科技贷款不良计算方法,激发基层人员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关注企业不同时期的差异化需求
科创企业从孵化到成熟,将经历也许颇为漫长的初创期、成长期、爬坡期等过程,不同时期的经营情况具有差异性:初创期企业技术成熟度及产品化能力低,盈利能力相对弱;伴随企业需求增长,技术逐渐成熟趋向产品化,盈利能力将逐渐提升,经营风险也会大幅降低……
在采访中,《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尽管目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关注科创企业的全生长周期,并探索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细化服务功能,但对初创期企业的金融支持却依然略显单薄;在产品创新方面,主要面向订单稳定或已获得股权投资的科技型企业。
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指出,科创企业在初创阶段,创新及研发工作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是亟须外部资金支持的重要节点。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同时支撑企业的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成为科创企业战略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考虑到商业银行自身的风控特点,为初创期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确实有难度。“从银行的商业模式和风险偏好,以及初创期科创企业自身特点看,这类企业不是银行信贷支持的重点方向。”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介绍。
此外,除了融资需求,亦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科创企业在初创期面临融资结构不合理、资本运营能力不足、对资本运营缺乏科学的预见性和科学决策等问题,这些都值得关注。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有关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初创期企业主要面临人力资源不足、运营资金不足、管理能力不足等需求痛点;筹资方式以企业主或创始人及家庭自有资金为主,部分企业考虑引入天使投资人。“银行传统信贷产品不适合在该阶段介入。工行除了对企业创始人和企业高管提供个人金融服务以及对企业本身提供结算服务外,还发挥工行的综合资源优势对企业进行战略资源导入,比如通过与深交所搭建科创企业项目路演平台帮助企业对接投资机构。”上述负责人表示。
“银行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是一个好的选择,而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是银行信贷支持的一个重点群体,银行也可以为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娄飞鹏说。
未来服务比拼综合优势
走访中,深圳一家消费级3D打印机企业财务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其实企业现在的订单、现金流表现都非常好,也已完成了几轮融资,资金并不是最大的问题。但由于企业的主要市场在海外,接下来有在欧美设立办事处的打算,他说:“因此我们也在接触外资银行,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出海。”
实际上,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类似的企业需求并非孤例,也早已超越了单一信贷产品的范畴。有的科创企业跨境资金流动较多,亟须在资金进出便利化方面获得支持,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获得保值增值服务。有的公司有海外投资需要,在这方面也希望得到便利的开户和汇划服务。
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中国”)商业银行部总经理张旭看来,花旗中国支持科创企业的差异化优势主要体现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面。张旭的客户中,一家初创期科创企业需将海外融资调回境内,以支持境内业务发展,但企业对于资金使用范围、操作流程等缺乏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团队规模受限,缺乏账户管理、外汇敞口以及闲置资金规划经验等,花旗中国便协助客户在境内完成外债额度申请,开立境内外债账户,同时为客户香港子公司开立香港账户,支持海外资金入境及结汇使用;针对境外闲置融资资金,与香港客户经理团队协作,提供定制化流动性管理方案。
“投融资需求仅是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的‘冰山一角’。”工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强调。除了资金,商业银行还可以对企业进行战略资源导入,比如帮助企业对接最新行业信息、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人才扶持政策信息等。
随着商业银行纷纷将资源倾斜向科创企业,哪些银行能率先“抢滩登陆”?对此,娄飞鹏表示,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在支持科创企业方面各有优势。“大型银行本身综合化经营水平较高,国际化水平也较高,在与子公司合作服务科创企业以及为科创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具有优势;中小银行立足本地,机制较为灵活,非银行子公司较少,在与外部机构合作时有更多选择,这也有利于其更好地通过机构合作服务科创企业。”
(记者李林鸾、仇兆燕对本文亦有贡献)
破解“知本”转“资本”的障碍
□记者 仇兆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且目前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从金融机构取得资金,并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尽管在政策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是“评估难、处置难”依旧是目前银行业帮助科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知本”与“资本”转换的一道难题。
“畏贷”局面未完全转变
知识产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要素,在我国向科技强国转型的当下,如何充分发挥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是各家金融机构的重要研究课题。国家知识产权局7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1074亿元,同比增长25.9%;质押项目数6195个,同比增长32.4%。
但受困于科创企业需求与银行业传统信贷模式不匹配的现状,在实践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愿意押,银行看不上;银行看得上,企业不愿押”的局面尚未完全转变。
