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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信贷支持(一)

发布时间:2021-10-14 09:29:2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一带一路”合作委员会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参与国和多边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融资模式和合作机制,为“一带一路”项目的融资需求提供有力支撑。在“一带一路”建设初期,设施联通是重中之重,以基础设施项目作为依托,进一步推动与不同沿线国家在贸易、运输、科技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因此所需要的融资支持也是较庞大的。在过去几年里,信贷支持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类型越来越多元化,主要可分成四类: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专项投资基金(如丝路基金)和商业性银行。目前,“一带一路”融资供给和需求之间仍存在不匹配的现象,未来需要通过深化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多层次多功能融资模式、创新金融服务等方式加以解决,长远来看,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更开放、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建及项目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及保障。

李月敏/制图

“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中产生的信贷融资需求背景

“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倡导新模式的发展合作,促进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和产业融合,除了挖掘双边的贸易潜力,也促进了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纵深发展,实现国与国之间优势互补和整体规模的提升。根据普华永道与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于2020年12月共同发布的《新形势下全球化转型与“一带一路”倡议的驱动力》,目前中国已是“一带一路”中25个参与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并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进口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10%以上,在全球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此外,2020年11月15日,由中国、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5个国家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可提升亚太区域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有国际智库测算,到2025年,RCEP协议有望带动RCEP成员国出口、对外投资、经济总量比基线预测增长分别多10.4%、2.6%及1.8%。RCEP逐步落实后,将加速区域内产业链转移,以及新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形成,相关的信贷融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亚洲新兴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远远超越了当前的供应水平,同时也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亚洲开发银行(ADB)发布的报告显示,在考虑气候变化减缓及适应成本的情况下,2016-2030年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预计将超过26万亿美元(每年1.7万亿美元),未来几年需继续吸引长期性的项目融资资金。从“一带一路”融资需求端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所需的融资规模庞大,尤其基础设施、城市开发、轨道交通领域方面;二是对中长期、低成本资金需求较高。“一带一路”基建项目周期和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精准地预测资本和现金流需求以及长期盈利模式的困难度较高,需要大额、中长期和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三是多元化资金需求日益增长。虽然贷款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最主要的资金需求,但对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多层次融资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一带一路”信贷相关政策制度

由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发展中国家,不同国家之间的融资规则存在一定差异性,外资企业在参与项目,或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支持时可能会因为标准不一致而造成分歧或产生较高的合规成本。目前运行多年的多边机制贷款规则标准未必能反映现时最新的国际形势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处于不同经济发展的状态。因此,“一带一路”国家联合构建新兴的多边融资规则将有助于应对在“一带一路”项目信贷融资中的复杂风险和挑战,并提供参考性较高的政策借鉴和增强国际兼容性,进一步释放“一带一路”倡议的巨大潜力。2017年5月,中国财政部与英国、匈牙利、俄罗斯、瑞士、土耳其等26个国家的财政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沙特也在2020年7月加入成为第29个核准方,以构建“一带一路”融资政策框架,遵循高质量、高标准、可负担、可持续等原则开展项目融资。在此框架下,上述29个国家承诺加强政策沟通,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融资提供有力支持;共同制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并确定重大项目识别和优先推动的原则;善用政府间合作基金、对外援助资金等现有公共资金渠道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现阶段,区域性的信贷相关政策也在逐步成形,为“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提供标准及支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里,欧盟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欧洲投资计划”的积极性较高。2015年中欧通过正式建立互联互通平台以及联合工作组,共同挖掘符合双方利益及发展目标的项目,协调投资计划、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对项目的融资支持。

2020年末,中国-欧盟投资协定终于完成了历时7年共35轮的协定谈判,将为中欧相互投资提供更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更有力度的制度保障。其中,双方将加大政策协调,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欧盟互联互通战略的对接,未来中欧之间的投融资业务将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另一方面,中国广西与东盟区域合作程度日益深化。过去一年里,广西积极推动一系列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其中包括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金融服务和区域性金融发展等相关配套陆续落地。

