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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28 09:16:10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姚慧】近日,山东银保监局组织召开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推进工作会议,要求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做好自保件“双录”过渡期准备工作,确保10月9日辖区自保件“双录”顺利实施、落地见效;并以自保件“双录”为契机,深化销售误导治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规范建设再上新台阶。

据悉,山东银保监局8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的(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除外)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含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自保件开展“双录”。自发文之日至10月9日,为实施过渡期。10月9日开始为正式实施阶段。

会议指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风险。以“双录”为手段,重点打击辖区自保件引发的虚假人力、虚增保费、退保黑产等问题,对人身险市场乱象进行源头治理。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兼顾公平统一。明确“双录”实施主体为辖区所有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双录”实施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要求,保证对市场主体和业务渠道的公平公正,防范业务挤出效应。三是坚持人民立场,践行为民监管。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体验感受,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技术、模式,优化“双录”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与体验度。

会议强调,开展辖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是治理人身险销售误导的重要利器,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举措,是人身险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要以实施“双录”为抓手,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数字化的新型营销员队伍,以及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客户导向的现代金融企业。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担当作为,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按照自保件“双录”要求,扎实推进“双录”工作部署。一是保险机构要认真开展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系统建设,开展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从认识上、制度上、行动上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双录”工作按时顺利开展。二是要做好服务保障。完善“双录”基本用语示例,建立普适性行业模板;组建宣讲团,就“双录”工作制度建设、操作流程、用语话术等向各级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宣讲和培训;组建督导工作组,对自保件“双录”工作开展验收,并纳入自律检查项目,实施定期监管通报制度。三是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将“双录”工作推进与人身险乱象治理等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实施常态化检查、抽查和窗口指导,对发现的应录未录、“打擦边球”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双录”质效。

 


山东推进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9-28

【记者 姚慧】近日,山东银保监局组织召开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推进工作会议,要求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做好自保件“双录”过渡期准备工作,确保10月9日辖区自保件“双录”顺利实施、落地见效;并以自保件“双录”为契机,深化销售误导治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规范建设再上新台阶。

据悉,山东银保监局8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的(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除外)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含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自保件开展“双录”。自发文之日至10月9日,为实施过渡期。10月9日开始为正式实施阶段。

会议指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风险。以“双录”为手段,重点打击辖区自保件引发的虚假人力、虚增保费、退保黑产等问题,对人身险市场乱象进行源头治理。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兼顾公平统一。明确“双录”实施主体为辖区所有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双录”实施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要求,保证对市场主体和业务渠道的公平公正,防范业务挤出效应。三是坚持人民立场,践行为民监管。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体验感受,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技术、模式,优化“双录”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与体验度。

会议强调,开展辖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是治理人身险销售误导的重要利器,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举措,是人身险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要以实施“双录”为抓手,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数字化的新型营销员队伍,以及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客户导向的现代金融企业。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担当作为,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按照自保件“双录”要求,扎实推进“双录”工作部署。一是保险机构要认真开展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系统建设,开展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从认识上、制度上、行动上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双录”工作按时顺利开展。二是要做好服务保障。完善“双录”基本用语示例,建立普适性行业模板;组建宣讲团,就“双录”工作制度建设、操作流程、用语话术等向各级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宣讲和培训;组建督导工作组,对自保件“双录”工作开展验收,并纳入自律检查项目,实施定期监管通报制度。三是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将“双录”工作推进与人身险乱象治理等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实施常态化检查、抽查和窗口指导,对发现的应录未录、“打擦边球”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双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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