浦发银行认为,技术和研发能力是科创企业发展的核心价值,同时也恰恰是科创企业发展初期最主要的价值储备。处于初创研发阶段的科创企业,在形成市场销售前,急需外部资金支持,但由于企业自身实力和资产实力积累均较弱,如何融资便成了企业头疼的首要问题。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造成这一矛盾的根本是由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往往具有不同的特点。“中小型科创企业具有轻资产、无充足抵押物等特点,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该阶段企业科研费用支出高、科研成果商业化落地周期长、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限,该阶段科创企业往往不符合银行的信贷风险偏好;而中大型科创企业在发展成熟后,往往可以通过自身的稳健经营和综合发展获得信用贷款,无需质押知识产权。”
评估、处置难成“拦路虎”
除去银行传统借贷模式的限制,价值评估和处置难也是引发银行“畏贷”的导火索。
目前银行业在这方面并不具备较高的评判能力。知识产权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非物质性、价值不确定性等特点。其价值评估涉及技术、法律、会计、统计、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多学科知识,需要评估人员具备综合、全面的素质。
天津银保监局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从银行角度来看,由于科创企业具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特点,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转让、行业发展方向、企业技术水平及发展前景等,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作出科学判断,从外部机构获取也存在较大困难。这些问题导致银行一定程度存在“畏贷”现象。
作为我国西部传统制造业基地的重庆,正在深入推进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制造业向智造业的转型。但是评判能力弱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重庆银行业。
“科创企业主要分布在‘芯屏器核网’‘云联数算融’等领域,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八大新型产业,银行自身不具备评判能力。”重庆银保监局认为,同时对相关企业的专利价值、品牌价值、知识商业价值判断需要评估机构、法律机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成本高、难度大、流程长,缺少专门的人才队伍和牵头部门为银保机构提供专业、便捷、低成本的服务。
借助外力成为银行提升自身能力的首选路径,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有些骨感”。
天津大海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机器人研发的公司,为了加强研发扩大市场,希望能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九江银行的授信。虽然九江银行有相关业务,但由于江西当地权威的评估机构不多,需要送到国家级的评估机构才可以,这让公司获得支持的概率和效率大打折扣。
流转和处置难也同样限制了银行业在此领域的探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知识产权的处置拍卖极难达成交易,且转让程序复杂。同时,知识产权应用并不具备普适性,授权许可需要找到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企业进行合作,在原实施企业未能良好运作的情况下,新的实施企业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这无疑给银行的经营带来风险。《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湖北武汉高新技术区光谷采访时,武汉农商行光谷分行相关负责人就坦言,为了解决企业发展初期无担保无抵押的困境,武汉农商行光谷分行很多信贷发放都是以信用方式和质押方式来实现的。不过在开展过程中,也有一些障碍,比如专利权质押约占武汉80%以上的份额,如果真正出现风险,专利的处置是非常困难的。重庆银保监局也指出,目前专业的知识产权转让(拍卖)平台尚未形成,机构处置风险难度很大。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走访中发现,目前银行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时,知识产权质押尚作为辅助担保的方式运用。对于原因,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坦言,其中的难点在于,如将知识产权作为信贷的风险缓释手段,其公允价值和流通性便成为了核心要点,但评估难、评估贵、质押登记难、变现难等问题始终无法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成为个性化极强的非标类押品。
亟需完善知识产权评估
评估制度缺失、产权质量不高,是引发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难的根本原因。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知识产权融资最重要的环节是知识产权的评估,但我国目前欠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且对于特性差异显著的专利技术、商标和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没有制定单独的评估细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评估过程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影响了评估结果。
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的从先生坦言,知识产权价格评估的标准没有明文规定,根本原因是因为无形资产的价格很难量化。所以只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主要考虑知识产权的属性差异、法律状况差异以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在现阶段实际上是看有没有卖家,价格则是买卖双方磋商确定。”他说。
更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还有赖于知识产权自身质量的提升,但是当前我国一些专利本身还存在质量问题,转化率不高、营利前景不明等。“知识产权的申请门槛我个人认为很低。”从先生表示,知识产权申请价格很透明,从官方公布的价格来看,门槛很低,这导致了知识产权质量不高。“此前有过一天申请几千个商标的案例。”
要想看到更大世界就必须破局。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从四个层面提出了建议:在政府层面,建议尽快明确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及行业细则,适时设立具备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评估机构;同时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流通,加快建设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的集聚程度,规范知识产权流通交易的工作机制,便于各方高效对接,为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发展建好基础设施。
在监管部门层面,需要制定知识产权融资产品的监管细则和考核激励机制,给予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一定的风险容忍度,提高商业银行针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和积极性。