2020年6月,广西发布了《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推出包括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30条具体措施;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也同意了广西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实施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等5项试点业务。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作为中国和马来西亚共建“一带一路”先行示范项目,如今更作为金融创新试点,将为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园区发展及相应的金融配套支持提供高标准的示范作用。

“一带一路”倡议推出后,主要沿线国家的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多边机构等都在“一带一路”资金融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类型也越趋多元化。这些金融机构主要可分成四类: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专项投资基金(如丝路基金)和商业性银行。其中,中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布局不断完善,估计累计授信规模超过4000亿美元。截至2019年底,有11家中资银行在2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79家一级机构,其中包括19家子行、47家分行和13家代表处。从机构类型看,3家政策性银行和5家大型商业银行仍是海外布局的主力军。融资规模方面,在2015-2017年之间,中资银行业机构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项目近2700个,累计授信近4000亿美元,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美元,相关贷款余额约2000亿美元。

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增添动力

沿线多国不断加强金融合作,深化双边机制框架下的务实合作,构筑起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朋友圈,进一步强化区域金融合作。多边开发性机构包括世界银行、亚投行、金砖银行、伊斯兰开发公司等对“一带一路”地区建设提供了包含贷款、股权投资和担保等各种融资支持。新多边开发机构也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一带一路”沿线基建需求融资方和投资方提供对接平台。

亚投行(AIIB)作为多元化融资体系为“一带一路”增添动力,在汇聚成员机构和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已初见成效。在短短4年时间里从最初57个创始成员,发展到今天的来自六大洲的102个成员,累计参与并做出约4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融资,目前已完成的基建投资总值为120亿美元。

2019年,亚投行与亚洲开发银行(ADB)共同签署了主权业务联合融资框架协议,未来两大多边机构将加大力度开展更多联合融资项目。亚投行也将带动更多私人资本投资于“一带一路”基建项目,逐步推进更市场化的运作,促进亚洲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国开行也先后发起设立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行联合体、中非金融合作银联体、中拉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等多边金融合作机制,与全球等几十家区域、次区域金融机构及合作国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融资。


“一带一路”信贷支持(一)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0-14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一带一路”合作委员会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参与国和多边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融资模式和合作机制,为“一带一路”项目的融资需求提供有力支撑。在“一带一路”建设初期,设施联通是重中之重,以基础设施项目作为依托,进一步推动与不同沿线国家在贸易、运输、科技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因此所需要的融资支持也是较庞大的。在过去几年里,信贷支持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类型越来越多元化,主要可分成四类: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专项投资基金(如丝路基金)和商业性银行。目前,“一带一路”融资供给和需求之间仍存在不匹配的现象,未来需要通过深化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多层次多功能融资模式、创新金融服务等方式加以解决,长远来看,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更开放、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建及项目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及保障。

李月敏/制图

“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中产生的信贷融资需求背景

“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倡导新模式的发展合作,促进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和产业融合,除了挖掘双边的贸易潜力,也促进了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纵深发展,实现国与国之间优势互补和整体规模的提升。根据普华永道与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于2020年12月共同发布的《新形势下全球化转型与“一带一路”倡议的驱动力》,目前中国已是“一带一路”中25个参与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并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进口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10%以上,在全球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此外,2020年11月15日,由中国、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5个国家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可提升亚太区域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有国际智库测算,到2025年,RCEP协议有望带动RCEP成员国出口、对外投资、经济总量比基线预测增长分别多10.4%、2.6%及1.8%。RCEP逐步落实后,将加速区域内产业链转移,以及新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形成,相关的信贷融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亚洲新兴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远远超越了当前的供应水平,同时也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亚洲开发银行(ADB)发布的报告显示,在考虑气候变化减缓及适应成本的情况下,2016-2030年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预计将超过26万亿美元(每年1.7万亿美元),未来几年需继续吸引长期性的项目融资资金。从“一带一路”融资需求端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所需的融资规模庞大,尤其基础设施、城市开发、轨道交通领域方面;二是对中长期、低成本资金需求较高。“一带一路”基建项目周期和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精准地预测资本和现金流需求以及长期盈利模式的困难度较高,需要大额、中长期和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三是多元化资金需求日益增长。虽然贷款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最主要的资金需求,但对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多层次融资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一带一路”信贷相关政策制度

