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许予朋
千呼万唤,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单个投资者最高可投100万元
根据《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对于内地投资者更关注的“南向通”,《细则》最终明确,开展“南向通”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需满足三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细则》显示,“南向通”可投资的产品主要为中低风险的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债券以及人民币、港币和外币存款等。
“北向通”的落地则为内地银行理财公司及基金公司带来机遇。
《细则》明确,“北向通”可投资的产品包括:内地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比于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版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的规定变得更加清晰。
额度方面,《细则》规定,“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得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另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
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入手
《细则》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内地代销银行、内地合作银行、港澳销售银行及港澳合作银行均提出详细要求。《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作为“跨境理财通”的重要参与主体,多家商业银行在做足前期准备的基础上跃跃欲试。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后,工商银行第一时间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工行已组织粤深港澳机构提前准备制度规程、系统研发、产品设计、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工作。工行“跨境理财通”业务将严格遵循政策要求,按照“专户管理、资金闭环、用途可控、手续便捷”的思路,创新建立跨境理财服务机制,支持大湾区居民实现客户双向跨境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据邮储银行介绍,目前该行“跨境理财通”业务筹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将积极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业务报备。
招商银行表示,目前该行“跨境理财通”业务平台搭建基本就绪,能够通过系统实现资金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有效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和汇款路径的透明高效。
外资银行的参与热情也颇高。《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服务大湾区具有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外资行普遍在当地增加了人员配置,同时专注于布局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香港”)总裁及总经理林智刚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花旗香港正与一家内地的伙伴银行进行筹备协调工作,并已进入最后阶段。花旗香港将为‘南向通’客户提供超过100种中低风险类型的财富管理产品,包括债券、基金以及多种外币服务。为配合整体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我们计划在2025年底前在香港增聘逾1000名专业财管人员。”
“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我们计划先推出中低风险产品。以‘北向通’为例,初期我们会有超过20只基金进入‘跨境理财通’渠道销售,涵盖股、债等多种资产类别,包括中国新经济主题相关的基金以及‘固收+策略基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裁、行长张晓蕾介绍,目前该行在“跨境理财通”的服务流程、系统研发、投资者权益保护、内部制度等方面的筹备工作已接近完成。
总部位于香港的东亚银行表示,随着“跨境理财通”的推出,目前,该行正积极扩充业务团队、拓展新的业务伙伴合作关系。为加强零售财富管理团队,东亚银行计划于未来3年在大湾区招聘300名销售人员。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介绍,该行已建立和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强化产品选择和市场分析,预计在“跨境理财通”开通初期可为“南向通”客户提供超过140种涵盖不同资产及市场的基金、债券、人民币、港币及外币存款产品以供选择。
□实习记者 许予朋
千呼万唤,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单个投资者最高可投100万元
根据《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对于内地投资者更关注的“南向通”,《细则》最终明确,开展“南向通”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需满足三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细则》显示,“南向通”可投资的产品主要为中低风险的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债券以及人民币、港币和外币存款等。
“北向通”的落地则为内地银行理财公司及基金公司带来机遇。
《细则》明确,“北向通”可投资的产品包括:内地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比于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版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的规定变得更加清晰。
额度方面,《细则》规定,“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得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另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
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入手
《细则》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内地代销银行、内地合作银行、港澳销售银行及港澳合作银行均提出详细要求。《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作为“跨境理财通”的重要参与主体,多家商业银行在做足前期准备的基础上跃跃欲试。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后,工商银行第一时间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工行已组织粤深港澳机构提前准备制度规程、系统研发、产品设计、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工作。工行“跨境理财通”业务将严格遵循政策要求,按照“专户管理、资金闭环、用途可控、手续便捷”的思路,创新建立跨境理财服务机制,支持大湾区居民实现客户双向跨境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据邮储银行介绍,目前该行“跨境理财通”业务筹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将积极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业务报备。
招商银行表示,目前该行“跨境理财通”业务平台搭建基本就绪,能够通过系统实现资金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有效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和汇款路径的透明高效。
外资银行的参与热情也颇高。《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服务大湾区具有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外资行普遍在当地增加了人员配置,同时专注于布局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香港”)总裁及总经理林智刚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花旗香港正与一家内地的伙伴银行进行筹备协调工作,并已进入最后阶段。花旗香港将为‘南向通’客户提供超过100种中低风险类型的财富管理产品,包括债券、基金以及多种外币服务。为配合整体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我们计划在2025年底前在香港增聘逾1000名专业财管人员。”
“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我们计划先推出中低风险产品。以‘北向通’为例,初期我们会有超过20只基金进入‘跨境理财通’渠道销售,涵盖股、债等多种资产类别,包括中国新经济主题相关的基金以及‘固收+策略基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裁、行长张晓蕾介绍,目前该行在“跨境理财通”的服务流程、系统研发、投资者权益保护、内部制度等方面的筹备工作已接近完成。
总部位于香港的东亚银行表示,随着“跨境理财通”的推出,目前,该行正积极扩充业务团队、拓展新的业务伙伴合作关系。为加强零售财富管理团队,东亚银行计划于未来3年在大湾区招聘300名销售人员。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介绍,该行已建立和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强化产品选择和市场分析,预计在“跨境理财通”开通初期可为“南向通”客户提供超过140种涵盖不同资产及市场的基金、债券、人民币、港币及外币存款产品以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