在金融机构层面,应积极转变思路,创新信贷产品,并通过合作引入知识产权中介公司、评估公司、大数据公司合理判断知识产权价值,有效缓释风险。
在企业层面,应规范自身经营管理,注重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布局和运用,加大科研力度,保持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先进性和含金量。
某银行业内专家认为,最急需的是在国家和政策层面提供专业能力的指导;同时建议政府和监管部门主导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分担及联合担保机制,通过多方共担风险的模式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
(记者李林鸾、房文彬、实习记者许予朋对本文亦有贡献)
股权还是信贷?不如“强强联手”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目前,我们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融资和股权融资。选择银行融资的原因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在支付、清偿方面的时间约束相对较小,回旋余地较大。”浙江宁波的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型OLED材料研发、生产制造的科技型企业。近日,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目前,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正成为商业银行与基金、信托等非银机构的业务交汇点。双方共同展开的“投贷联动”“投后合作”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合作形式。
2020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外部“投贷联动”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稳妥开展尚待更多尝试与磨合。
银行难遇“轻资产”科创企业
目前,商业银行展开投贷联动相关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以“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的方式进行。另一种是银行通过与风投机构、私募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贷款+外部直投+远期权益”等方式来实现对科创企业的触达和支持。
交通银行旗下子公司交银国际于2019年发起设立聚焦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银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交银国际和交行在投、贷审批决策独立的基础上,在项目选择、尽职调查、贷后及投后管理等方面均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够有效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效能、化解市场风险。”交银国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表示。
2018年初,交银国际为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孚能科技提供了总规模达1.55亿元的股权投资,帮助企业扩大产能;交行江西分行则先后为企业提供11.42亿元授信总额度以及结算、代发等多项金融服务,实现对企业“股贷融合”式支持。
不过,从专业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展开的投贷联动业务,有一定局限性。“银行系投资子公司普遍愿意投的还是重资产型科创企业,或是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来的,要么规模大,要么有资产。”一位国资私募基金业务人员这样评价。
另一位私募基金业务人员则告诉记者,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项目来源是银行客户,这的确是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渠道优势。但是银行客户的门槛通常比较高,尤其是国有大行,重资产企业更有可能成为银行贷款客户,所以也就更可能成为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标的。
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大部分银行并没有相应的投资子公司,即使有,自有资金也普遍不高。同时,投与贷经营理念差异大,银行缺乏行业研究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会对这种模式形成制约。
借力外部投资机构
2019年8月,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联动专业机构降低科技金融业务风险。鼓励与合作机构共享调查结果,促进金融服务前移,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科技含量较高的初创期科技小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目前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开始聚焦与专业风投、创投机构在客户拓展、资源共享、企业培育、产业扶持方面的探索空间。
“从项目风险来看,股权投资的风险要远高于债权融资,故而为了确保股权投资决策的精准性与专业性,风投、创投机构通常会聚焦于一个或几个产业,甚至细分至产业中的某几个领域。通过长期在特定赛道内的行业研究、客户跟踪、产业深耕及定向吸纳产业专家等方式,提高专业能力和专注度,这也成为了风投、创投机构的立足之本。”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去年,洪泰基金曾组织了一场银行与科创小微企业的对接会,吸引了工行、浦发银行等参与。洪泰基金投后合伙人张洁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洪泰基金从投后服务角度,组织所投资的企业和银行对接,是希望帮助有需要的被投企业能更容易找到合适的银行融资产品,解决融资困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偏早期的企业来说,股权融资的周期较长,完成股权融资也需要创始人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授信将会成为有力的补充:一方面,申请周期相对较短,投入较小,综合成本较低;另一方面,银行的授信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强新一轮投资人的信心。”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在谈到与银行的合作时这样评价。
不过在实操层面,目前外部投贷联动依然处在“试水”的阶段。“跨集团的外部投贷联动业务由于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沟通成本等原因试点推广效果不佳,银保机构面临初创期不敢支持、成熟期竞争支持的不利局面。”重庆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
营建股、债、贷一体化科创金融生态
随着支持核心技术通关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市场与需求已经就位,外部投贷联动如何更进一步?
