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许予朋
继“跨境理财通”启动之后,中国内地、香港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再迎重大利好。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银行等内地基础服务机构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托管银行等香港基础服务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以下简称“南向通”)。“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
借鉴“北向通”
据央行介绍,“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早在2017年7月,央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曾推出“北向通”,吸引境外投资者进入内地债券市场。“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内地债券约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
在“北向通”的成功实践基础上,央行表示,适时开通“南向通”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有利于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对于运行框架,央行表示,“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目前,能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性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跨境资金净流出不得超过5000亿元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内地机构投资者暂定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
同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境内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境内托管清算银行托管其债券资产,可通过“南向通”参与境外债券的发行认购。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通知》特别提出,境内投资者不得通过“南向通”非法套汇。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可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投资的债券到期或卖出后不再继续投资的,相关资金应汇回境内并兑换回人民币。
“南向通”即将上线,参与机构充满信心。工行介绍,作为“南向通”业务首批托管清算试点银行,工行内地及香港分支机构将全面做好为投资者提供跨境托管、资金清结算、货币兑换及套期保值、境外债券做市等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工行还将在“南向通”框架下以投资者身份积极参与,提升全球经营能力。
渣打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洪丕正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随着进入和流出中国市场的双向资本流继续增加,我们预计‘南向通’可投资的债券类别和额度日后将逐渐扩大。”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继“跨境理财通”启动之后,中国内地、香港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再迎重大利好。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银行等内地基础服务机构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托管银行等香港基础服务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以下简称“南向通”)。“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
借鉴“北向通”
据央行介绍,“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早在2017年7月,央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曾推出“北向通”,吸引境外投资者进入内地债券市场。“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内地债券约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
在“北向通”的成功实践基础上,央行表示,适时开通“南向通”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有利于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对于运行框架,央行表示,“南向通”没有突破内地与香港现行政策框架,主要是通过加强两地债券市场基础服务机构合作,为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配置债券提供便捷通道。“南向通”的可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起步阶段,“南向通”先开通现券交易。内地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银行通过在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内地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目前,能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性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跨境资金净流出不得超过5000亿元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内地机构投资者暂定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
同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境内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境内托管清算银行托管其债券资产,可通过“南向通”参与境外债券的发行认购。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通知》特别提出,境内投资者不得通过“南向通”非法套汇。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可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投资的债券到期或卖出后不再继续投资的,相关资金应汇回境内并兑换回人民币。
“南向通”即将上线,参与机构充满信心。工行介绍,作为“南向通”业务首批托管清算试点银行,工行内地及香港分支机构将全面做好为投资者提供跨境托管、资金清结算、货币兑换及套期保值、境外债券做市等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工行还将在“南向通”框架下以投资者身份积极参与,提升全球经营能力。
渣打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洪丕正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随着进入和流出中国市场的双向资本流继续增加,我们预计‘南向通’可投资的债券类别和额度日后将逐渐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