由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发展中国家,不同国家之间的融资规则存在一定差异性,外资企业在参与项目,或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支持时可能会因为标准不一致而造成分歧或产生较高的合规成本。目前运行多年的多边机制贷款规则标准未必能反映现时最新的国际形势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处于不同经济发展的状态。因此,“一带一路”国家联合构建新兴的多边融资规则将有助于应对在“一带一路”项目信贷融资中的复杂风险和挑战,并提供参考性较高的政策借鉴和增强国际兼容性,进一步释放“一带一路”倡议的巨大潜力。2017年5月,中国财政部与英国、匈牙利、俄罗斯、瑞士、土耳其等26个国家的财政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沙特也在2020年7月加入成为第29个核准方,以构建“一带一路”融资政策框架,遵循高质量、高标准、可负担、可持续等原则开展项目融资。在此框架下,上述29个国家承诺加强政策沟通,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融资提供有力支持;共同制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并确定重大项目识别和优先推动的原则;善用政府间合作基金、对外援助资金等现有公共资金渠道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现阶段,区域性的信贷相关政策也在逐步成形,为“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提供标准及支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里,欧盟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欧洲投资计划”的积极性较高。2015年中欧通过正式建立互联互通平台以及联合工作组,共同挖掘符合双方利益及发展目标的项目,协调投资计划、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对项目的融资支持。

2020年末,中国-欧盟投资协定终于完成了历时7年共35轮的协定谈判,将为中欧相互投资提供更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更有力度的制度保障。其中,双方将加大政策协调,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欧盟互联互通战略的对接,未来中欧之间的投融资业务将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另一方面,中国广西与东盟区域合作程度日益深化。过去一年里,广西积极推动一系列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其中包括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金融服务和区域性金融发展等相关配套陆续落地。

2020年6月,广西发布了《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推出包括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30条具体措施;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也同意了广西开展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实施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等5项试点业务。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作为中国和马来西亚共建“一带一路”先行示范项目,如今更作为金融创新试点,将为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园区发展及相应的金融配套支持提供高标准的示范作用。

“一带一路”倡议推出后,主要沿线国家的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多边机构等都在“一带一路”资金融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机构类型也越趋多元化。这些金融机构主要可分成四类: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专项投资基金(如丝路基金)和商业性银行。其中,中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布局不断完善,估计累计授信规模超过4000亿美元。截至2019年底,有11家中资银行在2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79家一级机构,其中包括19家子行、47家分行和13家代表处。从机构类型看,3家政策性银行和5家大型商业银行仍是海外布局的主力军。融资规模方面,在2015-2017年之间,中资银行业机构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项目近2700个,累计授信近4000亿美元,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美元,相关贷款余额约2000亿美元。

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增添动力

沿线多国不断加强金融合作,深化双边机制框架下的务实合作,构筑起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朋友圈,进一步强化区域金融合作。多边开发性机构包括世界银行、亚投行、金砖银行、伊斯兰开发公司等对“一带一路”地区建设提供了包含贷款、股权投资和担保等各种融资支持。新多边开发机构也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一带一路”沿线基建需求融资方和投资方提供对接平台。

亚投行(AIIB)作为多元化融资体系为“一带一路”增添动力,在汇聚成员机构和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已初见成效。在短短4年时间里从最初57个创始成员,发展到今天的来自六大洲的102个成员,累计参与并做出约4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融资,目前已完成的基建投资总值为120亿美元。

2019年,亚投行与亚洲开发银行(ADB)共同签署了主权业务联合融资框架协议,未来两大多边机构将加大力度开展更多联合融资项目。亚投行也将带动更多私人资本投资于“一带一路”基建项目,逐步推进更市场化的运作,促进亚洲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国开行也先后发起设立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行联合体、中非金融合作银联体、中拉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等多边金融合作机制,与全球等几十家区域、次区域金融机构及合作国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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