归根结底,发展外部投贷联动的目的是为了更高效地为科创企业“造血”,因此必须从企业的真实需求出发、设计更利于实现三方共赢的金融解决方案。近年来,浦发银行推出了针对高成长科创企业设计的“认股选择权+科技含权贷”产品,企业可与浦发银行以及浦发合作的集团内外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开展三方合作,通过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认股选择权协议》实现增信,从而由银行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最近,浦发银行又针对该产品从认股选择权定价评估、退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我们期待能够与科创企业及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实现三方共赢。”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着“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原则,目前,商业银行也在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的生态体系建设。目前,多家商业银行均提出打造股、债、贷一体化的科创金融综合服务模式。比如,工行深圳科创中心重点从专业信息和客户资源共享方面出发,半年内先后开展专业交流50余次,互相推荐优质企业超过50家,通过构建“工银科创金融联盟”打造生态合作体系。工行深圳分行FOF母基金通过联合全国知名PE机构开展股权投资,截至目前覆盖投资标的超过160家科创企业,其中5家企业已经成功登陆科创板。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业银行普遍呼吁在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方面能有更完善的政策指引。目前,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一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为商业银行接洽更多“合作伙伴”。上海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以支持科技企业为主要目标的改革亮点多、步伐大,科技企业的投后变现途径得到大幅拓宽。未来,需在顶层政策层面对科技金融业务创新做进一步指引和明确,充分发挥银行资金成本低、客户资源多的优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培育壮大更多的科技企业。
(记者李林鸾、仇兆燕对本文亦有贡献)
【记者观察】:拓宽思路支持科创企业
□记者 李林鸾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扶持下,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银行信贷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并在投贷联动、培育发展风险投资、全面深化市场改革方面有了很大进展,尝试了多种银政合作的科创金融模式。但受制于风险适配性等约束,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方式对科创企业的支持仍存在局限性。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一方向已被高层多次提及,而这更匹配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说,近年来,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为科创企业获得发展资金提供了强大的助力,而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则为众多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了有效支持。
为给科技创新引来“源头活水”,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资本市场近些年加快改革步伐,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支持政策相继落地,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至今已走过两个年头,已发展成为上市公司超300家、总募资额超3600亿元、总市值超4万亿元的投融资平台,汇聚了一批规模较大、市场认可度较高、科研实力突出、成长性较好的优质科创企业。
由于科技创新行业的前期研发投入较大,回报周期长,技术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持续的研发,因此早期很难盈利。而科创板的上市标准考虑到了企业前期科技创新的特点,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募集资金,为研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资金募集渠道,有利于这些企业的进一步创新。在这两年时间里,科创板支持“硬科技”的示范效应显现——速度快、效率高、创新多……开市两年间,科创板打造了一个更适合科创企业的营商环境,给市场主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债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中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20年3月10日起,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公告,7家头部创投机构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以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企业高质量发展。科创债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符合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一方面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畅通科技创新领域的直接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可发挥重点科创领域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推动其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链融资模式。
创投机构发行科创债,无疑是充分发挥了创新型债券品种连通债券资金与股权直投的桥梁作用,是直接融资市场支持高科技企业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扭转股权投资项目“融资难”的重要创新。
不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依旧需要久久为功。一方面,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监管允许、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还需继续创新产品与服务,满足科创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更需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直接融资挑起支持科创企业融资的“大梁”,在多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的独特作用,加快创新资本形成,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的紧密融合。
编者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这其中,引导金融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领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出于科创企业的特性,长期以来,它们的发展主要依赖直接融资。商业银行作为间接融资的主力军,因其信贷风险偏好与科创企业投融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并不匹配,无法给予太多资源倾斜。
如今,这种格局正在悄然生变。近年来,银行业正持续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银保监会近日召开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科研技术贷款同比增长23.7%。下一步,将研究出台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今年多次调研采访中发现,科创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依旧面临各种困难。对此,商业银行如何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发挥最大金融价值?在守住风险底线的情况下,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银行与科创企业双方利益最大化?《中国银行保险报》在以下系列报道中与您一探究竟。
融资只是“冰山一角”
□实习记者 许予朋
“以前,部分银行向科创企业提供的业务往往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科创企业的实际需求。”广东智能装备行业“小巨人”企业——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姚维兵向《中国银行保险报》感叹道,很多企业倒下了,不是因为缺乏技术、市场,而是因为银行提供的融资产品无法匹配企业的资金需求。
姚维兵所讲的难题,提示了商业银行在服务科创企业时,不能仅采取传统抵押贷款“单线思维”。区别于央企、国企以及基建房地产等传统领域的大客户、大项目,科技创新企业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等特点,需要商业银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供更具适配性的金融服务。
“押得住”变“看得准”
实际上,近年来,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思路正在随着科创企业的实际需求而不断变得灵活起来。
“服务‘旧经济’传统企业,商业银行的尽调和审查往往重视企业有形资产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分析主要基于财报,关注过去和当期,更看重‘物’;而服务‘新经济’科创企业,尽调和审查需要重视企业无形资产的分布,企业分析强调估值,关注未来和成长,更看重‘人’。”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只有改变科创金融从业人员的思维理念,树立新的科创企业评判标准,从体制机制上和服务能力上不断提升行业研究能力和技术把控能力,才能将商业银行的思维理念从“押得住”向“看得准”转变。
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探索自己的方法论。“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科创企业的评估,即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范畴;企业的自身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是否能确保其在产业中拥有立足之地;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为市场所接受。”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完成了以上三大方面的主要判断,可在一定程度上打消银行对于科创企业未来发展的顾虑,许多授信难题便可迎刃而解。”
不过,思维理念转变是一方面,商业银行传统的尽职免责及不良容忍规则若不变,则会成为理念转换的制约。采访中,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早期科创企业贷款出风险的概率较高,但大部分硬科技企业最终能通过稀释股权来化解不良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最终的风险大部分可以被化解。然而目前的贷款五级分类以及银行的问责时效对于科技金融并没有相应的调整,对从业人员和机构来说顾虑仍然很高。”
因此,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商业银行应创设专门的科技企业技术型信贷评价体系,从经营者能力、技术性、生产性和商业性等方面综合评价科技企业,克服银行传统信贷评价重担保抵押、重过往业务和财务数据的缺陷。同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改进科技贷款不良计算方法,激发基层人员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关注企业不同时期的差异化需求
科创企业从孵化到成熟,将经历也许颇为漫长的初创期、成长期、爬坡期等过程,不同时期的经营情况具有差异性:初创期企业技术成熟度及产品化能力低,盈利能力相对弱;伴随企业需求增长,技术逐渐成熟趋向产品化,盈利能力将逐渐提升,经营风险也会大幅降低……
在采访中,《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尽管目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关注科创企业的全生长周期,并探索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细化服务功能,但对初创期企业的金融支持却依然略显单薄;在产品创新方面,主要面向订单稳定或已获得股权投资的科技型企业。
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指出,科创企业在初创阶段,创新及研发工作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是亟须外部资金支持的重要节点。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同时支撑企业的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成为科创企业战略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考虑到商业银行自身的风控特点,为初创期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确实有难度。“从银行的商业模式和风险偏好,以及初创期科创企业自身特点看,这类企业不是银行信贷支持的重点方向。”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介绍。
此外,除了融资需求,亦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科创企业在初创期面临融资结构不合理、资本运营能力不足、对资本运营缺乏科学的预见性和科学决策等问题,这些都值得关注。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有关负责人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初创期企业主要面临人力资源不足、运营资金不足、管理能力不足等需求痛点;筹资方式以企业主或创始人及家庭自有资金为主,部分企业考虑引入天使投资人。“银行传统信贷产品不适合在该阶段介入。工行除了对企业创始人和企业高管提供个人金融服务以及对企业本身提供结算服务外,还发挥工行的综合资源优势对企业进行战略资源导入,比如通过与深交所搭建科创企业项目路演平台帮助企业对接投资机构。”上述负责人表示。
“银行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是一个好的选择,而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是银行信贷支持的一个重点群体,银行也可以为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娄飞鹏说。
未来服务比拼综合优势
走访中,深圳一家消费级3D打印机企业财务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其实企业现在的订单、现金流表现都非常好,也已完成了几轮融资,资金并不是最大的问题。但由于企业的主要市场在海外,接下来有在欧美设立办事处的打算,他说:“因此我们也在接触外资银行,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出海。”
实际上,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类似的企业需求并非孤例,也早已超越了单一信贷产品的范畴。有的科创企业跨境资金流动较多,亟须在资金进出便利化方面获得支持,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获得保值增值服务。有的公司有海外投资需要,在这方面也希望得到便利的开户和汇划服务。
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中国”)商业银行部总经理张旭看来,花旗中国支持科创企业的差异化优势主要体现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面。张旭的客户中,一家初创期科创企业需将海外融资调回境内,以支持境内业务发展,但企业对于资金使用范围、操作流程等缺乏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团队规模受限,缺乏账户管理、外汇敞口以及闲置资金规划经验等,花旗中国便协助客户在境内完成外债额度申请,开立境内外债账户,同时为客户香港子公司开立香港账户,支持海外资金入境及结汇使用;针对境外闲置融资资金,与香港客户经理团队协作,提供定制化流动性管理方案。
“投融资需求仅是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的‘冰山一角’。”工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强调。除了资金,商业银行还可以对企业进行战略资源导入,比如帮助企业对接最新行业信息、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人才扶持政策信息等。
随着商业银行纷纷将资源倾斜向科创企业,哪些银行能率先“抢滩登陆”?对此,娄飞鹏表示,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在支持科创企业方面各有优势。“大型银行本身综合化经营水平较高,国际化水平也较高,在与子公司合作服务科创企业以及为科创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具有优势;中小银行立足本地,机制较为灵活,非银行子公司较少,在与外部机构合作时有更多选择,这也有利于其更好地通过机构合作服务科创企业。”
(记者李林鸾、仇兆燕对本文亦有贡献)
破解“知本”转“资本”的障碍
□记者 仇兆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且目前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从金融机构取得资金,并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尽管在政策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是“评估难、处置难”依旧是目前银行业帮助科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知本”与“资本”转换的一道难题。
“畏贷”局面未完全转变
知识产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要素,在我国向科技强国转型的当下,如何充分发挥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是各家金融机构的重要研究课题。国家知识产权局7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1074亿元,同比增长25.9%;质押项目数6195个,同比增长32.4%。
但受困于科创企业需求与银行业传统信贷模式不匹配的现状,在实践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愿意押,银行看不上;银行看得上,企业不愿押”的局面尚未完全转变。
浦发银行认为,技术和研发能力是科创企业发展的核心价值,同时也恰恰是科创企业发展初期最主要的价值储备。处于初创研发阶段的科创企业,在形成市场销售前,急需外部资金支持,但由于企业自身实力和资产实力积累均较弱,如何融资便成了企业头疼的首要问题。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造成这一矛盾的根本是由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往往具有不同的特点。“中小型科创企业具有轻资产、无充足抵押物等特点,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该阶段企业科研费用支出高、科研成果商业化落地周期长、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限,该阶段科创企业往往不符合银行的信贷风险偏好;而中大型科创企业在发展成熟后,往往可以通过自身的稳健经营和综合发展获得信用贷款,无需质押知识产权。”
评估、处置难成“拦路虎”
除去银行传统借贷模式的限制,价值评估和处置难也是引发银行“畏贷”的导火索。
目前银行业在这方面并不具备较高的评判能力。知识产权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非物质性、价值不确定性等特点。其价值评估涉及技术、法律、会计、统计、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多学科知识,需要评估人员具备综合、全面的素质。
天津银保监局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从银行角度来看,由于科创企业具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特点,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转让、行业发展方向、企业技术水平及发展前景等,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作出科学判断,从外部机构获取也存在较大困难。这些问题导致银行一定程度存在“畏贷”现象。
作为我国西部传统制造业基地的重庆,正在深入推进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制造业向智造业的转型。但是评判能力弱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重庆银行业。
“科创企业主要分布在‘芯屏器核网’‘云联数算融’等领域,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八大新型产业,银行自身不具备评判能力。”重庆银保监局认为,同时对相关企业的专利价值、品牌价值、知识商业价值判断需要评估机构、法律机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成本高、难度大、流程长,缺少专门的人才队伍和牵头部门为银保机构提供专业、便捷、低成本的服务。
借助外力成为银行提升自身能力的首选路径,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有些骨感”。
天津大海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机器人研发的公司,为了加强研发扩大市场,希望能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九江银行的授信。虽然九江银行有相关业务,但由于江西当地权威的评估机构不多,需要送到国家级的评估机构才可以,这让公司获得支持的概率和效率大打折扣。
流转和处置难也同样限制了银行业在此领域的探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知识产权的处置拍卖极难达成交易,且转让程序复杂。同时,知识产权应用并不具备普适性,授权许可需要找到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企业进行合作,在原实施企业未能良好运作的情况下,新的实施企业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这无疑给银行的经营带来风险。《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湖北武汉高新技术区光谷采访时,武汉农商行光谷分行相关负责人就坦言,为了解决企业发展初期无担保无抵押的困境,武汉农商行光谷分行很多信贷发放都是以信用方式和质押方式来实现的。不过在开展过程中,也有一些障碍,比如专利权质押约占武汉80%以上的份额,如果真正出现风险,专利的处置是非常困难的。重庆银保监局也指出,目前专业的知识产权转让(拍卖)平台尚未形成,机构处置风险难度很大。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走访中发现,目前银行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时,知识产权质押尚作为辅助担保的方式运用。对于原因,浦发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坦言,其中的难点在于,如将知识产权作为信贷的风险缓释手段,其公允价值和流通性便成为了核心要点,但评估难、评估贵、质押登记难、变现难等问题始终无法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成为个性化极强的非标类押品。
亟需完善知识产权评估
评估制度缺失、产权质量不高,是引发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难的根本原因。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知识产权融资最重要的环节是知识产权的评估,但我国目前欠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且对于特性差异显著的专利技术、商标和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没有制定单独的评估细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评估过程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影响了评估结果。
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的从先生坦言,知识产权价格评估的标准没有明文规定,根本原因是因为无形资产的价格很难量化。所以只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主要考虑知识产权的属性差异、法律状况差异以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在现阶段实际上是看有没有卖家,价格则是买卖双方磋商确定。”他说。
更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还有赖于知识产权自身质量的提升,但是当前我国一些专利本身还存在质量问题,转化率不高、营利前景不明等。“知识产权的申请门槛我个人认为很低。”从先生表示,知识产权申请价格很透明,从官方公布的价格来看,门槛很低,这导致了知识产权质量不高。“此前有过一天申请几千个商标的案例。”
要想看到更大世界就必须破局。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创中心从四个层面提出了建议:在政府层面,建议尽快明确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及行业细则,适时设立具备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评估机构;同时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流通,加快建设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的集聚程度,规范知识产权流通交易的工作机制,便于各方高效对接,为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发展建好基础设施。
在监管部门层面,需要制定知识产权融资产品的监管细则和考核激励机制,给予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一定的风险容忍度,提高商业银行针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和积极性。
在金融机构层面,应积极转变思路,创新信贷产品,并通过合作引入知识产权中介公司、评估公司、大数据公司合理判断知识产权价值,有效缓释风险。
在企业层面,应规范自身经营管理,注重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布局和运用,加大科研力度,保持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先进性和含金量。
某银行业内专家认为,最急需的是在国家和政策层面提供专业能力的指导;同时建议政府和监管部门主导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分担及联合担保机制,通过多方共担风险的模式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
(记者李林鸾、房文彬、实习记者许予朋对本文亦有贡献)
股权还是信贷?不如“强强联手”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目前,我们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融资和股权融资。选择银行融资的原因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在支付、清偿方面的时间约束相对较小,回旋余地较大。”浙江宁波的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型OLED材料研发、生产制造的科技型企业。近日,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目前,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正成为商业银行与基金、信托等非银机构的业务交汇点。双方共同展开的“投贷联动”“投后合作”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合作形式。
2020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外部“投贷联动”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稳妥开展尚待更多尝试与磨合。
银行难遇“轻资产”科创企业
目前,商业银行展开投贷联动相关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以“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的方式进行。另一种是银行通过与风投机构、私募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贷款+外部直投+远期权益”等方式来实现对科创企业的触达和支持。
交通银行旗下子公司交银国际于2019年发起设立聚焦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银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交银国际和交行在投、贷审批决策独立的基础上,在项目选择、尽职调查、贷后及投后管理等方面均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够有效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效能、化解市场风险。”交银国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表示。
2018年初,交银国际为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孚能科技提供了总规模达1.55亿元的股权投资,帮助企业扩大产能;交行江西分行则先后为企业提供11.42亿元授信总额度以及结算、代发等多项金融服务,实现对企业“股贷融合”式支持。
不过,从专业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展开的投贷联动业务,有一定局限性。“银行系投资子公司普遍愿意投的还是重资产型科创企业,或是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来的,要么规模大,要么有资产。”一位国资私募基金业务人员这样评价。
另一位私募基金业务人员则告诉记者,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项目来源是银行客户,这的确是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渠道优势。但是银行客户的门槛通常比较高,尤其是国有大行,重资产企业更有可能成为银行贷款客户,所以也就更可能成为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标的。
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大部分银行并没有相应的投资子公司,即使有,自有资金也普遍不高。同时,投与贷经营理念差异大,银行缺乏行业研究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会对这种模式形成制约。
借力外部投资机构
2019年8月,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联动专业机构降低科技金融业务风险。鼓励与合作机构共享调查结果,促进金融服务前移,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科技含量较高的初创期科技小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目前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开始聚焦与专业风投、创投机构在客户拓展、资源共享、企业培育、产业扶持方面的探索空间。
“从项目风险来看,股权投资的风险要远高于债权融资,故而为了确保股权投资决策的精准性与专业性,风投、创投机构通常会聚焦于一个或几个产业,甚至细分至产业中的某几个领域。通过长期在特定赛道内的行业研究、客户跟踪、产业深耕及定向吸纳产业专家等方式,提高专业能力和专注度,这也成为了风投、创投机构的立足之本。”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去年,洪泰基金曾组织了一场银行与科创小微企业的对接会,吸引了工行、浦发银行等参与。洪泰基金投后合伙人张洁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洪泰基金从投后服务角度,组织所投资的企业和银行对接,是希望帮助有需要的被投企业能更容易找到合适的银行融资产品,解决融资困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偏早期的企业来说,股权融资的周期较长,完成股权融资也需要创始人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授信将会成为有力的补充:一方面,申请周期相对较短,投入较小,综合成本较低;另一方面,银行的授信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强新一轮投资人的信心。”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在谈到与银行的合作时这样评价。
不过在实操层面,目前外部投贷联动依然处在“试水”的阶段。“跨集团的外部投贷联动业务由于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沟通成本等原因试点推广效果不佳,银保机构面临初创期不敢支持、成熟期竞争支持的不利局面。”重庆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
营建股、债、贷一体化科创金融生态
随着支持核心技术通关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市场与需求已经就位,外部投贷联动如何更进一步?
归根结底,发展外部投贷联动的目的是为了更高效地为科创企业“造血”,因此必须从企业的真实需求出发、设计更利于实现三方共赢的金融解决方案。近年来,浦发银行推出了针对高成长科创企业设计的“认股选择权+科技含权贷”产品,企业可与浦发银行以及浦发合作的集团内外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开展三方合作,通过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认股选择权协议》实现增信,从而由银行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最近,浦发银行又针对该产品从认股选择权定价评估、退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我们期待能够与科创企业及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实现三方共赢。”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着“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原则,目前,商业银行也在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的生态体系建设。目前,多家商业银行均提出打造股、债、贷一体化的科创金融综合服务模式。比如,工行深圳科创中心重点从专业信息和客户资源共享方面出发,半年内先后开展专业交流50余次,互相推荐优质企业超过50家,通过构建“工银科创金融联盟”打造生态合作体系。工行深圳分行FOF母基金通过联合全国知名PE机构开展股权投资,截至目前覆盖投资标的超过160家科创企业,其中5家企业已经成功登陆科创板。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业银行普遍呼吁在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方面能有更完善的政策指引。目前,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一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为商业银行接洽更多“合作伙伴”。上海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以支持科技企业为主要目标的改革亮点多、步伐大,科技企业的投后变现途径得到大幅拓宽。未来,需在顶层政策层面对科技金融业务创新做进一步指引和明确,充分发挥银行资金成本低、客户资源多的优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培育壮大更多的科技企业。
(记者李林鸾、仇兆燕对本文亦有贡献)
【记者观察】:拓宽思路支持科创企业
□记者 李林鸾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扶持下,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银行信贷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并在投贷联动、培育发展风险投资、全面深化市场改革方面有了很大进展,尝试了多种银政合作的科创金融模式。但受制于风险适配性等约束,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方式对科创企业的支持仍存在局限性。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一方向已被高层多次提及,而这更匹配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说,近年来,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为科创企业获得发展资金提供了强大的助力,而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则为众多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了有效支持。
为给科技创新引来“源头活水”,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资本市场近些年加快改革步伐,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支持政策相继落地,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至今已走过两个年头,已发展成为上市公司超300家、总募资额超3600亿元、总市值超4万亿元的投融资平台,汇聚了一批规模较大、市场认可度较高、科研实力突出、成长性较好的优质科创企业。
由于科技创新行业的前期研发投入较大,回报周期长,技术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持续的研发,因此早期很难盈利。而科创板的上市标准考虑到了企业前期科技创新的特点,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募集资金,为研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资金募集渠道,有利于这些企业的进一步创新。在这两年时间里,科创板支持“硬科技”的示范效应显现——速度快、效率高、创新多……开市两年间,科创板打造了一个更适合科创企业的营商环境,给市场主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债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中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20年3月10日起,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公告,7家头部创投机构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以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企业高质量发展。科创债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符合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一方面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畅通科技创新领域的直接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可发挥重点科创领域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推动其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链融资模式。
创投机构发行科创债,无疑是充分发挥了创新型债券品种连通债券资金与股权直投的桥梁作用,是直接融资市场支持高科技企业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扭转股权投资项目“融资难”的重要创新。
不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依旧需要久久为功。一方面,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监管允许、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还需继续创新产品与服务,满足科创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更需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直接融资挑起支持科创企业融资的“大梁”,在多方面进行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的独特作用,加快创新资本形成,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的紧密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